政策原文:關于印發《中山市西區街道糧食種植補助專項資金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西區街道糧食種植補助專項資金管理實施方案》(西辦規字〔2025〕1號)于2025年4月7日印發,自印發之日起一個月后施行,根據《中山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中府〔2021〕113號)的有關要求,現將文件解讀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說明
西區街道于2020年制定了規范性文件《中山市西區糧食種植補助專項資金管理實施方案(修訂)》(西辦規字〔2020〕6號),此文件即將失效,為了繼續提高西區街道農業生產主體種糧積極性,鼓勵本地糧食生產,穩定本地糧食生產的面積和產量,完成糧食生產目標任務,故我街道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上述文件基礎上加以修改完善,制定了《中山市西區街道糧食種植補助專項資金管理實施方案》。
二、文件制定的法規規章政策依據
《中山市糧食直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農農〔2024〕121號)。
三、文件主要內容
本方案共六章,主要內容如下:
(一)第一章:總則。說明了方案制定目的等。
(二)第二章:專項資金管理。明確了補助對象、標準和補助申請時間、流程等。
(三)第三章:單位職責。規定了相關單位的職責。
(四)第四章:項目資金檢查、監督和獎懲責任。規定了相關方在項目資金檢查、監督和獎懲方面的責任。
(五)第五章:項目的績效評價。規定了項目的績效評價的有關要求。
(六)第六章:附則。明確了方案的施行時間和解釋機構等內容。
四、文件重點內容
與《中山市西區糧食種植補助專項資金管理實施方案(修訂)》(西辦規字〔2020〕6號)對比,本方案的主要區別在于兩點:一是補助標準從1000元/畝·造降低至600元/畝·造。雖然我街道的補助標準降低了400元/畝/造,但由于市級水稻種植補貼標準從2020年的200元/畝·造提高到了現在的600元/畝·造,提高了400元/畝·造,所以我們街道的補助標準降低后,市級和街道級的補助總額還是600+600=1200元/畝·造,與2020年的補助總額是一致的。二是新增了對糧食畝產的要求,規定水稻畝產低于250公斤(干重)、馬鈴薯畝產低于500公斤(鮮重),不予接受糧食種植補助申請,這是為了穩定糧食產量,根據《中山市糧食直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農農〔2024〕121號)新增加的內容。
中山市西區街道農業農村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