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辦事處于2014年1月24日印發了修訂后的《南區創業帶動就業扶持政策實施辦法》(中南辦〔2014〕5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現就有關情況作出以下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全面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我區促進就業政策,推動我區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根據省政府《關于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09〕9號)、市政府《印發中山市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辦〔2010〕37號)和《中山市創業帶動就業扶持政策實施辦法》(中人社〔2011〕189號)、《中山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中人社發〔2013〕263號)等文件精神,起草了《南區創業帶動就業扶持政策實施辦法》。
二、形成過程
區促進就業和創業帶動就業辦公室根據國家和省市最新政策規定指引,參考上級相關獎勵辦法,全面分析,深入調研,擬定《南區創業帶動就業扶持政策實施辦法》初稿。2013年11月向區審計辦、財政分局等職能部門征求意見,形成修訂稿一稿。2014年1月18日通過區OA系統向全體黨政領導征求意見,根據各方面反饋意見,最后對試行方案進行了相應的修改,2014年1月24日最終定稿,經區辦事處主任簽發后以中南辦〔2014〕5號文印發至各單位部門執行。
三、基本內容
《實施辦法》共分為八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創業免息貸款扶持辦法。明確了創業免息貸款具體要求、貸款標準以及辦理程序。
第二部分是社區就業服務基地扶持辦法。明確了社區就業服務基地的具體要求、補貼標準以及申領程序。
第三部分是自主創業扶持金補貼辦法。明確了自主創業具體要求、補貼標準以及申領程序。
第四部分是自主創業租金補貼扶持辦法。明確了自主創業租金具體要求、補貼標準以及申領程序。
第五部分是失業人員就業獎勵金扶持辦法。明確了失業人員具體要求、補貼標準在及申領程序。
第六部分是培訓補貼。明確了職業技能培訓的扶持對象、補貼標準在及申領程序。
第七部分是相關責任。明確了相關責任人及部門職責,以及免息貸款壞賬處理。
第八部分是附則。
《實施辦法》還附上了相關定義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