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現將《中山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生態環境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中山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化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粵府〔2020〕71號)要求,現就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以下簡稱“三線一單”),加強中山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落地應用,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各項決策部署,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根本遵循,堅定不移踐行新發展理念,積極做好“一核一帶一區”重要支撐點,深度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堅持底線思維和系統思維,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統籌銜接空間布局和產業結構優化,建立覆蓋全域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為生態環境管理提供支撐,加快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與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為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山、加快實現高質量崛起奠定堅實的生態環境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優先,推動綠色發展。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把保護生態環境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先決條件,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落實到區域空間,持續優化發展格局,促進經濟社會綠色高質量發展。
突出差別準入,實施分類管控。強化空間引導和分類施策,推動區域協調發展,構建與“三核兩帶一軸多支點”相適應的生態環境空間格局。聚焦中山市生態環境特征、環境承載力及面臨的突出環境問題,結合產業發展特點,實行差別準入,分類管控。
注重統籌協調,實現動態管理。按照市級統籌、上下聯動、區域協同的原則,統籌推進落實“三線一單”管控要求,加強與國土空間規劃的協調銜接。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改善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定期評估、動態更新調整。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建立較為完善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全市生態空間得到有效保護,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能源資源利用效率穩步提高,碳排放達峰工作逐步落實,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為建設美麗中山打下堅實基礎。其中:
——生態保護紅線及一般生態空間。全市陸域生態保護紅線面積168.39平方公里,占全市陸域國土面積的9.44%;一般生態空間面積69.08平方公里,占全市陸域國土面積的3.87%。全市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65.29平方公里。
——環境質量底線。全市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國考、省考斷面優良水質比例穩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類水體和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均達到或優于Ⅲ類水體;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穩步提升,海水水質主要超標因子無機氮濃度有所下降。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AQI達標率)、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達到相關“十四五”規劃目標值,臭氧(O3)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土壤環境風險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國家和省下達的控制目標值。
——資源利用上線。強化節約集約利用,持續提升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資源、土地資源、岸線資源、能源消耗等達到或優于國家和省下達的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標。
到2035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鞏固完善,生態安全格局穩定,環境質量實現根本好轉,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升,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能源結構、生產生活方式總體形成,生態環境治理效能與經濟社會發展相互促進,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達到全面建成宜居宜業宜游的國際一流灣區目標要求。
二、環境管控單元劃定
環境管控單元分為優先保護、重點管控和一般管控單元三類。
全市共劃定陸域環境管控單元48個。其中,優先保護單元8個,面積251.91平方公里,占陸域國土面積的14.12%,涵蓋生態保護紅線、一般生態空間、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空氣質量一類功能區等區域,以中山市生態綠核和生態廊道為重點,保護以五桂山生態保護區、鐵爐山生態控制區為主的生態調節功能區和以西江、東海水道、小欖水道、雞鴉水道、古鶴水庫為主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點管控單元29個,面積877.83平方公里,占陸域國土面積的49.21%,包括工業集聚、人口集中和環境質量超標區域,主要沿小欖-古鎮-橫欄-大涌-三鄉-坦洲鎮傳統制造業產業帶分布;一般管控單元11個,為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以外的區域。
全市共劃定海域環境管控單元8個。其中,優先保護單元5個,面積65.29平方公里,占全市海洋功能區劃面積的40.90%,為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重點管控單元3個,面積94.34平方公里,占全市海洋功能區劃面積的59.10%,主要為用于拓展工業與城鎮發展空間、開發利用港口航運資源的海域和現狀海水水質為劣四類的海域。
三、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以生態環境保護優先和產業布局優化為導向,結合區域主體功能定位、發展和保護重點、主要環境問題和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從區域布局管控要求、能源資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環境風險防控等方面明確準入要求,建立“1+56”生態環境準入清單體系。“1”為全市生態環境準入共性清單,“56”為全市56個環境管控單元(包括48個陸域環境管控單元和8個海域環境管控單元)的差異性準入清單。
(一)全市生態環境總體準入要求。
1.區域布局管控要求。
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加強五桂山生態綠核保護,推進五桂山及其周邊區域的國土整治和生態修復,構建“一心四廊藍網多斑塊”生態安全戰略格局。加強對生態空間的保護,生態保護紅線、一般生態空間嚴格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進行管控,其中一般生態空間內的人工商品林,允許依法進行撫育采伐、擇伐和樹種更新等經營活動。
構建“三核兩帶一軸多支點”城市化戰略格局和“3+4”重大產業平臺發展格局。優化發展燈飾、家電、家具、五金制品、紡織服裝等傳統優勢產業,以科技創新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引導產業分類集聚,印染、牛仔洗水、化工(日化除外)、危險化學品倉儲、線路板、專業金屬表面處理(國家、地方電鍍標準及相關技術規范提及的按電鍍管理的金屬表面處理工藝)等污染行業須按要求集聚發展、集中治污,推動資源集約利用。優化城市公路貨運站場布局,引導貨運站場向外圍地區發展。逐步在東區、石岐街道試點設立“綠色物流片區”,加快物流園、公共充電配套設施建設。
嚴把“兩高”(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環境準入關,推動“兩高”項目減污降碳。全市禁止建設煉油石化、煉鋼煉鐵、水泥、平板玻璃、焦炭、有色冶煉、化學制漿、鞣革、陶瓷(特種陶瓷除外)、鉛酸蓄電池項目。全市域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黃圃鎮燃煤熱電聯產項目除外),禁止新、改、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設施項目。環境質量不達標,且無法通過區域削減等替代措施騰出環境容量的區域,不得審批新增超標污染物的項目;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水質未達到控制目標的,停止審批在該責任區域內增加超標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供水通道、岐江河全域重點保障水域嚴禁新建廢水排污口。禁止在重點重金屬污染防控區新、改、擴建增加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推廣應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嚴格限制新建生產和使用高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的項目;鼓勵集聚發展,建設行業集中噴涂等工藝“VOCs共性工廠”,代替分散的涂裝工序,實現集中生產、集中管理、集中治污。對危險廢物收集、利用、處置設施建設遵循限制盈余、鼓勵化解能力不足的原則,按照危險廢物類別,對中山市內收集、利用、處置能力已有盈余的類別,限制新增能力的建設項目。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按照《中山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成果》,對畜禽養殖嚴格執行區域禁養。
2.能源資源利用要求。
科學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新、擴建“兩高”項目應采用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和設備,單位產品物耗、能耗、水耗等達到清潔生產先進水平。推進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建設,推動碳普惠制相關工作取得突破,支持近零碳排放示范區及低碳社區建設工作,加強溫室氣體排放控制,推動碳排放率先達峰。以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理念為引領,圍繞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和安全處置三大環節,全面推進“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新建鍋爐、爐窯只允許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及其它可再生能源。燃用生物質成型燃料的鍋爐、爐窯須配套專用燃燒設備及高效除塵設備。印染、牛仔洗水、線路板、專業金屬表面處理等定點集聚區原則上應實行集中供熱。積極推動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電動化或實現清潔能源替代,全市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車全面使用純電動或氫燃料電池汽車,鼓勵開展泥頭車電動化替代工作。
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鼓勵企業采用先進技術、工藝和設備,促進工業水循環利用,實現節水減排。鼓勵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和生態景觀等優先使用再生水。加強重污染行業中水回用力度。涉及新、擴建項目的,印染行業間歇式染色設備浴比須低于1 : 8、生產用水重復利用率應達到40%以上;電鍍行業中水回用率應達到60%以上;牛仔洗水行業中水回用率達到60%以上。加強江河湖庫水量調度,保障生態流量。強化自然岸線保護,優化岸線開發利用格局,建立岸線分類管控和長效管護機制,規范岸線開發秩序;除國家重大項目外,全面禁止圍填海。
3.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新建“兩高”項目應依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制定配套區域污染物削減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區域削減措施,騰出足夠的環境容量。實施建設項目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管理,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可向本年度市級或以上重點項目傾斜。涉新增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的項目,原則上實行等量替代,其中上一年度水環境質量未達到要求的鎮街,須實行兩倍削減替代;涉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的項目實行兩倍削減替代;涉新增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項目,按總量指標審核辦法相關要求實行倍量替代;涉新增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項目,實行等量替代,重金屬污染重點防控區內,重點重金屬排放總量只減不增。強化環境監管執法,嚴格執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對污染物排放沒有滿足總量控制的企業,要依法進行限期治理或關停并轉,全面削減全市污染負荷。
全面深化工業大氣污染源治理,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嚴格執行工業源排放限值并實現達標排放閉環管理;繼續推進工業鍋爐污染綜合治理;開展工業爐窯專項整治,建立各類工業爐窯管理清單,實施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啟動大氣氨排放調查和治理試點,建立和完善大氣氨源排放清單。線路板、專業金屬表面處理定點集聚區內建設項目的表面處理工序廢氣須進行工位收集,生產車間或生產線產生的廢氣須密閉收集并經有效治理措施處理后有組織排放;印染、牛仔洗水定點集聚區內建設項目的印花、定型、使用含硫染料工序及廢水處理站產生的廢氣須密閉收集后并經有效治理措施處理后有組織排放。VOCs廢氣遵循“應收盡收、分質收集”的原則,除全部采用低(無)VOCs原輔材料或僅有高水溶性VOCs廢氣的項目外,僅采用單純吸收/吸附治理技術(包括水噴淋+活性炭的處理工藝)的涉VOCs項目應安裝VOCs在線監測系統并按規定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確保達到應有治理效果。VOCs年排放量30噸及以上的項目,應安裝VOCs在線監測系統并按規定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推進污水處理能力建設,提升管網覆蓋率。城鎮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排水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向排水主管部門申領排水許可證。定點集聚區應嚴格做好工業廢水集中收集治理工作,各類廢水應分類收集、專管專排,確保廢水達標排放。實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規范入海排污口設置。因地制宜治理農村面源污染,加強畜禽養殖廢水處理及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積極推廣先進農業生產技術,實施農藥、化肥減施工程,減少種植業水污染物排放。鼓勵支持水產養殖池塘、網箱標準化改造,推廣循環水養殖、人工配合飼料等生態養殖技術,減少水產養殖業污染。
4.環境風險防控要求。
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各鎮街應制定相應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環境風險防范體系;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推進企業、工業園區、鎮街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管控標準化建設,逐步實現全市突發事件風險網格化管理。
建立全市水、大氣、土壤全方面監測預警體系,加強對市內重要水體、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常規環境監測數據的綜合分析;對居民集聚區、醫院、學校、自然保護區等敏感區域和化工園區、電鍍園區等重點目標進行重點監控;強化重點行業的在產企業用地及關閉搬遷企業地塊的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監控,加強風險預警能力。
建立完善跨界水污染聯防聯治機制,推進前山河流域綜合整治,共同打擊跨界區域的環境違法行為。加強船舶污染物排放監測執法能力建設,深化港口、船舶污染聯防聯治,加強沿海地區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強化中山市域以及珠三角區域大氣管理協調機制建設,建立大氣污染事故預報預警系統,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制定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建立完善應急減排措施和清單,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開展重金屬污染場地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規范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再開發。
(二)環境管控單元準入清單。
詳見附件5。
四、實施應用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
各鎮街、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三線一單”實施應用工作機制,不斷提高“三線一單”成果應用的戰略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市直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能分工做好數據更新、實施應用。市生態環境局要充分發揮市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聯席會議作用,并牽頭組建長期穩定的技術團隊,做好統籌協調,切實加強技術保障。
(二)強化生態環境宏觀管控。
各鎮街、各部門要強化“三線一單”的剛性約束,將其作為規劃資源開發、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城鎮建設以及重大項目選址的重要依據,并在政策制定、規劃編制、執法監管過程中做好應用,嚴把生態環境準入關。要以“三線一單”為基礎,深化國家和省的環評改革措施,著力構建“三線一單”、區域規劃環評、建設項目環評、排污許可相互銜接的固定污染源全鏈條環境管理體系,不斷提升環境監管效能。
(三)建立定期評估與動態更新機制。
按照省“三線一單”實施管理規定,開展評估更新和動態調整,原則上每5年組織開展一次全市“三線一單”評估更新工作。5年內,因法律、法規、國家和地方重大發展戰略、國土空間規劃、區域生態環境質量以及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調整“三線一單”成果的,按省規定程序調整更新。市有關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能分工,及時更新“三線一單”相關數據信息。
(四)推動管理平臺數據應用。
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做好“三線一單”成果數據對接,按要求將“三線一單”成果接入省“三線一單”成果數據應用平臺,實現編制成果信息化應用;推動“三線一單”與環境質量、排污許可、環評審批、環境監測、環境執法等數據系統的互聯互通,加強與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有關部門業務平臺對接,實現“三線一單”成果數據共享共用。
(五)促進社會共同參與。
各鎮街、各部門要結合實際管理需求與工作推進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廣泛開展“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宣傳工作,提高全民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充分調動公眾積極性,不斷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理體系。
本方案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中山市生態空間劃定情況匯總表
2.中山市陸域環境管控單元匯總表
3.中山市海域環境管控單元匯總表
4.中山市環境管控單元圖
5.中山市環境管控單元準入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