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山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中國中山留學人員創業園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
9月21日,記者從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中山正式印發《中國中山留學人員創業園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將進一步加大海外引才引智力度,著力將中國中山留學人員創業園打造為全國極具影響力的一流留創園和粵港澳大灣區高水平人才高地核心示范區,為全市產業轉型升級提供科技動能和人才支撐。
根據文件,中山將依托留創園主園區創設首個“中山市博士博士后創新創業園”,進一步加強人才保障,每年為園區企業提供不少于100套人才公寓,港澳創業團隊最高可獲60萬元一次性落地資助。
每年提供不少于100套人才公寓
港澳創業團隊最高可獲60萬元資助
根據新規,中山將進一步優化人才服務保障,健全留學回國人才和外籍高層次人才服務機制,增設“中山市外籍人才服務專區”,通過“一窗通辦、并聯審批”,實現外國人辦理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只跑一次”。
此外,留創園將進一步加大人才公寓供給,每年籌集不少于100套優質人才公寓,符合條件的留學人員可免租入住人才公寓,免租入住期最長3年。對符合相關條件的留學人員,加強子女入學、人才安居、醫療保障等服務保障措施力度。
在支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方面,對獲得香港青年發展基金、香港創新及科技基金企業支援計劃、澳門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資助并落戶留創園的港澳創業團隊,給予最高60萬元一次性落地資助。對獲得國家、省、市級博士博士后創新創業賽事、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國賽及省賽獎的市外優質項目落戶留創園的,按照其獲得獎金的1:1比例給予一次性落地資助,國賽、省賽、市賽項目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為支持企業開展核心技術攻關,對獲得國家、省立項資助的科技項目,園區所在鎮街按最高不超過1:1、1:0.8比例予以配套支持,單個項目分別最高支持1000萬元、500萬元。對獲市立項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科技攻關項目,最高支持200萬元。
為鼓勵園區企業建立技術研發平臺,對新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分別給予500萬元資助;對新認定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分別給予300萬元資助。對新認定的省重點實驗室給予100萬元資助;對新認定的省級工程實驗室、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分別給予50萬元資助;對新認定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30萬元資助。
在加快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方面,設立專項投資基金,支持在園企業申請市級科技貸款,對已經償還科技貸款本息的企業,按最高不超過實際支付利息的50%給予貼息,單筆貸款貼息的最高額度為100萬元。支持在園企業購買科技保險,按最高不超過企業實際支付保費的50%給予補助,同一企業同一年度補助最高額度為50萬元。
創設首個“中山市博士博士后創新創業園”
支持各鎮街建設留創園分園
值得注意的是,為進一步整合博士博士后科創資源,中山將以留創園為主體平臺申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建廣東省博士博士后創新(中山)示范中心,并依托留創園主園區創設首個“中山市博士博士后創新創業園”。
對獲得國家、省、市級博士博士后創新創業賽事、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國賽及省賽獎的市外優質項目落戶留創園的,按照其獲得獎金的1:1比例給予一次性落地資助,國賽、省賽、市賽項目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接下來,以“一園多點”布局為目標,中山將科學規劃全市留學人員創業平臺載體布局,按照“成熟一個、發展一個”原則,構建“一園多點”全面發展格局,支持各鎮街根據區域產業特色建設留創園分園。留創園分園經認定通過的,每年給予管理機構或運營機構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工作經費扶持,所在鎮街按不低于 1:2的比例提供配套工作經費。
為推進國內外交流合作,支持園區企業參加全國性、國際性展會,按年度企業參展費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資助。企業舉辦或承辦單場人數規模50人以上且單次活動投入5萬元以上的全國性(來自五個以上省外城市)學術交流活動,按年度企業活動投入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