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加強社會建設的決定》(粵發〔2011〕17號)、《關于進一步培育發展和規范管理社會組織的方案》(粵發〔2012〕7號)、《關于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的實施意見》(中委〔2011〕14號)、《關于中山市促進體育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中府辦〔2019〕47號)等文件精神,為加強體育服務發展專項資金規范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率,按照《中山市市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府〔2020〕14號)文件規定,市教育體育局擬定了規范性文件《中山市體育服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說明
近年來,中山市積極推動體育社會組織改革,深入開展群眾體育活動,有力促進了健康中山建設。全市60多家市級體育協會管理不斷規范,打造了一批中山品牌的群眾體育賽事,如先后舉辦了粵港澳大灣區(中山)龍舟、乒乓球、棒球等比賽,全市鎮街籃球比賽、市村BA賽,“香山杯”第十六屆全國歷史文化名城圍棋賽等。中山隊在全國、省級群眾體育大賽捷報頻傳,沙溪籃球隊勇奪2023全國和美鄉村籃球大賽(村BA)總決賽冠軍,市帆船帆板協會組隊連續奪得2022、2023“中國杯”帆船賽冠軍,市籃球協會組隊奪得廣東省男子籃球聯賽第四名等,充分展示了中山體育健兒團結拼搏、永不言棄的精氣神,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影響。經過多年發展,我市體育產業規模逐步擴大,2021年中山市體育產業實現總產出204億元,全市共有體育產業法人和活動單位2329家,全市體育產業初具規模,整體發展穩定向好。2021年起,中山市每年舉辦“體育惠民,樂動中山”促消費活動,發放體育消費券200萬元,助企惠民拉動消費,促進中山經濟增長,取得了良好成效。
中山市原“體育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為更好地促進體育產業和體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發揮其在中山體育高質量發展中的中堅力量,更好發揮專項資金作用,根據市財政部門指導意見,市教育體育局擬將“體育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和“體育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合并為“中山市體育服務發展專項資金”。市政府于2023年12月同意將“體育服務發展專項資金”納入財政預算。
二、文件主要內容
(一)基本原則
扶持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中山市扶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等有關文件規定,遵循公平公開、專款專用、嚴格評價、講求實效、加強監督的原則,實行自愿申報、專家評審、績效管理制度。
(二)扶持范圍
1. 培育商業體育賽事;2. 扶持體育俱樂部發展;3. 創建體育品牌;4. 開展體育促消費活動;5. 扶持體育社會組織舉辦(主辦或承辦)各類體育賽事活動;6. 扶持轉型為體育產業的企業;7. 包括不限于項目評審、績效考核、統計調查、宣傳服務、體育展覽、項目審計、體育交流、高危體育管理人員管理等。
(三)扶持標準
1. 培育商業體育賽事。承辦國際、洲際、國家及省級商業賽事(主辦方為國際、洲際、國家、省級體育聯合會及單項體育協會或國家、省體育行政部門,需同時取得主辦方授權確認),根據項目類型、賽事等級、規模、影響力、參賽人數等擇優扶持。
(1)奧運項目的賽事扶持標準:給予每項賽事費用合規支出不超過50%進行扶持,其中國際級每項賽事不超過100萬元、洲際或國家級不超過80萬元、省級(含粵港澳大灣區)不超過60萬元。
(2)非奧運項目的賽事扶持標準:給予每項賽事相關費用合規支出不超過50%進行扶持,其中國際級每項賽事不超過80萬元、洲際或國家級不超過50萬元、省級(含粵港澳大灣區)不超過40萬元。
對經市教育體育局確認的具有一定影響力、規模大且帶動體育產業發展的市級體育賽事活動擇優扶持。給予每項賽事活動相關費用合規支出金額不超過50%進行扶持。
2. 扶持體育俱樂部發展。在中山注冊或遷入中山并冠“中山”隊名的體育俱樂部,或參與共建國家隊、國家隊訓練基地的,按項目類別、影響力和職業聯賽等級等,一次性給予50萬—100萬元扶持。
3. 創建體育品牌。對體育服務業企業上年度首次被認定為規上服務業企業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扶持資金。對上規上限后第二年仍在服務業企業名錄庫里且營業收入增長10%以上(以自然年度計數)的體育服務企業獎勵5萬元。
4. 開展體育促消費活動。對經營普及性廣、基礎性好的體育場館服務,通過政府購買、體育促消費等方式,擴大體育普惠群體,撬動體育場館消費,進一步推動體育惠民。
5. 扶持體育社會組織舉辦(主辦或承辦)各類體育賽事活動。體育社會組織舉辦(主辦或承辦)的全民健身體育賽事或活動,扶持資金資助金額原則上不能超過申報項目經費實際支出總額的50%,最高不超過30萬元(含30萬元)。
6. 扶持轉型為體育產業的企業。轉型為體育產業的企業:經營范圍由非體育轉型為體育產業的企業,經核定首年給予1.5萬元扶持資金。第二年仍在體育產業名錄庫中再獎勵1.5萬元。
(四)項目申報、審核及撥付程序
1. 申報。市教育體育局每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開發布專項資金的申報指南。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申報單位每年4月中旬向所在鎮街體育部門提交當年申報項目的初審資料,翌年4月按要求填報上一年度申報項目完成資料。
2. 審核:項目初審—專家評審—社會公示。
3. 撥付:根據評審公示結果,市教育體育局按撥付流程辦理撥付手續。
三、政策社會經濟效益
通過體育促消費活動、舉辦高水平體育賽事和創建體育品牌,進一步延長體育服務業產業鏈條,豐富產品供給,活躍中山市體育服務業市場,使人民群眾健身需求得到充分滿足。
(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