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我市制定了《中山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于2021年12月29日印發實施,現就《工作方案》解讀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開展“證照分離”改革,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對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具有重大意義。2021年6月3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2021年6月29日,省政府印發了《廣東省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省《實施方案》),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將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以下統稱中央層面設定)的523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我省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設定(以下統稱廣東省設定)的4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改革范圍,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為落實國務院、省政府有關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工作要求,扎實推進各項改革任務,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確改革目標、改革任務、配套措施、強化監管等方面的要求。
二、改革的目標是什么?
落實國發〔2021〕7號文和粵府函〔2021〕136號文要求,在全市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同時在全市范圍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將部分優化審批服務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提級為實行告知承諾,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三、具體的改革任務有哪些?
(一)建立清單管理制度。梳理形成《中山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2021年版,許可類)》、《中山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2021年版,監管類)》。改革實施中根據法律規章的頒布、修訂和廢止、群眾需求等情況,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動態調整更新事項清單并向社會公布。
(二)切實落實涉企經營許可分類改革。對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等不得要求企業提供相關行政許可證件或證明材料。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實施部門原則上實行事后備案。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實施部門應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條件,明確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后果,制作告知書一次性告知企業。對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要依法依規積極推動下放審批權限或委托實施,方便企業就近辦事;要精簡經營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堅決取消“奇葩證明”,采取并聯辦理、簡化中間環節等方式優化辦事流程。
(三)深化告知承諾制改革。鼓勵各部門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對清單相關事項采取更大力度改革舉措。堅持問題導向、高效便民、協同推進、風險可控的原則,借鑒廣東自貿區內進一步改為告知承諾或更優改革方式的改革舉措及經驗做法,深化告知承諾制改革。
四、改革配套措施有哪些?
(一)完善清單聯動管理。進一步提高政務服務標準化水平,推進政務服務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應用。
(二)深化市場主體登記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進一步放寬住所(經營場所)限制,簡化住所使用證明,全面推行住所申報制,擴大“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登記”“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適用范圍;簡化市場主體退出程序;建立破產涉企業務便捷處理機制。
(三)推進“一照通行”涉企審批服務改革試點工作,打造中山市“一照通行”服務平臺,將多業態經營涉及的多項許可事項與營業執照一次申請、并聯審批,通過營業執照歸集各類許可證信息,減少審批發證,推進電子證照應用,實現“一照通行”。
(四)推動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跨區域辦理。依托“一照通行”改革,打破地域限制,實現商事登記、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城通辦”“全省通辦”“跨省通辦”。
(五)推廣電子證照和電子印章應用,豐富電子證照、電子印章在政務、商務、金融等領域的應用場景。
五、強化監管的措施有哪些?
圍繞“管出秩序、管出效率”目標,在強化平臺支撐、完善制度機制等方面下功夫,進一步完善市場監管體系、創新監管執法方式,發揮信用監管的基礎性作用,有效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一)建立健全監管機制。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履行監管職責,糾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問題,健全監管規則,創新監管方式,完善事中事后監管。
(二)加強證照管理銜接。通過市商事監管平臺實現企業登記注冊信息的推送與相關經營許可辦理結果的反饋。
(三)完善告知承諾監管。探索制定我市推行告知承諾制管理辦法,規范實行告知承諾的條件、程序,明確后續監管措施。
(四)全面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推動建立完善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針對市場主體信用狀況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加快建立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五)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提高監管的精準性有效性。探索構建監管風險預警模型,自動判別企業風險狀況,實施重點領域、重點對象監管。
六、改革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牽頭部門,健全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
(二)加強工作落實。密切跟蹤改革進展,及時收集上報各方意見建議,形成工作月報制;加強總結評估,及時完善政策舉措,發現和推廣典型經驗。
(三)加強宣傳培訓。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營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圍;加強一線工作人員業務培訓,確保各項改革政策執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