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國有建設用地合并與分割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記者從中山市自然資源局獲悉,日前,中山修訂原土地合并分割政策,印發《中山市國有建設用地合并與分割管理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最大限度降低土地合并的門檻,嚴控土地分割,為助力企業整合用地以增資擴產、加快破解土地碎片化提供政策保障。
中山修訂原土地合并分割政策,為加快破解土地碎片化提供政策保障。
中山市第十五次黨代會指出,全市土地瓶頸問題突出,工業用地碎片化嚴重,土地碎片化問題已成為高質量發展路上的“攔路虎”“硬骨頭”。《實施辦法》直面問題,通過給土地合并“松綁”、給土地分割上“緊箍咒”,并通過土地合并分割以完善宗地的開發建設條件,推動重大項目落地,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效益,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
《實施辦法》明確多種用途可以合并。堅持以合并整合利用為出發點,工業、倉儲、公益公建用地,以及協議出讓的住宅、商業用地,在滿足同一產權人、符合規劃、界址相連、用途相同等基本條件下,均允許辦理土地合并。
通過允許合并解決土地歷史遺留問題,是政策的出發點之一?!秾嵤┺k法》對歷史形成的出讓合同已約定需整合開發、歷史已多宗地共同開發,以及公開出讓的住宅、商業用地因政府實施規劃導致用地被收回后剩余部分用地需整合開發等三類情形也明確辦理條件,允許按規定合并,推動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政策還進一步放寬土地合并的條件,刪除了產業用地合并需經項目準入、公益公建用地合并需主管部門審核以及經營性用地現狀需為空地或地上建筑物未辦理不動產登記的限制等,放寬工業、倉儲用地竣工時間的限制,即工業、倉儲用地合并后自約定開工之日起一年內竣工,促進產業用地整合開發。
為了防止用地進一步碎片化,《實施辦法》僅允許一種情形辦理土地分割,對因城鄉規劃調整導致部分土地已登記用途與詳細規劃用途不相符,且符合改變土地用途規定的,才允許將與詳細規劃用途不相符部分辦理土地分割,通過分割方式盤活用地。
政策“松綁”同時,重視開發建設監管的“后半篇文章”。中山將加強對土地合并分割后出讓合同的管理,明確宗地的規劃指標、開工及竣工時間、剩余使用年限、補繳土地出讓金等要求,并強調要對建設用地的開發建設進行跟蹤管理。據了解,下一步中山市還將建立產業用地綜合評價體系,健全產業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務機制。
“土地碎片化是中山土地瓶頸問題之一,破解土地瓶頸刻不容緩?!秾嵤┺k法》的出臺,旨在通過土地合并整合利用、分割盤活,助力及時整理出足夠的產業發展空間?!敝猩绞凶匀毁Y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