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一照通行”涉企審批服務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貫徹落實國務院“照后減證”精神,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一照通行”涉企審批服務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21〕14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訂《中山市“一照通行”涉企審批服務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中府辦〔2021〕33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明確提出“一照通行”改革總體目標、實施步驟、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
二、《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一)總體目標。
堅持需求導向、利企便民,堅持系統集成、協同高效,堅持底線思維、穩步實施,堅持先行先試、引領示范,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以政府職能轉變為核心,依托中山“數字政府”建設,推動涉企(包括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許可從按部門職責劃分改為按企業需求整合,將多業態經營涉及的多項許可事項與營業執照一次申請、并聯審批,進一步破解“準入不準營”難題。通過營業執照歸集各類許可證信息,減少審批發證,推進電子證照應用,實現“一照通行”。逐步將“一照通行”改革向更多審批服務事項拓展,覆蓋企業從準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
(二)實施步驟。
1.動員準備階段。成立“一照通行”涉企審批服務改革試點工作專班,制定印發實施方案及信息化建設方案,公布我市“一照通行”改革許可事項清單。
2.組織推進階段。全面推動“一照通行”改革事項的業務梳理,首先實現第一批改革事項全市統一規范、統一材料、統一流程、統一指南。分階段完成“一照通行”服務平臺建設及測試、改革事項涉及系統的配套改造及對接工作,以及市鎮兩級政務服務大廳窗口設置工作。
3.實施應用階段。2021年12月底前,“一照通行”服務平臺正式上線應用,完成第一批改革事項;2022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批改革事項。根據法律規章的頒布、修訂和廢止、職責變化、群眾需求、流程再造等情況,適時對改革事項同步更新,做到動態化管理。逐步擴大改革事項實施范圍,及時向社會公布。
(三)工作任務。
1.再造涉企審批服務模式“五個一”。企業可通過主題式場景選擇辦理多個關聯事項,或按需要靈活組合,一次申辦營業執照和多個相關許可證,實現按需組合“一次申辦”。在申辦過程中,企業可通過“問答式”人機交互,一次性獲得需要辦理的許可證、需要符合的條件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相關信息,通過填寫一張表單,實現跨領域、跨部門、跨層級、多事項智能導引“一表申請”。企業提交申請后,平臺按事權將申請材料“一鍵”分發各涉改部門審批系統開展聯審聯辦,實現多個事項并聯審批“一鍵分辦”。制定一批智能審批事項清單,清單內事項可實現自動審查、智能核準,實時共享,全程零人工干預的智能審批“一步辦結”。各項許可審批結果信息統一歸集至公示平臺,企業通過掃描營業執照二維碼,可一次性查詢企業既有證照信息,實現證照信息“一碼展示”。
2.通過深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深化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改革、推進商事登記確認制改革、提高政務服務標準化水平、推動涉企經營事項跨區域辦理,不斷強化改革系統集成。
3.通過建設“一照通行”服務平臺、提升數據共享能力、加快電子照章綜合應用、推進線上線下服務同標同質、整合企業投資經營服務熱線,不斷鞏固和強化改革信息化支撐。
4.通過建立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提高監管靶向性、完善面向多業態經營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強化重點領域重點監管筑牢安全底線,不斷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統籌協調,加快推動改革落地見效。二是要建立有效的改革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讓企業對辦事指引、審批程序、服務質量等方面“評卷”,強化督查督辦,形成評價、反饋、整改、監督閉環管理。三是鼓勵探索創新,要以“一照通行”改革試點為契機,形成中山政務服務改革的特色亮點。四是加強宣傳引導,暢通政策獲取渠道,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創新社會參與機制,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凝聚各方共識,營造良好氛圍。
三、《實施方案》突出亮點
(一)申辦模式可選“主題式”或“自由組合式”。適應企業跨行業發展需要,從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行業切入,再造涉企審批服務流程,將企業分別向不同部門申辦相關許可證的模式,改為企業按需組合,可通過主題式場景選擇辦理多個關聯事項,或按需要靈活組合,突破行業、主題限制,通過菜單式的“點餐”式服務,一次申辦營業執照和多個相關許可證。
(二)推行高頻涉企審批事項的智能審批。篩選梳理可實現智能審批的事項清單,實現審批系統自動審查、智能核準,實時共享,實現一步辦結,全程零人工干預。建立復核機制,通過系統自動檢查、人工抽查、交叉檢查等多種模式,對審批結果進行實時和定時檢查。不斷總結經驗,完善工作機制,分批次推動更多具備條件的高頻涉企審批事項開展智能審批。
(三)新增市級試點事項。經與各部門充分研究,在省方案公布的30個改革事項基礎上,擬新增7個市級試點事項。
(四)明確電子營業執照作為市場主體身份標識的作用。推動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簽名功能應用,在省電子印章平臺建成前,使用電子營業執照代表市場主體身份對電子文件、表單或數據等進行電子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