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市市級糧食直補專項資金管理,根據中央、省、市對糧食生產的工作要求和《廣東省糧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23-2030年)(粵農農函〔2023〕549號)等文件精神,市農業農村局修訂了規范性文件《中山市糧食直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根據《中山市農業農村局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中農農〔2022〕29號)相關規定,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文件修訂背景說明
我市自2004年開始實施市級糧食直補政策,2021年7月印發實施《中山市糧食直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農農〔2021〕85號),項目實施績效目標是“增加種糧農民收入,縮小種植糧食作物與經濟作物間的收入差距,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穩定糧食生產,為完成省糧食安全責任考核‘糧食種植面積和糧食產量’指標提供政策支持”。近年來,我市對糧食生產的扶持政策大幅提高,糧食直補補貼標準逐年提高,2023年水稻補貼標準由250元每畝每造提升至300元;2024年起,我市水稻種植補貼標準由每畝每造300元調整為600元,冬種馬鈴薯補貼標準由每畝250元提高至300元。
糧食安全是“國之大者”。近幾年,國家高度重視糧食安全工作,國家、省、市各級對糧食生產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尤其是產能提升方面,并且考核要求也更加嚴格。2021年4月15日修訂后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公布,“糧食安全黨政同責”首次進入我國法規。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確保全國糧食產量保持在1.3萬億斤以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要穩住面積、主攻單產、力爭多增產”。2024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扎實推進新一輪千億斤糧食產能提升行動。穩定糧食播種面積,把糧食增產的重心放到大面積提高單產上,確保糧食產量保持在1.3萬億斤以上。實施糧食單產提升工程,集成推廣良田良種良機良法”。國務院2024年4月印發《新一輪千億斤糧食產能提升行動方案(2024—2030年)》,全面實施新一輪千億斤糧食產能提升行動,全方位夯實國家糧食安全根基。近兩年,省農業農村廳印發了《廣東省糧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23-2030年)》、《2024年廣東省糧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行動方案》(粵農農〔2024〕51號)等文件。
為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切實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結合我市糧食生產實際,我局對《中山市糧食直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農農〔2021〕85號)加以修改完善,既是加強資金管理的需要,也是推動我市糧食生產發展的需要。
二、文件修訂目的
《管理辦法》主要從項目實施目的和績效目標、項目管理、資金籌集、部門職責等方面加以完善修改,加強項目資金管理,確保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資金使用公平、公正,進一步推動我市糧食生產發展,促進產能提升,達到中央、省、市等各級對糧食生產的工作要求。
三、文件修訂的重要舉措
(一)補充完善項目實施目的和績效目標
根據中央、省、市對提升糧食產能、糧食單產的工作要求,以及近年來糧食安全黨政同責考核要求,在《管理辦法》
項目第一章總則部分增加了“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穩定我市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表述,在第二章績效目標中明確了“為完成省糧食安全責任考核‘糧食播種面積、糧食單產和糧食產量’指標提供政策支持”。
(二)嚴格規范補貼對象和條件
針對部分農戶種植水稻、馬鈴薯存在田間管理差、單產嚴重低于正常水平、再生稻、禾蟲稻等申請補貼情況,《管理辦法》加以明確,嚴格規范申報補貼的對象和條件,在第三章項目管理第六條種糧直補的對象和條件中,不得申報補貼的情形明確規定“(三)在水稻、馬鈴薯等糧食作物生產過程中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全部損失或水稻畝產低于250公斤(干重)、馬鈴薯畝產低于500公斤(鮮重)的糧田,如插后失管、征地填土、中途改種等”、“(四)種植再生稻的,僅限頭季稻可申報補貼”。在第四章第十二條補貼標準中,刪除對禾蟲稻的補貼標準表述,統一申報補貼的條件和補貼標準。
(三)進一壓實補貼面積和產量的核實責任
《管理辦法》第三條項目管理應遵循的原則,明確了“先種后補,市、鎮、村層層核實”的原則。第三章項目管理第八條明確對水稻、馬鈴薯補貼面積和產量核實工作的具體要求和流程;第十七條鎮街農業部門職責明確“(三)核實種糧農戶補貼面積、產量”;第十八條市農業農村部門職責明確“(四)抽查復核種糧農戶補貼面積、產量”。
(四)進一步推行使用社保卡“一卡通”申領補貼
根據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社會保障卡居民服務“一卡通”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2〕254 號)、《廣東省財政廳印發<廣東省關于進一步加強涉企和個人財政補貼 (補助)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粵財監〔2020〕5 號) 和《關于印發2024年中山市社會保障卡居民服務“一卡通”行動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管理辦法》提出使用社保卡進行申報、發放補貼的要求,進一步確保補貼資金使用安全。
(中山市農業農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