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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文號:中府辦函〔2024〕68號
信息來源: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布日期:2024年09月09日

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后的《中山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發展改革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9月9日



中山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目 錄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工作原則

  1.5 事件分級

  2 組織體系

  2.1 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2.2 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3 現場指揮部

  2.4 電力企業

  2.5 專家組

  2.6 重要電力用戶

  3 風險評估

  3.1 電力系統風險

  3.2 城市生命線系統風險

  3.3 社會民生系統風險

  3.4 風險防控

  4 情景構建

  4.1 電力系統情景

  4.2 城市生命線系統情景

  4.3 社會民生系統情景

  5 監測預警

  5.1 監測

  5.2 預警

  6 應對任務

  6.1 信息報告

  6.2 應急響應

  6.3 任務分解

  6.4 應急聯動

  6.5 現場處置

  6.6 社會動員

  6.7 應急評估

  6.8 響應終止

  7 后期處置

  7.1 處置評估

  7.2 事件調查

  7.3 善后處置

  7.4 恢復重建

  8 信息發布

  9 能力建設

  9.1 隊伍保障

  9.2 資金保障

  9.3 物資保障

  9.4 技術保障

  9.5 通信保障

  9.6 交通保障

  9.7 電源保障

  10 監督管理

  10.1 預案編制

  10.2 預案演練

  10.3 責任與獎懲

  11 附則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機制,提高應對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電網調度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廣東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內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大面積停電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電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我市管轄電網大量減供負荷,對公共安全、社會穩定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影響和威脅的停電事件。

  當市內發生由于其他因素導致大面積停電時,根據需要參照本預案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1)居安思危,防抗結合。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救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全面提升全社會應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綜合防范能力。

  (2)平戰結合,預防為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電力安全管理,落實事故預防和隱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科學制定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不斷提高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3)屬地為主,處置有序。建立健全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管理、條塊結合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管理體制。各鎮街對處置本行政區域內大面積停電事件實施統一指揮和協調,確保處置工作規范有序。

  (4)加強協作,密切配合。按照“分層分區、統一協調、各負其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以后,各鎮街及其有關部門(單位)、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

  1.5 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分級標準見附件1。

  2 組織體系

  2.1 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2.1.1 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聯席會議

  市政府設立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聯席會議(以下簡稱市聯席會議),負責全市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市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

  (1)組織、召集事發地鎮街、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進行會商,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和相關工作部署;

  (2)啟動、調整和終止應急響應;

  (3)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4)向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匯報有關應對情況;

  (5)督促落實全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主要組成:

  第一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發展改革局局長,中山供電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局、教育體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和執法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商務局、衛生健康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文化廣電旅游局、氣象局,中山海關、中山港海關、武警中山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中山軍分區、中國人民銀行中山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山監管分局、中山供電局、發電企業等單位分管負責人。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組成及工作職責見附件2。

  2.1.2 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

  啟動Ⅰ級、Ⅱ級應急響應,市聯席會議立即調整為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啟動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由市發展改革局負責指揮、協調全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任務分工見附件3。

  2.2 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局,市發展改革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市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市聯席會議決定和部署,指揮、協調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和相關鎮街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2)匯總、上報大面積停電事件及應急處置情況;

  (3)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分析大面積停電事件發展趨勢,評估事件損失及影響情況;

  (4)提出應急處置方案;

  (5)辦理市聯席會議文件,起草相關簡報;

  (6)組織發布應急處置信息;

  (7)承擔市聯席會議和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現場指揮部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市聯席會議應當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確定現場處置方案,協調現場應急救援力量和應急物資,組織有關單位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發生較大、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由事發地鎮街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按照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部署開展應對工作。

  上級成立現場指揮部時,下級指揮部應納入上級指揮部并移交指揮權,繼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4 電力企業

  電力企業(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建立健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在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電網調度按照《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及相關規程執行。

  2.5 專家組

  市發展改革局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專家組,完善相關咨詢機制,為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2.6 重要電力用戶

  對維護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經濟損失具有重要意義的政府機關、國防、醫療、學校、交通、通信、廣播電視、公用事業、監獄、金融機構等社會類重要用戶和危險化學品、冶金、化工等工業類高危用戶,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負責本單位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情況向政府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3 風險評估

  市發展改革局會同有關單位建立健全全市大面積停電事件風險評估機制,適時組織大面積停電事件風險評估,明確大面積停電事件防范和應對目標。

  大面積停電事件風險主要分為電力系統風險、城市生命線系統風險和社會民生系統風險等三個方面。

  3.1 電力系統風險

  3.1.1 自然災害風險

  暴雨洪澇、熱帶氣旋、強對流天氣、雷擊及冰(霜)凍、龍卷風、山火、地震等自然災害導致電網遭受破壞或連鎖跳閘引發大面積停電事件。

  3.1.2 電力系統運行風險

  重要發、輸、變電設備故障,電網設計方面的不足及電網保護裝置、安全穩定控制裝置的穩定性,電網控制、保護水平與電網安全運行的要求難以實現有效匹配,重要輸電通道及交叉跨越點故障,大規模新能源接入電網導致系統慣量特性更加復雜等因素導致或引發大面積停電事件。

  3.1.3 外力破壞風險

  蓄意人為因素、高空飄物、工程施工、電力設施受損、線路通道超高樹木、違章建筑、火災爆炸、恐怖襲擊等外力破壞可能導致大面積停電事件。

  3.1.4 網絡信息安全風險

  發生網絡信息安全事件,電力領域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遭受破壞或出現故障,可能導致大面積停電事件。

  3.1.5 燃料供應風險

  缺煤、少油、乏氣,因燃料短缺、燃料質量差等造成發電機組發電能力大規模減少,可能導致大面積停電事件。

  3.2 城市生命線系統風險

  城市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等生命線工程對電力的依賴性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對城市生命線工程造成較大威脅,易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發生。

  3.3 社會民生系統風險

  大面積停電事件可能對商業運營、金融證券業、企業生產、教育、醫院以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供應等公眾的正常生產、生活造成沖擊。

  3.4 風險防控

  各鎮街應當加強對本轄區大面積停電事件工作的領導,建立風險防范協調機制,嚴格落實電力設施保護職責,加強局部電網建設和協調力度,持續提升大面積停電事件風險防控能力。電網企業應建立本單位風險管控機制,優化電網規劃布局和應急電源點建設,實現大面積停電事件風險防范全過程管理。

  3.4.1 協同治理

  市發展改革局要協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對面臨的大面積停電事件風險進行綜合評估和趨勢分析,研究制定風險等級標準和管理辦法,并于每年年底對下一年度大面積停電事件發展趨勢進行分析研判,提出防范措施建議,報送市政府并抄送市應急管理局。

  3.4.2 信息共享

  市聯席會議建立大面積停電事件風險共享機制。市發展改革局統籌協調建立電力企業與應急管理、公安、自然資源、交通運輸、水務、地震、氣象等部門的風險共享機制,提高大面積停電事件風險防范應對能力。

  3.4.3 宣教培訓

  各有關單位、各鎮街要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公眾的應急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各鎮街及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媒體等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大對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宣傳、培訓力度。各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要將應急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定期開展相關培訓。

  4 情景構建

  大面積停電事件常見應急情景包括電力系統情景、城市生命線系統情景和社會民生系統情景等三個方面。

  4.1 電力系統情景

  中山電網重要樞紐變電設備、關鍵輸電線路發生故障,統調機組相繼失穩解列,導致低頻、低壓減載裝置大量動作,損失負荷超過中山負荷的20%以上,引發重大以上大面積停電事件。

  4.2 城市生命線系統情景

  (1)重點保障單位:黨政軍機關、應急指揮機構、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停電、通信中斷、安保系統失效等。

  (2)道路交通:城市交通監控系統及指示燈停止工作,道路交通出現擁堵;高速公路收費作業受到影響,造成高速公路交通擁堵;應急救災物資運輸受阻。

  (3)鐵路交通:列車停運,沿途車站人員滯留;鐵路運行調度系統及安檢系統、售票系統、檢票系統無法正常運轉;應急救災物資運輸受阻。

  (4)通信:通信樞紐機房因停電、停水停止運轉,大部分基站停電,公網通信大面積中斷。

  (5)供排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無法正常供應;城市排水、排污因停電導致系統癱瘓,引發城市內澇及環境污染次生災害等。

  (6)供油:成品油銷售系統因停電導致業務中斷;重要行業移動應急電源和救災運輸車輛用油急需保障。

  4.3 社會民生系統情景

  (1)臨時安置:人員因交通受阻需臨時安置。

  (2)高層建筑:電梯停止運行,大量人員被困,引發火災等衍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3)商業運營:人員緊急疏散過程中發生擠壓、踩踏,部分人員受傷。

  (4)物資供應:長時間停電導致居民生活必需品緊缺;不法分子造謠惑眾、囤積居奇、哄抬物價。

  (5)供氣:部分以燃氣為燃料的企業生產及市民正常生活受到影響。

  (6)企業生產:石油、化工、采礦等高危企業因停電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甚至引發有毒有害物質泄漏等次生災害。

  (7)金融證券: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無法交易結算,信息存儲及其他相關業務中斷。

  (8)醫療:長時間停電難以保障手術室、重病監護室、產房等重要場所及相關設施設備持續供電,病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脅。

  (9)教育:教學秩序受到影響;如遇重要考試,可能誘發不穩定事件。

  (10)廣播電視:廣播電視信號傳輸中斷,影響大面積停電事件有關信息發布。

  5 監測預警

  5.1 監測

  市發展改革局協調應急管理、公安、自然資源、交通運輸、水務、地震、氣象等部門與電力企業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電力企業要結合實際加強對重要電力設施設備運行、發電燃料供應、網絡信息系統運行等情況的監測,及時分析各類情況對電力運行可能造成的影響,預估可能影響范圍和程度。

  5.2 預警

  電力企業要加強電力系統運行監控,完善電網運行風險預測預警報告及發布制度,健全電力突發事件研判機制。

  5.2.1 預警級別

  可以預警的大面積事件的預警級別,按照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一般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1)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較大時,發布紅色預警。

  (2)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較大時,發布橙色預警。

  (3)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較大時,發布黃色預警。

  (4)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較大時,發布藍色預警。

  5.2.2 預警發布

  電力企業通過調度臺24小時不間斷監測,研判可能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市發展改革局。市發展改革局應及時組織有關電力企業和專家進行會商,可能發生一般或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由市發展改革局發布預警;可能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時,由市發展改革局報請市聯席會議召集人批準后發布預警,同時省能源局報告并通報同級相關部門(單位)。涉及市相關部門和跨鎮街配合的工作由市發展改革局進行指揮協調。

  5.2.3 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相關電力企業要加強設備巡查檢修和運行監測,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城市生命線系統和社會民生系統等相關行業要組織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準備,并做好應急所需物資裝備和設備等準備工作。重要電力用戶做好自備應急電源啟用準備,儲備必要的應急燃料。受影響鎮街啟動應急聯動機制,組織城市生命線系統等有關部門(單位)做好維護公共秩序、供排水、供氣供油、通信、商品供應、交通物流等方面的應急聯動準備;加強相關輿情監測,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5.2.4 預警解除

  根據事態發展,經研判不會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預警信息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6 應對任務

  6.1 信息報告

  (1)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相關電力企業應立即將影響范圍、停電負荷、停電用戶數、重要電力用戶停電情況、事件級別、可能延續停電時間、先期處置情況、事態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受影響鎮街電力主管部門、市發展改革局和省能源局報告,并視情況通知重要電力用戶。涉及跨鎮街的大面積停電事件,中山供電局應及時向市政府報告相關情況。各有關單位、各鎮街要按照有關規定上報,特別重大、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要按照規定及時向市聯席會議報告。

  (2)事發地鎮街電力主管部門接到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報告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按照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市發展改革局及同級政府報告,并通報同級相關部門(單位)。對初判為重大以上大面積停電事件,市發展改革局要立即按程序向市政府和省發展改革委報告,市政府要立即按程序向省政府報告。

  6.2 應急響應

  按照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分別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6.2.1 Ⅰ級響應

  (1)啟動條件

  中山電網負荷損失比例或供電用戶停電比例達到較大以上電力安全事故條件:減供負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啟動Ⅰ級響應。

  (2)啟動程序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市發展改革局初步認定達到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標準,建議市聯席會議第一召集人報請市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3)響應措施

  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市聯席會議第一召集人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指揮全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市聯席會議及其成員單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市聯席會議第一召集人主持召開會商會,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專家組及受影響鎮街相關負責同志參加,綜合評估事態發展趨勢,研究決定應對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部署應對措施。

  ②市聯席會議召集人組織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赴事發區域指導應對工作。市發展改革局率有關部門(單位)或派出負責同志赴現場指導應對工作。

  ③市發展改革局收集匯總事件發展、影響范圍、造成損失、應對措施等動態信息,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信息,起草相關簡報并報市政府,分送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做好事發地需求、應急救援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市發展改革局通報有關情況。

  ④根據受影響鎮街請求,協調相關單位增派應急隊伍、調運應急物資和裝備、安排專業技術人員等,為應對工作提供支援。

  ⑤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⑥市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應對工作。

  ⑦涉及跨市行政區域、超出市政府處置能力或者需要由省政府負責處置的,報請省政府支援。

  6.2.2 Ⅱ級響應

  (1)啟動條件

  中山電網負荷損失比例或供電用戶停電比例達到一般電力安全事故條件:減供負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啟動Ⅱ級響應。

  (2)啟動程序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市發展改革局初步認定達到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標準,建議市聯席會議召集人報請市聯席會議第一召集人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3)響應措施

  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市聯席會議召集人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市聯席會議及其成員單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市聯席會議召集人主持召開會商會,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專家組及受影響鎮街相關負責同志參加會商,傳達市政府有關指示精神,綜合評估事態發展趨勢,協調落實應對措施。

  ②根據工作需要,市聯席會議召集人組織相關成員單位赴現場指導應對工作。

  ③根據事發區域情況,協調相關單位增派應急隊伍、調運應急物資和裝備、安排專業技術人員等,為應對工作提供支援。

  ④市發展改革局收集匯總事件發展、影響范圍、造成損失、應對措施等動態信息,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信息,起草相關簡報并報市政府,分送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⑤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做好事發地需求、應急救援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市發展改革局通報有關情況。

  ⑥市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應對工作。

  6.2.3 Ⅲ級響應

  (1)啟動條件

  中山電網負荷損失比例或供電用戶停電比例達到一級電力安全事件條件:減供負荷17%以上、20%以下,或25.5%以上、3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啟動Ⅲ級響應。

  (2)啟動程序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市發展改革局初步認定達到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標準,由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3)響應措施

  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市聯席會議召集人負責指導、協調事發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市聯席會議及其成員單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市發展改革局組織有關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專家組進行會商,傳達市政府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落實相關應對措施。

  ②根據工作需要,派出由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參與組成的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指導事發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③市發展改革局收集匯總事件發展情況、影響范圍、造成損失、應對措施等動態信息,起草相關簡報并報市政府,分送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④其它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應對工作。

  ⑤市發展改革局指導事發地鎮街做好應急處置評估工作。

  6.2.4 Ⅳ級響應

  (1)啟動條件

  中山電網負荷損失比例或供電用戶停電比例達到二級電力安全事件條件:減供負荷15%以上、17%以下,或22.5%以上、25.5%以下供電用戶停電,啟動Ⅳ級響應。

  (2)啟動程序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市發展改革局初步認定達到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標準,由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3)響應措施

  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市發展改革局負責指導、協調事發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市聯席會議及其成員單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市發展改革局組織有關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專家組進行會商,傳達市政府指示批示精神,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部署相關應對措施。

  ②根據工作需要,派出由市發展改革局牽頭,有關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參與組成的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指導事發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③市發展改革局收集匯總事件發展情況、影響范圍、造成損失、應對措施等動態信息,起草相關簡報并報市政府,分送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④其他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應對工作。

  ⑤市發展改革局指導事地鎮街做好應急處置評估工作。

  6.2.5 響應調整

  對于尚未達到相應等級,但停電事件發生在重大活動舉辦、重要會議召開期間的,事發地鎮街可視情況提高應急響應級別。對于雖然未達到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標準,但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停電事件,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啟動后,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期間,市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等專項指揮機構已啟動Ⅳ級或Ⅲ級應急響應,后疊加發生一般或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立即自動執行Ⅳ級或Ⅲ級應急響應應對措施。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不再單獨宣布啟動應急響應。

  6.3 任務分解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相關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要立即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件發展態勢,盡量減少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損失。各有關部門(單位)在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職責,相互配合、協調聯動,共同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主要應對任務包括:

  6.3.1 電力系統應對措施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電力主管部門、有關電力企業要盡快恢復電網運行和電力供應。

  (1)有關電網企業迅速組織力量搶修受損電網設備設施,向重要電力用戶及重要設施提供必要的電力支援。啟動Ⅰ、Ⅱ級響應時,具備搶修條件的,電網企業搶修隊伍力爭分別在3天、5天和7天內恢復城區、鎮和村供電;啟動Ⅲ、Ⅳ級應急響應時,具備搶修條件的,電網企業搶修隊伍力爭分別在2天、3天和5天內恢復城區、鎮和村供電。

  (2)有關電力調度機構合理安排運行方式,控制停電范圍;盡快恢復重要輸變電設備、電力主干網架運行;在條件具備時,盡快恢復黨政軍重要部門、應急指揮機構、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重要通信機樓、供水、排水、鐵路、醫院等重要電力用戶、中心城區的電力供應。

  (3)有關發電企業保證設備安全,迅速組織搶修受損設備,做好發電機組并網運行準備,按照電力調度指令恢復運行。

  (4)重要電力用戶迅速啟動自備應急電源等應急措施,加強本單位重大危險源、重點區域、重大關鍵設施設備隱患排查與監測預警,及時采取防范措施,保障重要負荷正常供電,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6.3.2 城市生命線系統應對措施

  (1)重點保障單位:公安部門負責加強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安全保衛工作,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衛生健康部門負責調配醫療衛生資源開展緊急救助。電力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電網企業提供應急保供電。通信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為應急處置提供應急指揮通信保障。

  (2)道路交通:公安部門負責道路交通疏導,協助引導應急救援車輛通行。交通運輸部門負責交通運行監測,及時發布路網運行信息,并實施公路緊急調度。道路管理、城市市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力量及時清理路障。

  (3)鐵路交通:公安部門負責道路交通疏導,維護車站秩序。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調地面交通運力疏散乘客。衛生健康部門負責調配醫療衛生資源開展緊急救助。電力主管部門負責協調有關電網企業及時恢復供電。鐵路部門負責為車站滯留人員協調提供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資;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及時發布停運等相關信息。

  (4)通信:通信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為應急處置提供應急指揮通信保障。電力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電網企業及時恢復供電,并為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重要機樓、現場指揮部附近重要基站提供應急保供電。

  (5)供排水:供水企業啟用應急供水措施。有關電網企業及時恢復供電,做好市政排水設施的應急供電保障。必要時,城市供排水主管部門報請本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協調電力主管部門提供應急保供電。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環境污染次生災害的防范處置工作。如暴雨期間遇大面積停電,優先恢復排水設施的供電,快速排除城市內澇,避免因內澇導致其他公共設施無法恢復供電。

  (6)供油:油氣主管部門負責協調做好重要用戶、重要機樓、重要基站保供電所需應急用油的保障工作。

  6.3.3 社會民生系統應對措施

  (1)臨時安置:公安部門負責維護臨時安置點秩序,做好交通引導等工作。消防救援機構負責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啟用應急避護場所,做好受災群眾安置工作,協調受災群眾轉移到臨時安置點實施救助。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調應急交通運力轉移受災群眾。商務部門負責受災群眾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資的調撥與供應。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安置點的消毒防疫工作。電力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電網企業為臨時安置點提供應急保供電服務。

  (2)商業運營: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協調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公安部門負責協助做好人員疏散工作,維護正常秩序。衛生健康部門負責調配醫療衛生資源開展緊急救助。

  (3)物資供應: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市場物資供應價格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公安部門負責配合開展市場價格巡查,打擊造謠惑眾、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商務部門負責受災群眾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資的調撥與供應。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做好糧食的應急供應及救災物資、藥品等應急物資的應急保障工作。應急管理、民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社會救濟資金和捐贈資金、物資的管理發放工作。

  (4)供氣:供氣企業及時啟用燃氣加壓站自備應急電源,保證居民燃氣供應。有關電網企業及時恢復供電。必要時,城市供氣主管部門報請本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協調電力主管部門提供應急保供電。

  (5)企業生產:應急管理部門、消防救援機構負責協調、指導石油化工企業生產系統火災、爆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有關電網企業為石油企業提供應急保供電。石油企業負責組織生產系統火災、爆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6)金融證券:公安部門負責維護金融機構正常運營秩序。金融機構啟用應急發電措施。有關電網企業為金融機構提供應急保供電。必要時,金融管理部門協調市發展改革局協調電力主管部門提供應急保供電。金融管理部門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組織金融機構防范、處置大面積停電造成的金融風險問題。

  (7)醫療:重點醫療衛生機構(急救指揮機構、醫院、供血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及時啟用應急保障電源。有關電網企業及時恢復供電。必要時,衛生健康部門協調市發展改革局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供電,保障應急供水、供油、通信、交通等。

  (8)教育: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做好學生安撫及疏散,必要時,協調商務部門做好基本生活物資的應急供應。公安部門負責維護學校校園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9)廣播電視:廣播電臺、電視臺及時啟用應急保障電源。有關電網企業及時恢復供電。必要時,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協調市發展改革局協調電力主管部門提供應急保供電。

  6.3.4 公眾應對措施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公眾要保持冷靜,聽從應急救援指揮,有序撤離危險區域;及時通過手機、互聯網、微博、微信等渠道了解大面積停電事件最新動態,不散布虛假或未經證實的信息,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鼓勵具備應急救援能力的公眾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據應急救援需要,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行動。

  (1)戶內:拔下電源插頭,關閉燃氣開關,減少外出活動。在電力供應恢復初期,盡量減少大功率電器的使用。

  (2)公共場所:打開自備的手電筒或手機照明工具觀察周邊情況,按照指示指引有序疏散或安置,避免發生擠壓、踩踏事故;主動幫助老、弱、病、殘、孕等需要幫助的群體。

  (3)道路交通:主動配合道路交通疏導,為應急救援、應急救災物資運輸車輛預留救援通道。

  6.4 應急聯動

  (1)建立健全“政府、部門分級協調,部門、企業分級聯動”的應急聯動機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特別是交通、通信、供排水、供電、供油及教育、醫療衛生、金融等重要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部門間應急聯動機制,并積極協調、推動相關重點企業之間建立應急聯動機制。

  (2)應急聯動機制主要包括應急聯絡對接機制、重點目標保障機制、應急信息共享機制、應急處置聯動機制、應急預案銜接機制、應急演練協調機制等。

  (3)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相關重點企業按照應急聯動機制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必要時,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部門間應急聯動機制協調處置,或報請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協調解決。

  6.5 現場處置

  大面積停電事件現場處置,由事發地鎮街統一組織,根據需要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現場指揮部,實行現場指揮官制度,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威脅人員,及時掌握和報告事故情況和人員傷亡情況,下達應急處置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搶險救援隊伍的行動,組織搶修及援助物資裝備的接收與分配。

  6.6 社會動員

  事發地鎮街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各有關單位、各電力用戶等社會力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參與應急處置。

  6.7 應急評估

  特別重大、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市聯席會議要及時組織成員單位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發展趨勢及應急處置進度進行評估,為進一步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依據。

  6.8 響應終止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按程序終止應急響應:

  (1)電網主干網架基本恢復正常,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主要發電廠機組運行穩定;

  (2)減供負荷恢復80%以上,受停電影響的重點地區負荷恢復90%以上;

  (3)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隱患基本消除;

  (4)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處置完成。

  7 后期處置

  7.1 處置評估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鎮街要及時組織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重大以上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評估由市發展改革局組織開展,相關處置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市政府。

  7.2 事件調查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查明事件原因、性質、影響范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

  7.3 善后處置

  事發地鎮街要及時組織制訂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盡快減輕或者消除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影響。

  7.4 恢復重建

  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需對電網受損設備進行修復或重建的,按照省政府部署,由省能源局會同市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編制恢復重建規劃;重大、較大和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市政府、事發地鎮街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編制恢復重建規劃。相關電力企業和受影響區域政府應當按照規劃做好受損電力系統恢復重建工作。

  8 信息發布

  8.1 各級政府部門(單位)按照分級響應原則,分別負責相應級別應急處置的信息發布工作。要統一信息發布口徑,必要時,報同級政府批準。

  8.2 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客觀統一的原則,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主動向社會發布停電相關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提示相關注意事項和安保措施。必要時,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統一向社會公眾發布相關信息。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9 能力建設

  9.1 隊伍保障

  電力企業應建立健全電力搶修應急專業隊伍,加強設備維護和應急搶修技能方面的人員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事發地鎮街根據需要組織動員其他專業應急隊伍和志愿者等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處置工作。軍隊、武警部隊、消防救援等要做好應急力量支援保障。

  9.2 資金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及相關電力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對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9.3 物資保障

  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應儲備必要的專業應急裝備及物資,建立和完善相應保障體系。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需要。鼓勵支持社會化儲備。

  9.4 技術保障

  電力行業要加強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制定電力應急技術標準,加強電網、電廠安全應急信息化平臺建設。氣象、自然資源、水務等部門(單位)要為電力日常監測預警及電力應急搶險提供必要的氣象、地質、水文等服務。

  9.5 通信保障

  各級政府及通信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

  9.6 交通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建立健全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各鎮街應按規定配備必要的應急車輛,保障應急救援需求。

  9.7 電源保障

  市發展改革局及電力企業應做好電力系統應急電源規劃布局,加強電網“黑啟動”能力建設,加強對骨干電源點快速恢復的支撐,增強電力系統快速恢復能力。電力企業應配備適量的移動應急電源,必要時提供應急電源支援。重要電力用戶應梳理評估停電對本單位的影響,制定緊急停電狀態下的應急措施,建立與外部應急力量的聯動機制,加強應急電源配置、維護和管理,確保應急狀態下能夠投入運行。

  10 監督管理

  10.1 預案編制

  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應編制本企業(單位)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10.2 預案演練

  市發展改革局負責定期組織本預案應急演練。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至少每三年組織開展一次大面積停電應急聯合演練。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應結合自身實際,至少每年開展一次本單位的大面積停電相關應急演練。

  10.3 責任與獎懲

  對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揚。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 附則

  11.1 名詞術語

  (1)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電力安全事故是指電力生產或者電網運行過程中發生的影響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或者影響電力正常供應的事故(包括熱電廠發生的影響熱力正常供應的事故)。

  (3)重要電力用戶是指在國家或者一個地區(城市)的社會、政治、經濟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對其中斷供電將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較大環境污染、較大政治影響、較大經濟損失、社會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用電單位或對供電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電場所。

  11.2 本預案由市政府組織修訂,由市發展改革局負責解釋。

  11.3 各鎮街及其有關單位、群眾自治組織、企事業單位等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

  11.4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中府辦函〔2021〕112號廢止。

  附件:1. 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

  2. 中山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工作職責

  3. 中山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組職責

  

  附件1

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


  一、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中山電網負荷損失比例或供電用戶停電比例達到較大以上電力安全事故條件:減供負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二、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中山電網負荷損失比例或供電用戶停電比例達到一般電力安全事故條件:減供負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三、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中山電網負荷損失比例或供電用戶停電比例達到一級電力安全事件條件:減供負荷17%以上、20%以下,或25.5%以上、3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四、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

  中山電網負荷損失比例或供電用戶停電比例達到二級電力安全事件條件:減供負荷15%以上、17%以下,或22.5%以上、25.5%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附件2


  1電力安全事故(事件)是指《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9號)和《中國南方電網公司事故調查規程》(2021年6月23日發布)界定的電力安全事故、事件。


中山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工作職責


  中山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應根據任務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確保市聯席會議部署的工作任務順利完成。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是:

  1. 市委宣傳部: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單位)、企業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發布、輿論引導及管控等工作;協調、解決信息發布、媒體報道等有關事宜;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新聞發布,及時通報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2. 市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大面積停電事件衍生的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協助、支持有關單位防范、處置、化解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金融風險問題。

  3. 市發展改革局:負責統籌全市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協調大面積停電期間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依法組織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組織做好市級救災物資等重要儲備物資的應急保障和糧食的應急供應工作;參與能源預測預警、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工作。

  4. 市教育體育局:負責指導事發地各級學校(不含技校)、幼兒園做好校園安全保衛和維護穩定工作。

  5.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依法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協調處理無線電頻率干擾;組織協調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通信保障工作。

  6.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維護事發地社會治安、交通秩序;依法監控公共信息網絡。

  7. 市民政局:負責指導事發地民政部門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生活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救助。

  8. 市財政局:負責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市級必要的工作經費保障。

  9.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事發地技校做好校園安全保衛和維護穩定工作。

  10.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做好地質災害氣象預警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處置;協調電力搶修中涉及林地的林木砍伐工作。

  11.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統籌協調重點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12.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協調維持和恢復城市供氣;做好本部門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其它應急處置工作。

  13. 市城管和執法局:負責協調維持和恢復市政照明及城市主干道的路障清理等工作。

  14.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運輸工具,疏導滯留旅客,優先保障發電燃料、應急救援物資及必要生活資料等的公路、水路運輸;負責組織疏導、運輸所轄輕軌站的滯留旅客,保障發電燃料、搶險救援物資、必要生活資料等的所轄城際軌道交通運輸。

  15. 市水務局:負責及時提供大面積停電事件事發區域水文監測、預報、預警等相關信息;協調維持和恢復城市正常應急供水、保障排污設施正常運轉。

  16. 市商務局:依職責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基本生活物資的供應與應急調度工作。

  17. 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資源開展衛生應急救援工作;協助停電鎮街衛生健康部門做好醫療衛生機構供電保障。

  18. 市應急管理局: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承擔救災災害救助工作。

  19. 市市場監管局:組織指導大面積停電區域開展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巡查;指導、協調特種設備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0. 市文化廣電旅游局:負責及時啟用應急廣播電視輸出和傳輸應急保障措施,指導、協調廣播電視機構開展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報道和應急播報。

  21. 中山海關、中山港海關:負責為大面積停電事件所需進口物資裝備提供通關保障。

  22. 市氣象局:負責開展重要輸變電設施設備等區域氣象監測、預警及災害風險評估工作,并及時提供相關氣象信息。

  23. 中山軍分區:負責組織協調駐中山部隊和民兵部隊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4. 武警中山支隊:負責組織協調武警部隊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和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

  25.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全市消防救援工作,負責指揮調度相關災害事故救援行動;承擔火災預防管理工作。

  26. 中國人民銀行中山市分行:負責在職責范圍內,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風險化解和處置工作。

  27.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山監管分局:負責組織協調大面積停電事件衍生的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協助、支持有關單位防范、處置、化解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風險問題。

  28. 中山供電局:負責統一指揮調度管轄范圍內的電網事故處理,合理安排運行方式,保障主網安全,控制停電范圍,搶修受損電網設施設備,盡快恢復受影響區域供電;向重要電力用戶和重要設施提供必要的電力支援;及時報告電網大面積停電有關情況。

  29. 發電企業:組織、協調本單位及所屬發電企業做好大面積停電時的應急處置,做好應急物資供應,及時恢復機組并網運行和調整出力,為地區電網恢復供電與穩定運行提供保障。

  30. 成品油經營企業:組織、協調做好重要電力用戶保供電、應急搶修救援車輛和搶修設備所需應急用油的保障供應。

  

附件3

  中山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組職責


  中山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設立相應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如下:

  1. 電力恢復組

  由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水務局、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局,市氣象局、中山軍分區、武警中山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中山供電局等參加,視情增加其他電力企業。

  主要職責: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組織電力搶修恢復工作,盡快恢復受影響區域供電工作;負責重要電力用戶、重點區域的臨時供電保障;負責組織跨區域的電力應急搶修恢復協調工作;協調軍隊、武警、消防救援等有關力量參與應對。

  2. 新聞宣傳組

  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文化廣電旅游局等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收集分析國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3. 綜合保障組

  由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教育體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和執法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商務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文化廣電旅游局、中山供電局等參加,視情增加其他電力企業。

  主要職責:對大面積停電事件受災情況進行核實,指導恢復電力搶修方案,落實人員、資金和物資;組織做好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維護供排水、供氣、供油、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設施正常運行;維護鐵路、道路、水路等基本交通運行。

  4. 社會穩定組

  由市公安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管局、中山軍分區、武警中山支隊等參加。

  主要職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以及趁機盜竊、搶劫、哄搶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打擊囤積居奇行為;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的警戒;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事發地鎮街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等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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