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辦事處于2013年6月14日印發《南區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獎勵辦法》(中南辦〔2013〕53號),以下簡稱《獎勵辦法》,現就有關問題作以下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了進一步推動“全民治安”工程建設,深入推進禁毒人民戰爭,動員和激勵全社會力量共同打擊毒品違法犯罪,堅決遏制毒品的蔓延,努力營造全民禁毒的氛圍,創建“平安南區”和諧穩定的社會治安環境。根據市政府、區辦事處的統籌,由南區公安分局牽頭,圍繞南區外侵毒品較多的現狀,為進一步提升“禁絕、截獲、堵塞、趕走”毒品的能力開展調研,從而起草了《南區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獎勵辦法》。
二、形成過程
南區公安分局負責草擬,經反復研究、討論,并經區綜治辦充分征求意見,相關部門提出提升個別獎項標準的修改意見后,經區黨工委正副書記審閱,辦事處主任簽發后,于2013年6月14日以中南辦〔2013〕53號文印發執行。
三、基本內容
《南區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獎勵辦法》共分為3個部分。
第一部分為產生辦法的前提和依據。第二部分為該辦法的獎勵標準、方式和實施獎勵的流程要求等細則。第三部分為該辦法制定和解釋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