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定了規范性文件《中山市博士后工作績效評估辦法》(以下簡稱《評估辦法》)。根據《中山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中府〔2021〕113號)的相關規定,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評估辦法》制定背景說明
(一)我市博士后工作平臺規模穩步增長,博士后科研人員數量持續增加,管理服務對象隊伍不斷擴大。1999年我市博士后工作起步以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博士后工作,始終將博士后工作放在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推進自主創新的大局中考慮,以“建機制、搭平臺、抓服務”為工作重點,通過不斷完善激勵機制、努力搭建溝通平臺、積極提供人才服務等舉措做好博士后管理服務工作,大力實施博士后培養工程,我市的博士后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截至2024年9月底,全市共設立51個博士后科研工作平臺,其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家、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31家。累計引進324名博士后,出站244人,在站80人。隨著我市博士后工作平臺、博士后科研人員隊伍的不斷壯大,對博士后工作平臺和博士后科研人員的素質、博士后管理服務的規范、產學研成果對中山經濟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2020年,市人社局印發《關于印發中山市博士后工作績效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中人社發〔2020〕130號、中人社規字〔2020〕9號),每年對博士后平臺和在站博士后的工作情況進行績效評估,較好地掌握博士后平臺運營情況,對博士后創新創業成果進行有效督促和統計,同時,通過績效評估表彰先進單位和個人,對博士后平臺和在站博士后發揮較好促進作用。
(三)《關于印發中山市博士后工作績效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中人社發〔2020〕130號、中人社規字〔2020〕9號),有效期為3年,至今已達到實施期限。按照規范性文件工作要求,現進行修訂完善,更新文件有效時間,保證績效評估工作如期正常開展。
鑒于以上原因,為規范我市博士后管理工作,進一步發揮博士后平臺在培養、吸引和使用高層次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博士后平臺運行質量,我局重新修訂《評估辦法》。
二、政策依據
根據《博士后管理工作規定》(國人部發〔2006〕149號)、《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和工作站評估辦法》(人社部發〔2008〕115號)、《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7部門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博士后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22〕91號)、《關于加快新時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粵組通〔2017〕46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廣東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8號)、《關于印發〈中山市新時代人才高質量發展二十三條〉的通知》(中山組發〔2022〕1號),制定本《評估辦法》。
三、《評估辦法》制定程序說明
(一)文件起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開發科專門負責文件起草,在總結以往三年績效評估工作經驗基礎上,專門聽取局法監科和各博士后平臺的意見,優化工作流程,擬定《評估辦法》。
(二)征求意見。今年6月,我局啟動修訂工作,根據近年的工作開展情況,對條文進行修改完善。8月,先后向局內部科室、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鎮街、各博士后工作平臺及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各方面對《評估辦法》無修改意見反饋。
(三)黨組審議。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才開發科提請局黨組予以審議,于2024年11月11日通過,按照局黨組意見,呈報市司法局進行法制審查。
四、主要內容說明
《評估辦法》修訂要點如下:
(一)更新文件依據
對照國家和省最新有關博士后平臺文件,更新引用文件依據,增加《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7部門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博士后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22〕91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廣東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8號)、《關于印發〈中山市新時代人才高質量發展二十三條〉的通知》(中山組發〔2022〕1號)。
(二)優化評審工作流程
1. 對第六條進行修訂,優化了評估流程,刪除了單位自評環節。
2. 對第七條進行修訂,一是根據省、市最新指導文件作調整;二是明確對在站人數數量表述,由“1-3名”改為“1名以上”,避免理解誤差。
3. 對第九條進行修訂,優化評估流程,業務主管部門應發揮監督指導作用,根據日常管理情況,對各站點平臺運營管理情況給予適當評分權重。
4. 對第十條進行修訂,優化評估流程,精簡手續提高工作效率。
(三)新增文件內容
1. 新增內容。根據國家和省人才工作指導意見,鼓勵和支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推動專項引才工作。新增條款:“支持和鼓勵博士后人員參加各類創新創業競賽活動,發掘和推薦優秀人員申報專項引才計劃”。
2. 根據《關于印發中山市博士和博士后扶持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中人社發〔2021〕73號)有關規定,對應博士后工作平臺建站補貼核發工作,與績效評估工作建立關聯,政策相互銜接。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