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健全我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機制,提高應對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市政府辦公室近日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山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現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2021年,我市印發《中山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中府辦函〔2021〕112號),截至目前,全市范圍內未發生過大面積停電事件。今年4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新修訂的《廣東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粵辦函〔2024〕68號),進一步完善了應急預案組織體系、應急響應啟動程序及響應措施等內容。參考省有關做法并結合工作實際,我市對《中山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中府辦函〔2021〕112號)作了修訂。
二、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定義
大面積停電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電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我市管轄電網大量減供負荷,對公共安全、社會穩定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影響和威脅的停電事件。
三、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內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四、預警級別
可以預警的大面積事件的預警級別,按照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一般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五、應急響應
按照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分別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六、應急響應啟動條件
(一)Ⅰ級響應。中山電網負荷損失比例或供電用戶停電比例達到較大以上電力安全事故條件:減供負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二)Ⅱ級響應。中山電網負荷損失比例或供電用戶停電比例達到一般電力安全事故條件:減供負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三)Ⅲ級響應。中山電網負荷損失比例或供電用戶停電比例達到一級電力安全事件條件:減供負荷17%以上、20%以下,或25.5%以上、3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四)Ⅳ級響應。中山電網負荷損失比例或供電用戶停電比例達到二級電力安全事件條件:減供負荷15%以上、17%以下,或22.5%以上、25.5%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七、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措施
(一)相關電力企業。有關電網企業迅速組織力量搶修受損電網設備設施,向重要電力用戶及重要設施提供必要的電力支援。啟動Ⅰ、Ⅱ級響應時,具備搶修條件的,電網企業搶修隊伍力爭分別在3天、5天和7天內恢復城區、鎮和村供電;啟動Ⅲ、Ⅳ級應急響應時,具備搶修條件的,電網企業搶修隊伍力爭分別在2天、3天和5天內恢復城區、鎮和村供電。
(二)公眾應對措施。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公眾要保持冷靜,聽從應急救援指揮,有序撤離危險區域;及時通過手機、互聯網、微博、微信等渠道了解大面積停電事件最新動態,不散布虛假或未經證實的信息,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鼓勵具備應急救援能力的公眾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據應急救援需要,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行動。
1. 戶內:拔下電源插頭,關閉燃氣開關,減少外出活動。在電力供應恢復初期,盡量減少大功率電器的使用。
2. 公共場所:打開自備的手電筒或手機照明工具觀察周邊情況,按照指示指引有序疏散或安置,避免發生擠壓、踩踏事故;主動幫助老、弱、病、殘、孕等需要幫助的群體。
3. 道路交通:主動配合道路交通疏導,為應急救援、應急救災物資運輸車輛預留救援通道。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