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和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員管理,現將《中山市博士后工作績效評估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徑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才開發科反映。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
中山市博士后工作績效評估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以下簡稱“博士后工作平臺”)和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博士后人員”)管理,提高博士后工作平臺運行質量和博士后人員培養質量,根據《博士后管理工作規定》(國人部發〔2006〕149號)、《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和工作站評估辦法》(人社部發〔2008〕115號)、《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7部門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博士后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22〕91號)、《關于加快新時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粵組通〔2017〕46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廣東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8號)、《關于印發〈中山市新時代人才高質量發展二十三條〉的通知》(中山組發〔2022〕1號)有關要求,結合中山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我市統一管理的博士后工作平臺和博士后人員年度績效評估工作適用本辦法。獲批設立不足3個月的博士后工作平臺,以及在站(基地)時間不足6個月的博士后人員不參加當年度績效評估。
第三條 評估工作遵循“客觀、公正、科學、便捷”的原則,對博士后工作平臺運行中各環節、對博士后人員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進行績效管理,更好發揮博士后工作平臺在高層次人才引進和科研成果開發中的作用,提高博士后人員培養質量,促進博士后工作平臺健康發展。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每年定期組織開展全市博士后工作平臺和博士后人員年度績效評估。各博士后工作平臺應設專人或兼職人員負責博士后工作平臺績效評估工作。
第五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年度績效評估工作的組織、管理、指導、協調和督導。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制定績效評估工作指標體系;
(二)負責指導各博士后工作平臺開展年度績效評估;
(三)負責組織專家組對博士后工作平臺和博士后人員開展績效評估;
(四)負責對績效評估結果進行確定;
(五)負責對績效評估結果進行公示和處理。
第六條 各博士后工作平臺主要履行下列工作職責:
(一)填報、核查本單位的績效評估資料;
(二)按要求上報績效評估資料;
(三)總結本單位績效評估工作、查找問題原因、落實整改工作以及情況反饋;
(四)承擔國家、省績效評估工作的數據匯總、材料上報工作。
第三章 評估內容
第七條 博士后工作平臺評估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組織機構搭建情況
博士后工作平臺所在單位應設立博士后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其中博士后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所在單位博士后發展計劃、政策和制度,協調解決博士后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博士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博士后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應設專人或兼職人員負責所在單位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實情況
博士后工作平臺應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新獲批的博士后工作平臺,所在單位應在獲批之日起3個月內制定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具體包括組織管理制度,博士后招收、進出站管理制度,科研項目管理制度,日常經費管理和使用制度,人事管理和工資福利制度,學術交流制度,以及崗位績效考核制度等。博士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落實本單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及《關于印發中山市博士和博士后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中人社發〔2021〕108號)有關規定,及時收集制度落實情況的資料。
(三)博士后人員招收和管理情況
博士后工作平臺應結合本單位實際,研究確定高水平的博士后研究課題,并制訂切實有效的博士后人員招收計劃。新設博士后工作平臺應招收1名以上博士后人員,并保持1名以上博士后在站(基地)工作。博士后工作平臺所在單位應與博士后人員在自愿原則下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課題要求、工作目標等事項。
(四)博士后科研工作開展情況
1. 積極開展博士后科研項目,及時做好年度科研經費預算,確保科研項目正常開展。
2. 除為博士后人員提供必要的科研設備和研究條件(含辦公樓、實驗室、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等)外,還需根據科研項目需要,適當更新科研設備。
3. 每年不定期開展學術講座或各種形式的交流活動,不斷提高博士后科研水平。
4. 鼓勵博士后人員參加各級科研和學術交流活動,積極申報各級科研項目資助(含中國博士后項目資助基金、廣東省醫學科學基金、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等),并爭取相應立項。
5. 提供必要條件確保科研項目順利開展,科研水平應保持較高水準(包括發表專業論文、出版學術專著、開展學術課題報告、獲得市級以上獎勵、申請國家發明專利或著作權等)。
6. 博士后人員的科研創新成果,幫助所在單位在盈利收入、成本控制、技術優勢、市場份額、運營效率等方面獲得效益,對推動學術進步與創新、解決社會實際問題、人才培養與團隊建設、提升國際競爭力等發揮支撐作用。
7. 支持和鼓勵博士后人員參加各類創新創業競賽活動,發掘和推薦優秀人員申報專項引才計劃。
(五)后勤保障情況
博士后工作平臺所在單位應為博士后人員提供相應的福利待遇,包括住房、工作場所、繳納社會保險費,協助落戶中山、配偶就業、子女入學等;按合同或協議規定為博士后人員提供日常經費,博士后人員日常經費(含各級政府發放的博士后補貼)須單獨建賬,實行專款專用。
第八條 博士后人員評估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主要考核博士后人員的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科研能力、項目完成情況以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做出的實際貢獻等內容,重點考核博士后人員履行進站(基地)協議和完成工作任務情況、研究成果的質量、研究成果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等。
第四章 評估方法
第九條 博士后工作平臺績效評估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按照專家組評審占比60%、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評價占比40%計算綜合得分。
第十條 博士后人員總結本年度完成工作任務、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等情況,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博士后人員績效評估采取單位評價、專家組評價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綜合評價,由專家組提出年度績效評估建議。
第五章 評估結果
第十一條 博士后工作平臺和博士后人員年度績效評估分為優秀、良好、合格或不合格等級。優秀比例不超過參加評估的博士后工作平臺、博士后人員總數的20%,考評得分60分以下為不合格。博士后工作平臺和博士后人員的績效評估等級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結合個人、單位、專家評審意見給出最終意見。
第十二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通過政務網站對外公布考評結果,并反饋給博士后工作平臺存檔備案。博士后工作平臺或博士后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于績效評估結果公布期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經復核確有不當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及時更改評估結果并對外公布。
第十三條 對績效評估結果為優秀的博士后工作平臺和博士后人員,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予以通報表揚,并給予博士后工作平臺一次性獎勵金5000元,給予博士后人員一次性獎勵金1000元。優先推薦評估結果為優秀的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申報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第十四條 對績效評估不合格的博士后工作平臺,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予以通報,停發下一年度項目研發經費并督促其限期整改。連續2年評估不合格、連續3年沒有招收博士后的單位,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撤銷其博士后工作平臺資格。對評估不合格的博士后人員,予以通報并做退站處理。
第十五條 博士后工作平臺建站補助按照《關于印發中山市博士和博士后扶持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中人社發〔2021〕73號)有關規定,結合年度績效評估結果予以核發。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