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文件:《南區街道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人才培養引進工作的行動方案(試行)》的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人才培養引進工作,根據《關于進一步集聚創新創業人才的若干意見》(中山發〔2017〕2號)、《關于印發<關于加強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的具體措施>的通知》(中山組發〔2020〕4號)文件精神,結合南區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以重點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為導向,以政府為主導、用人單位為主體,堅持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培養引進緊缺適用人才,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創新人才政策體系,完善服務保障機制,優化創新創業環境,努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貢獻突出的人才隊伍,為全面建設“科創新城、美麗僑鄉”提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撐。
二、工作機構和機制
(一)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創新黨管人才方式方法,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群眾優勢。完善南區街道黨工委統一領導工作原則,構建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辦公室)牽頭負責、有關部門協調聯動,社會力量發揮重要作用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及時調整南區街道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完善組織架構,安排專人負責人才工作。加強重點人才工程監測考核,建立人才退出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
(二)落實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聯系專家制度。落實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直接聯系人才工作機制,完善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聯系專家名單,通過座談交流、信息溝通、走訪調研、節日慰問等形式,及時掌握人才工作和生活情況,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強化思想引導和政治引領。南區街道辦事處鼓勵、引導行業協會發揮服務企業、服務人才的積極作用,探索有效的溝通機制。
(三)完善人才資金投入管理機制。設立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作為中山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的配套和補充。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辦公室)計劃統籌,用于促進人才相關工作。同時建立以用人單位為主、社會力量廣泛支持的多元化人才資金投入機制,加大人才工作資金投入力度。
三、范圍對象
緊缺適用人才是指適應南區街道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要求,特別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所急需的人才。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辦公室)牽頭,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區分局、宣傳辦公室(教體文旅局)、經濟發展和科技統計局等部門,根據《中山市培養引進緊缺適用人才導向目錄》(以下簡稱“人才導向目錄”)及南區街道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確定緊缺適用人才范圍,實現人才開發與產業結構、崗位需求緊密對接。
以下人員被列入人才導向目錄的,均屬南區街道培養引進對象: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獲得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具有特殊專業技能、在南區街道企業連續工作滿2年(至申請時勞動關系仍合法存續,具體以參加社會保險時間為準,下同)且表現優秀的人員。具體為以下十個層次的人才:
第一層次至第八層次: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快培養引進緊缺適用人才的意見》(中委〔2010〕7號)、《關于進一步集聚創新創業人才的若干意見》(中山發〔2017〕2號)、《關于新增企業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第七層次認定標準的通知》《中山市企業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評定管理暫行辦法》(中人社發〔2015〕80號)執行。
第九層次:在南區街道企業連續工作滿2年,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及以上學位,或擁有本科學歷且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證人員。
第十層次:在南區街道企業連續工作滿2年,擁有大專學歷且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人員,或具有特殊專業技能,并獲“市級職業技能競賽”前六名等次1次及以上的人員(每年評選一次)。
社科、新聞、文學藝術以及其他領域急需的專業人才參照以上標準劃分層次。
培養引進的各類各層次人才,需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科研作風和科學、求實、團結、協作的精神;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無參加非法組織及活動記錄。除有特殊貢獻的可適當放寬條件外,原則上第一至第八層次人才年齡須在55周歲以下,第九至第十層次人才年齡一般須在50周歲以下(其中有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應在55周歲以下)。
四、具體措施
(一)發放特殊津貼、購房補助。屬于第一至第八層次人才且符合當年《人才導向目錄》要求,并經市人社局評定(認定)為第一層次至第八層次人才的,按照市人才引進相關政策規定執行,領取相關特殊津貼、購房補貼。
(二)設立人才繼續教育、技能提升獎勵。對符合第一至第十層次標準的人才,近兩年在南區街道企業連續工作且至申請之日仍存在合法有效勞動關系的,取得與從事崗位對口的更高層次學位、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一次性獎勵。具體標準如下:
1.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博士學位的個人獎勵10000元;
2.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的個人獎勵5000元;
3.獲得大學本科學歷的,協助申領團工委、工會相關補貼;
4.獲得正高級職稱的個人獎勵5000元,副高級職稱的獎勵3000元;
5.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個人獎勵1500元;
6.獲得中級職稱的個人獎勵1000元;獲得技師職業資格的個人獎勵800元。
以上工作時間均以參加社會保險時間為準。
(三)設立特殊崗位培訓補貼。近兩年在南區街道企業連續工作且至申請之日仍存在合法有效勞動關系的人才,因企業發展或個人業務能力提升需要,參與學術交流、培訓研修等活動,對產生的課程費用,由南區街道辦事處給予培訓補貼,具體標準如下:
1.第一至第三層次人才:每人每年不高于30000元;
2.第四至第六層次人才:每人每年不高于20000元;
3.第七至第八層次人才:每人每年不高于10000元;
以上工作時間均以參加社會保險時間為準。
(四)實施人才成長培養工程。全面整合各類教育培訓資源,完善繼續教育和職業培訓體系,搭建高技能人才訓練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高質量公共實訓基地。與有資質的高校合作,在南區街道設立若干學歷、技能提升培訓基地,每年協助企業對員工進行學歷及技能培訓。
(五)完善人才激勵保障機制。設立“中山南區街道人才突出貢獻獎”“中山南區街道愛才重才獎”,適時評選、表彰各行業杰出人才。設立人才聯誼會,充分調動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創造性,努力開創廣納群賢、人才輩出、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人才工作新局面,弘揚尊重勞動、尊重人才、尊重知識、尊重創造的社會風尚。
(六)實施技能人才激勵計劃。大力發展職業技能教育,弘揚“工匠精神”,每年組織開展南區街道企業職工技能大賽,選拔優秀技能人才并予以獎勵。
(七)積極搭建人才創新創業平臺。大力引進、扶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的大企業、大項目,努力形成產業優勢。適應產業發展要求,加快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在支柱產業、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中創建、引進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在市財政資助經費基礎上,提供30%—50%的配套資金,最高資助限額為500萬元。對南區街道新設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在市財政資助經費基礎上,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資助。加強引導人才科研成果轉化,促進和指導高端人才以成果創業。加強知識產權服務和保護,做好緊缺適用人才創新創業知識產權政策和有關信息的咨詢和服務。大力推進銀企合作,支持中小企業實施上市等資本經營戰略,建立企業融資新模式。
(八)為人才提供健康體檢。將經過認定的中山市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第一至第八層次)納入南區街道干部保健和住院慰問對象范圍,在管理期內享受科級或以上級別醫療保健服務待遇。逐步建立高層次人才電子健康檔案,及時記錄其動態健康信息,并向高層次人才提供健康狀況查詢服務。
(九)優化人才子女入學政策。戶籍尚未遷入中山(在南區街道工作或產權房屋在南區街道)的緊缺適用人才,子女到齡入讀幼兒園或申請小學、初中新生入學的,可向南區街道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按照戶籍人口同等對待原則就讀。在南區街道工作或產權房屋在南區街道的中山市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第一至第六層次)子女入學,享受本市戶籍學生同等待遇,協助辦理相關入學申報工作,如需入讀南區街道公辦中小學的,優先保障其入學。第九至第十層次人才的非本市戶籍子女入學,由南區街道教育部門統籌,盡量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十)建設人才綜合服務平臺。整合相關職能部門建設“一站式”人才服務平臺,建設人才服務APP,進一步優化人才服務流程,提供高效便利服務。依托良都全民公益園,建立并完善南區街道人才聯誼會服務平臺,積極開展文化活動、沙龍講座、技術交流等活動,滿足人才在生活、文化、技術提升等方面的需求。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適行期1年。如在有效期內,與中山市、南區街道此前出臺的政策重復交叉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如遇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調整變化的,從其規定。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南區街道人才工作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