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社區:
現將《南區街道促進產業發展扶持制度》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區街道辦事處
2024年5月17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促進南區街道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促進重點行業發展壯大,結合南區街道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扶持獎勵對象為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和統計關系均在南區街道,并在南區街道開展主要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正常、管理科學、依法納稅、信譽良好的企業。
第三條南區街道辦事處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扶持相關產業發展。
第二章 扶持范圍
第四條本制度主要扶持南區街道轄區內工業、服務業企業發展。
第三章 促進工業發展
第五條支持實施技術改造。按照不超過市實際資助金額50%的比例給予配套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每年度安排不超過300萬元鼓勵企業技術改造,如企業獎勵總額超過300萬元將按比例進行折算。
第六條 支持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年度通過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的企業(不包括采取簡易清潔生產審核流程的企業和應依法實施清潔生產的企業),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萬元。每年度安排不超過5萬元鼓勵企業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如企業獎勵總額超過5萬元將按比例進行折算。
第七條 支持工業企業增產增效。每年度安排不超過200萬元對工業企業年度總產值增速情況給予分檔次獎勵(產值為企業在南區街道納入統計的工業產值,以南區街道統計數據為準)。
(一)對上年度工業產值在5千萬元(含)以下的在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本年度產值較上年增長50%以上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元獎勵;
(二)對上年度工業產值在5千萬元以上、1億元(含)以下的在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本年度產值較上年增長40%以上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獎勵;
(三)對上年度工業產值1億元以上、5億元(含)以下的在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本年度產值較上年增長30%以上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獎勵;
(四)對上年度工業產值5億元以上、10億元(含)以下的在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本年度產值較上年增長20%以上的,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勵;
(五)對上年度工業產值10億元以上的在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本年度產值較上年增長10%以上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獎勵。
第四章 促進服務業發展
第八條 支持服務業企業提速發展。每年度安排不超過20萬元鼓勵服務業企業發展,如企業獎勵總額超過20萬元將按比例進行折算。2024年1月1日起,對新納入“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名錄庫”“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名錄庫”的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不含批發及零售汽車類企業),按照每年度營業收入提升情況進行獎勵。
(一)對上規上限后第二年在庫且營業收入增長10%(不含10%)-20%(含20%)(以自然年度計數)的企業獎勵2萬元;營業收入增長20%-25%(含25%)的企業獎勵3萬元;營業收入增長25%-30%(含30%)的企業獎勵4萬元;營業收入增長30%以上的企業,獎勵5萬元。
(二)對上規上限后第三年在庫且營業收入增長10%(不含10%)-20%(含20%)(以自然年度計數)的企業獎勵2萬元;營業收入增長20%-25%(含25%)的企業獎勵3萬元;營業收入增長25%-30%(含30%)的企業獎勵4萬元;營業收入增長30%以上的企業,獎勵5萬元。
(三)企業退庫后再入庫的,不再給予獎勵。
第九條 支持從事電子商務業務的企業發展。電子商務企業指通過自建或利用第三方平臺開展電子商務業務的境內企業及相關運營服務組織。
(一)支持電子商務企業集聚發展。對入駐省、市級電商產業園的南區街道規上限上電子商務企業,政策期限內按照年租金20%的比例給予扶持,入駐企業每年最高獎勵2萬元。每年度安排不超過10萬元鼓勵企業入駐電商產業園,如企業獎勵總額超過10萬元將按比例進行折算。
(二)支持跨境電商業務發展。對完成中山跨境電商業務管理平臺備案并開展海關跨境電商監管代碼業務,且跨境電商交易額納入南區街道統計的規上限上服務型跨境電商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每年度安排不超過10萬元鼓勵企業發展跨境電商業務,如企業獎勵總額超過10萬元將按比例進行折算。
(三)支持電商直播新業態發展。支持打造電商直播基地,對運營時間1年(含)以上,直播基地面積500平方米(含)以上,直播間數量5間(含)以上,簽約南區街道企業不少于5家的直播基地,根據基地運營實際投入的租金、運營、推廣等費用情況,給予一次性最高獎勵3萬元。每年度安排不超過6萬元鼓勵企業發展電商直播業務,如企業獎勵總額超過6萬元將按比例進行折算。
第五章 資金申請及審批程序
第十條以上扶持每年集中申報、審批,具體時間和申報指南以當年通知為準。
第十一條南區街道經濟發展和科技統計局負責對企業申請資料進行初審,主要內容包括:
(一)專項資金申請是否符合申報條件;
(二)申報材料是否符合填報要求,相關材料是否齊全,手續是否完備;
(三)涉及申請項目資金扶持的,申請材料是否真實,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鼓勵方向。
第十二條南區街道經濟發展和科技統計局從中山市產業扶持發展專項資金信息管理系統專家庫中,隨機抽取5名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根據審核意見形成扶持獎勵方案。扶持獎勵方案在中山市南區街道政務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第十三條市財政局南區分局做好專項資金安排,南區街道經濟發展和科技統計局通知獲扶持獎勵對象辦理資金劃撥手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給予扶持獎勵:
(一)企業在當年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
(二)企業近兩年內存在虛開發票、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被稅務部門處罰的;
(三)企業被行政處罰的(不予行政處罰除外)。
(四)企業被納入“信用中國”網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第六章 資金監管
第十五條申請扶持獎勵資金的企業必須對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南區街道經濟發展和科技統計局對專項資金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經審計和監督部門認定,受扶持或獎勵的單位以虛報、冒領、偽造等手段騙取專項資金的,須退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南區街道將取消其3年內專項資金申報資格。若涉及違法違紀的,一律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六條符合本制度扶持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并同時符合南區街道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南區街道配套或承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從高不重復”原則給予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本制度由中山市南區街道經濟發展和科技統計局負責解釋。本制度未規定相關事項的,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本制度實施期間,如遇國家、省、市相關政策發生調整的,遵從國家、省、市最新政策。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原《南區辦事處印發南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試行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南辦〔2019〕34號)、《南區辦事處印發南區上規上限專項資金管理制度的通知》同時廢止。
附件:1.工業發展扶持獎勵申請表
2.服務業發展扶持獎勵申請表
3.項目扶持申請材料(含服務業上規上限認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