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方案的通知
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構建我市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21〕39號)等相關文件精神,我市結合實際,制定了《中山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方案》,現將方案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1年6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明確要求城市人民政府科學確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目標,制定年度計劃,向社會公布并出臺具體的實施辦法。2021年11月4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明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對象標準、發展重點,并強調用地供地、資金保障、稅費優惠等多項支持政策。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決策部署和省、市相關工作要求,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持續提升住房保障水平,我市結合實際制定了本方案。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導思想、任務目標、建立基礎制度、開展試點工作、落細落實支持政策、完善制度,培育規范市場、落實保障措施七部分。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屬性,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
(二)任務目標。中山市被列為廣東省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重點城市,“十四五”期間,全市新增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2萬套,其中2022年籌集建設3000套,2023年籌集建設5000套,2024年籌集建設5000套,2025年籌集建設7000套。
(三)建立基礎制度。包括成立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統籌協調;明確保障對象和戶型標準;開展深入調研,科學制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年度建設計劃;落實鎮街主體責任等。
(四)開展試點項目。一是確定試點項目;二是制定試點項目管理指南;三是推動試點項目落地;四是開展試點項目評估,總結經驗。
(五)落細落實支持政策。包括落實土地、資金、稅費和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1、土地支持政策:允許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企事業單位利用非居住存量閑置用地建設,可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產業園區配建比例可由7%提高到15%;利用閑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可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新增供地單列租賃住房用地指標。
2、資金支持政策:一是對政府投資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積極爭取中央、省級財政的各項補助自己,積極申報保障性租賃住房專項債;二是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制定保障性租賃住房資金扶持措施。
3、稅費支持政策:一是利用稅費手段,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二是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三是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4、金融支持政策:包括加大信貸支持和債券支持兩方面。
(六)完善制度,培育規范市場。包括制定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審批流程及操作指引、出臺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支持市場主體參與、重點挖掘存量土地和房屋、建立租金定價與監控機制等方面內容。
(七)落實保障措施。一是加強項目全過程監管;二是加強部門聯動,提高審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