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中山市立足本地產業基礎與區位優勢,制定《進一步推動生物醫藥與健康產業做大做強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政策措施》),旨在通過系統性政策支持,推動我市生物醫藥與健康產業向高端化、集群化、國際化邁進。以下從制定背景、主要內容及創新亮點等方面進行解讀。
一、文件制定背景
生物醫藥產業是國家、省、市重點發展的先導產業,也是加快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領域。《若干政策措施》的出臺,一是為優化產業發展生態,穩步推進我市生物醫藥與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二是搶抓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機遇,依托深中通道等區位優勢,加速生物醫藥與健康產業融入灣區創新發展,推動“四鏈”深度融合;三是落實國家、省關于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加快培育和迅速壯大生物醫藥產業,積極搶占新一輪產業發展制高點。
二、制定依據
(一)省級文件
《關于進一步推動廣東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行動方案》(粵府辦〔2024〕11號)
(二)市級文件
1.《中山市科技創新強市十五條》(中府〔2024〕1號)
2.《中山市支持生物醫藥與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中府辦〔2024〕30號)
3.《關于重大科技專項資金使用辦法》(中山科發〔2023〕100號)
4.《中山市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資助實施細則》(中工信〔2024〕156號)
三、文件主要內容
《若干政策措施》從全面提升產業創新能力、全力推動產業集聚發展、持續優化產業創新生態等三個方面提出10條具體支持措施,覆蓋企業研發、產業化、商業化、國際化等各發展階段的特點和需求,主要內容如下:
(一)全面提升產業創新能力方面(第1-3條)。重點從鼓勵核心技術攻關和產品研發創新的角度,聚焦產業核心技術,創新藥和創新醫療器械研發,以及高端科研人才引進提出了“支持產業核心技術攻關”“支持藥械創新研發”“支持高端科研人才引進”3條具體舉措,要求研發成果在中山轉化。
(二)全力推動產業集聚發展方面(第4-6條)。從支持金融賦能產業發展、創新藥械產業化和支持產業發展新模式等3個方面全力推動生物醫藥產業化,壯大產業發展規模。在創新藥械產業化方面,主要包含固投獎補和技改獎補;在產業發展新模式方面,鼓勵企業結合MAH模式提高銷售規模,涉及藥品、醫療器械和仿制藥等,由鎮街進行獎補。
(三)持續優化產業創新生態方面(第7-10條)。從優化產業創新生態的角度,聚焦服務、平臺、出海、入院使用等要素,提出“支持公共服務平臺發展”“支持對外交流與合作”“構筑優質高效服務體系”“促進創新藥械入院使用”4條具體舉措。
四、政策創新亮點
(一)全鏈條支持產業發展。政策支持面覆蓋了產品從實驗室發現到上市應用的整個過程,包括創新研發、平臺建設、臨床試驗、審評審批、投融資、產業化、入院使用以及國際合作等全鏈條各環節,為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支持。
(二)大力度支持源頭創新。政策注重以科技創新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加大力度支持創新藥和創新醫療器械研發,支持產業核心技術攻關,例如1類新藥單個品種最高研發支持可達6500萬元,與上海、深圳、廣州等地市基本持平,加快源頭創新和成果轉化。
(三)加快創新產品應用推廣。大力推動創新藥械產品入院入醫保,加快創新產品的臨床應用與市場普及,助力創新產品的市場拓展,同時深化醫療機構與醫療設備企業的合作機制。
(四)全方位做好企業服務。發揮10億元規模生物醫藥天使基金引導作用,為初創企業、種子項目提供融資支持;構建審評審批服務新模式,支持發展CXO、安評、實驗動物等公共服務平臺,幫助企業全面提速產品上市進程。
五、其他事項
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各項政策措施除有明確規定時限以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體資金撥付按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