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教體文旅局(教育和體育事務中心),各市級體育社會組織,各相關單位:
現將《中山市體育服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如有疑問,請徑向市教育體育局社會體育科反映。
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
2024年4月28日
中山市體育服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關于加強社會建設的決定》(粵發〔2011〕17號)、《關于進一步培育發展和規范管理社會組織的方案》(粵發〔2012〕7號)、《關于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的實施意見》(中委〔2011〕14號)、《關于中山市促進體育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中府辦〔2019〕47號)等文件精神,為加強體育服務發展專項資金的規范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率,按照《中山市市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府〔2020〕14號)文件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中山市體育服務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經市政府批準,由市財政預算安排,用于扶持體育服務發展的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公開、??顚S?、嚴格評價、講求實效、加強監督的原則,實行自愿申報、專家評審、績效管理制度。年度重點扶持方向及具體要求等通過發布申報指南確定。
第二章 資金使用和開支范圍
第四條 專項資金使用范圍:
(一)培育商業體育賽事;
(二)扶持體育俱樂部發展;
?。ㄈ﹦摻w育品牌;
(四)開展體育促消費活動;
(五)扶持體育社會組織舉辦(主辦或承辦)各類體育賽事活動;
?。┓龀洲D型為體育產業的企業發展;
?。ㄆ撸┌ǖ幌抻陂_展體育項目評審、績效考核、統計調查、宣傳服務、體育展覽、項目審計、體育交流、高危體育項目管理等。
第五條 專項資金的開支范圍主要是開展項目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勞務成本、項目活動經費、項目投入經費等。
人員勞務成本是指項目執行中必須發生的、支付給無申報單位工資性收入的臨時聘用人員的勞務性費用,包括邀請專家、督導、社工、技術人員、裁判員等進行項目支持所需的勞務費用以及招募社會志愿者參與項目的補貼。專項資金不得向工作人員支付工資,不得直接向服務對象支付補貼。
項目活動經費是指開展項目活動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其中包括場租費、交通費、通訊費、宣傳費、印刷費、簡餐費、住宿費、項目活動材料物品費和相關管理稅費等。專項資金不得用于購買固定資產。
項目投入經費是指項目的建設、研發、驗收、認定等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開展項目所必需的其他支出。
第六條 專項資金申報單位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屬于體育服務企業的:
1. 單位注冊地和稅務登記地均在中山市;
2. 申請項目屬于《體育產業統計分類(2019)》中的體育服務業;
3. 有對應的行業代碼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
?。ǘ儆隗w育社會組織的:
在市民政局依法登記并以市教育體育局作為業務主管部門或行業指導部門的體育社會團體。
申報單位同一年度同一項目只能在市級財政扶持資金中選擇其中一類進行申報,不得多頭申報。
第三章 扶持標準
第七條 專項資金扶持標準:
(一)培育商業體育賽事。
1. 承辦國際、洲際、國家及省級商業賽事(主辦方為國際、洲際、國家、省級體育聯合會及單項體育協會或國家、省體育行政部門,需同時取得主辦方授權確認),根據項目類型、賽事等級、規模、影響力、參賽人數等擇優扶持。
(1)奧運項目的賽事扶持標準:給予每項賽事費用合規支出不超過50%進行扶持,其中國際級每項賽事不超過100萬元、洲際或國家級不超過80萬元、省級(含粵港澳大灣區)不超過60萬元。
?。?)非奧運項目的賽事扶持標準:給予每項賽事相關費用合規支出不超過50%進行扶持,其中國際級每項賽事不超過80萬元、洲際或國家級不超過50萬元、省級(含粵港澳大灣區)不超過40萬元。
2. 對經市教育體育局確認的具有一定影響力、規模大且帶動體育產業發展的市級體育賽事活動擇優扶持。給予每項賽事活動相關費用合規支出金額不超過50%進行扶持。
?。ǘ┓龀煮w育俱樂部發展。
在中山注冊或遷入中山并冠“中山”隊名的體育俱樂部,或參與共建國家隊、國家隊訓練基地的,按項目類別、影響力和職業聯賽等級等,一次性給予50萬-100萬元扶持。
(三)創建體育品牌。
1. 對體育服務業企業上年度首次被認定為規上服務業企業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扶持資金。
2. 對上規上限后第二年仍在服務業企業名錄庫里且營業收入增長10%以上(以自然年度計數)的體育服務企業獎勵5萬元。
(四)開展體育促消費活動。
對經營普及性廣、基礎性好的體育場館服務,通過政府購買、體育促消費等方式,擴大體育普惠群體,撬動體育場館消費,進一步推動體育惠民。
?。ㄎ澹┓龀煮w育社會組織舉辦(主辦或承辦)各類體育賽事活動。
體育社會組織舉辦(主辦或承辦)的全民健身體育賽事或活動,扶持資金資助金額原則上不能超過申報項目經費實際支出總額的50%,最高不超過30萬元(含30萬元)。
?。┓龀洲D型為體育產業的企業。
轉型為體育產業的企業:經營范圍由非體育轉型為體育產業的企業,經核定首年給予1.5萬元扶持資金。第二年仍在體育產業名錄庫中再獎勵1.5萬元。
第八條 扶持項目專項資金一般采取“事后申報,擇優扶持”的方式,即對上年度已完成的申報項目,經市教育體育局根據年度資金預算組織專家評審,擇優扶持。有條件的鎮街可按一定比例配套扶持。
第四章 部門職責
第九條 市教育體育局職責:
?。ㄒ唬┭芯恐贫ǚ龀仲Y金的申報指南等政策文件;
(二)接受項目申報、組織專家評審、現場考察、委托第三方對申報單位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進行專項審核;
?。ㄈ┌凑铡跋扔许椖?、后有預算”原則,根據項目申報和評審結果,綜合考慮市體育服務發展專項資金年度預算情況,審核確定下一年度資金分配方案,列入部門項目預算計劃;
?。ㄋ模┴撠煴緦m椯Y金申報、調整、使用情況及信息公開工作;
?。ㄎ澹┴撠熛嚓P項目扶持資金的撥款申請及審核工作。
第十條 市財政局職責:
(一)負責本專項資金設立、調整和撤銷的審核工作;
?。ǘ┙M織本專項資金預算編制;
?。ㄈ┌匆幎▍f助辦理專項資金撥付、組織實施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和財政監督檢查等;
(四)協同市教育體育局制定、修訂專項資金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鎮街體育部門職責:
?。ㄒ唬┌瓷陥笾改系囊?,積極宣傳扶持政策,指導符合條件的單位及時提交申報材料,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并出具審核意見,做好項目初審工作。
?。ǘ┡浜鲜薪逃w育局、市財政局等部門做好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工作。
第十二條 申報單位職責:
?。ㄒ唬┌凑諏俚毓芾碓瓌t提交項目申報材料,并對申報項目和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實性負責;
?。ǘ﹪栏駡绦邢嚓P財務制度,專賬專戶,??顚S?,不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挪用專項資金;
(三)接受市教育體育局統籌管理,服從資金扶持和項目規范運營安排;
?。ㄋ模┙邮芟嚓P部門對扶持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項目評審、資金審計、績效評價等工作。
第五章 項目申報、審核及撥付程序
第十三條 項目申報。市教育體育局每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開發布專項資金的申報指南。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申報單位每年4月中旬向所在鎮街體育部門提交當年申報項目的初審資料,翌年4月按要求填報上一年度申報項目完成資料。
第十四條 項目初審。各鎮街體育部門負責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具體內容如下:
?。ㄒ唬┵Y格審查:項目主體是否符合規定;
?。ǘ┬问綄彶椋荷陥蟛牧鲜欠穹弦幎ǖ奶顖笠?,相關材料是否齊全,簽字蓋章手續是否完備等;
?。ㄈ﹥热輰彶椋荷陥蟛牧鲜欠裾鎸崳椖渴欠穹蠂壹笆 ⑹畜w育政策,項目績效目標是否匹配,項目效益是否顯著等;
?。ㄋ模┬庞脤彶椋簩徍耸欠翊嬖谑判袨椤?/p>
各鎮街體育部門自收到書面申請后的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將資料于2個工作日內上報市教育體育局;審查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告知理由,申報單位可在3個工作日內重新提交申請,每個申報單位僅有一次重新提交的機會。申報體育社會組織舉辦(主辦或承辦)的全民健身賽事或活動扶持的,按照當年申報要求直接向市教育體育局提出。
第十五條 專家評審。市教育體育局將委托社會中介機構或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評審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請項目單位的綜合情況、項目資金申請自評表中內容、績效完成情況等。評審結果將作為資金撥付的重要依據。
第十六條 社會公示。市教育體育局在門戶網站上對“資金扶持項目”評審結果向公眾進行公示。
第十七條 資金撥付。根據評審公示結果,市教育體育局按撥付流程辦理撥付手續。
第六章 信息公開
第十八條 除涉密資金按保密法律法規要求辦理外,市教育體育局應及時通過門戶網站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公開扶持資金的相關信息,具體內容如下:
(一)扶持資金管理辦法;
?。ǘ┓龀仲Y金項目申報指南,包括申報條件、扶持范圍、扶持對象、審批部門、經辦部門、查詢電話等;
?。ㄈ┵Y金申報和分配情況等;
(四)其他按規定公開的內容,如公開接受、處理投訴、監督檢查情況等。
第七章 績效管理和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 市教育體育局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內部監督檢查,完善內控機制,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條 專項資金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資金使用單位在資金申報時明確資金使用的績效目標,績效指標可量化、可衡量,反映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市教育體育局將組織專家對資金使用單位開展績效評價并按規定向市財政部門報送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材料。
第二十一條 各用款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規定,加強專項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實行專項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專項資金;不得因為違反財政法規造成財政資金嚴重浪費;不得以虛報冒領偽造等手段騙取專項資金。用款單位接受財政、審計、教體等部門檢查和監督,如有違反行為將追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5年內不得申報本項資金。
第二十二條 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申報、誰負責”“誰用款、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抽查。市教育體育局將對申報單位項目完成情況、完成效果、信息公開等進行抽查。
第八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三條 在資金審批、使用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的,應予以問責并實行責任追究,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市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原《中山市體育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山市體育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同時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