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中山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于印發之日起實施。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3年,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并實施《廣東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粵府辦〔2013〕12號,以下簡稱《預案》),為及時有效控制處置突發重大動物疫情,保障畜牧業健康持續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非洲豬瘟病毒傳入我國并定植,國外禽流感等動物疫情頻發,我省動物疫病防控形勢發生深刻變化;2021年修訂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對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的相關內容進行了調整。為適應新形勢和上位法的要求,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于2023年11月對《廣東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進行了修訂完善,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按照相關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為建立中山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快速反應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造成的危害,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制定了《中山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
二、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廣東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等文件。
三、主要內容
《中山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主要包括8個章節,1個附件。
(一)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明確了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快速反應、高效運轉,預防為主、群防群控”的原則。
(二)應急組織體系。明確了應急組織與職責,包括成立市應急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鎮街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機構、專家組等內容。對市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構成、成員單位和各單位工作職責進行了明確。
(三)疫情分級。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等因素對其進行了分級,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等級。
(四)運行機制。明確了監測預警、疫情報告、報告時限和程序、報告內容和開展先期處置等工作要求。
(五)應急響應與結束。包括響應原則、響應啟動、響應措施、響應結束和鄰近地區的應急響應等工作程序和要求。
(六)應急保障。明確了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的職責分工,包括做好應急隊伍、物資、經費、治安、交通運輸、通信與信息、醫療衛生、技術儲備、宣傳教育等應急保障工作。
(七)善后處置。明確了后期評估、獎勵、責任追究、補償和恢復生產等工作要求。
(八)附則。主要對預案的名詞術語、預案修訂與解釋、預案實施時間等內容進行規定。
(九)附件。主要為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分工。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