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鏈接:關于印發《西區促進產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促進對外貿易)實施細則》的通知
一、將原《西區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資助實施細則》和《西區企業參展補貼實施細則》進行整合,并入新設立的西區促進產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促進對外貿易)實施細則。原《西區促進外貿穩增長專項資金實施細則》(西辦規字【2017】6號)。
二、現實施細則新增了進口創新平臺項目,該項目是作為市商務局商務發展資金配套出臺的,按照該企業所獲得的市級下撥資金不高于50%予以配套資金支持,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三、新修訂的參展補貼政策扶持力度大幅提高,原境內單個展位由2萬提高到3-5萬,另對展位特裝費用超過20萬元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補貼,境內展年累計最高補貼金額由8萬提高到15萬。原境外單個展位由3萬提高到5-10萬,境外展年累計最高補貼金額由12萬提高到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