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中山市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實施細則》的通知
為做好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幫助殘疾人有效提升技能水平及創業創新意識,切實提高殘疾人自我發展和創業競爭能力,根據《中山市殘疾人保障辦法(修訂版》(中府〔2022〕13號),市殘聯制定并印發了《中山市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根據《中山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中府[2021]113號)的相關規定,現就該政策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9年6月印發的《中國殘聯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 <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殘聯廳函〔2019〕155號)提出各地要為加快推動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落實落地,促進殘疾人穩定就業和增收,通過大力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開展各類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進一步激勵殘疾人積極參與社會,提高殘疾人生活質量,實現“殘健共融文明共享”。2019年8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粵府辦〔2019〕14號,提出要以實施推進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劃為重點,殘聯負責,人社部門、總工會、婦聯等參與針對各類殘疾人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雇主培訓等專項培訓。2021年印發《2021年廣東省殘疾人就業服務和盲人按摩工作安排》的通知,提出各地要廣泛開展種植、養殖、加工業和手工編織等實用技術培訓,大力組織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會同文化旅游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等,深入挖掘本地特色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鼓勵開展殘疾人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文化創意產業等特色職業培訓及創業培訓。2021年,中山市人民政府出臺《中山市殘疾人保障辦法》(中府〔2022〕13號),明確提出本市殘疾人參加社會公開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并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殘疾人,可享受省技能晉升政策和相應的補助。為落實以上政策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共六章十三條,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章:總則。明確了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管理的原則、適用范圍。
第二章:補助對象。明確了補助的項目、對象和條件。
第三章:經費來源及補助標準。主要用于(一)參加市內職業技能培訓,按照培訓補助標準30元/人/天(含交通費)。餐費早餐10元/人/餐、中餐25元/人/餐、晚餐25元/人/餐。住宿費80元/人/天,包含水電費、電視費、網絡費、洗滌費、床上用品等費用。按不超過200元/人/次保險費標準參加意外傷害等商業保險,據實列支。(二)擔任市內職業技能培訓指導老師補助標準,按照最高不超過200元/人/學時勞務費的標準對擔任市內職業技能培訓的指導老師進行補助。補助學時計算按實際發生計算,每半天最多按4學時計算,聘請市外、含境外培訓老師按不高于標準30%增加勞務費。(三)擔任市內殘疾人職業技能比賽評委補助標準,按照500元/人/場的勞務費標準對擔任市內殘疾人職業技能比賽的評委進行補助。(四)參加市殘疾人職業技能比賽獲獎人員補助標準,按照3000元(第1名)、2000元(第2名)、1000元(第3名)、800元(第4名)、600元(第5名)、500元(第6名)的標準對參加市殘疾人職業技能比賽獲獎人員進行補助。(五)參加省級(含)以上各類殘疾人職業技能、創業賽事參賽人員補助標準,按照1000元/人/次的標準對參加省級(含)以上各類殘疾人職業技能、創業賽事的參賽人員進行補助。(六)對殘疾人參加省級(含)以上各類殘疾人職業技能、創業等競賽獲得獎項的,市按上級的標準進行補助。(七)參加殘聯部門組織舉辦的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并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殘疾人,享受500元/人/次的職業技能鑒定補助。(八)參加社會公開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并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殘疾人,享受省技能晉升政策和相應的補助外,可申請享受2000元/人/次職業技能培訓補助,培訓費低于培訓補助限額的,按實際培訓費給予補助,上述所需經費納入市殘聯部門項目預算;其中對首次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殘疾人,一次性給予2000元技能補助,所需經費由鎮(街道)負擔。
第四章:專項經費撥付和管理。列明了實施單位對經費支付的方式、責任監督、管理要求。
第五章:監督管理與績效評價。明確了該項工作的監管體系、指標體系。
第六章:附則。明確了辦法生效期限及解釋部門。
三、政策說明
《實施細則》僅對應中山市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有勞動能力、就業愿望和培訓意向的本市殘疾人。
中山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