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據
財政事權,是政府應承擔的運用財政資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任務和職責。支出責任,是政府履行財政事權的支出義務和保障。
2017年,省印發《廣東省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粵府〔2017〕27號),對做好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必要性、劃分原則、總體改革方向、保障和配套措施、時間安排等進行了明確。2022年,我市制定出臺《中山市市級與鎮街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中府〔2022〕71號),對做好市級與鎮街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必要性、劃分原則、保障和配套措施、時間安排進行了明確。
2019年2月,省出臺《廣東省醫療衛生領域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粵府辦〔2019〕5號),明確了醫療衛生領域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總體要求,以及公共衛生、醫療保障、計劃生育、能力建設四方面的主要改革內容,提出了協同推進相關改革、完善市以下分擔機制等4項配套措施,要求各地市政府參照該方案要求,結合市級以下財政體制,合理劃分醫療衛生領域市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為加快建立醫療衛生領域可持續的投入保障長效機制,提高我市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供給效率和水平,在征求各鎮街意見后,我市出臺了《中山市醫療衛生領域市級與鎮街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下同),在貫徹落實上級工作部署的同時,結合我市實際進一步劃分醫療衛生領域市級與鎮街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二、主要內容
我市醫療衛生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為公共衛生、醫療保障、計劃生育、能力建設等四個方面,共涉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地方公共衛生服務、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15個事項。其他未列事項,按照市級與鎮街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總體要求,結合事項特點具體確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一)公共衛生方面
主要包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地方公共衛生服務2項,明確為市級與鎮街共同財政事權,由市級財政和鎮街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二)醫療保障方面
主要包括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和醫療救助2項,明確為市級與鎮街共同財政事權,由市級財政和鎮街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三)計劃生育方面
主要包括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城鎮獨生子女保健費、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金、計劃生育節育獎、計劃生育手術術后并發癥對象生活補助金6項。明確為市級與鎮街共同財政事權,由市級財政和鎮街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四)能力建設方面
主要包括醫療衛生機構改革和發展建設、衛生健康能力提升、衛生健康管理事務、醫療保障能力建設、中醫藥事業傳承與發展5項。其中,由市級以上統一組織實施的衛生健康能力提升項目、中醫藥事業傳承與發展明確為市級與鎮街共同財政事權,由市級財政和鎮街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市屬醫療衛生機構改革和發展建設、市級衛生健康管理事務、市級醫療保障能力建設明確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鎮街所屬醫療衛生機構改革和發展建設、鎮街自主實施的能力提升項目、鎮街衛生健康管理事務、鎮街醫療保障能力建設明確為鎮街財政事權,由鎮街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五)相關項目的執行標準
按照保持現有市級與鎮街財力格局總體穩定的原則,支出責任分擔方式和比例調整涉及的市級與鎮街支出基數劃轉,按預算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三、保障措施
為保障《實施方案》有效落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協同推進改革,將此項改革與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緊密結合、統籌推進。強化責任落實,合理確定醫療衛生領域各類財政事權的地區標準,完善動態調整機制。注重績效優先,按規定開展事前、事中、事后績效評價,制定績效目標。完善規章制度,要對醫療衛生領域現行各項資金管理辦法和具體項目管理辦法進行全面梳理和修訂完善,積極履行推動本地區、本行業醫療衛生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職責。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