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圖解】《中山市支持企業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文字解讀】《中山市支持企業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中山市支持企業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批準,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2年12月30日
中山市支持企業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緩解企業短期資金周轉壓力,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根據《廣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中山市關于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的行動方案》等文件精神,設立中山市支持企業融資專項扶持資金(以下簡稱“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為規范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融資專項扶持資金是指專門為中山市行政區域內有還貸資金需求且符合銀行續貸條件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供短期周轉的政策性資金。本辦法所指的企業貸款包括以企業名義取得的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即以個人名義取得的用于本人所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流動資金周轉、購置或更新經營設備等合法生產經營活動的貸款)。
第二章 管理機構和運營機構
第三條 成立支持企業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負責籌集融資專項扶持資金、制定資金管理辦法,指導和監督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的使用,協調市級各銀行機構配合專項資金使用,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等工作。管委會主任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管委會包括市金融局、國資委、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人民銀行中山市中心支行等成員單位,下設辦公室,設在市金融局。主要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ㄒ唬┦薪鹑诰帧H谫Y專項扶持資金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編制專項資金預算,對規范資金支出、資金績效目標設置、跟蹤項目實施、項目資金使用等開展績效自評;推動銀行機構使用融資專項扶持資金支持企業融資;督導專項資金支持企業融資業務開展情況。
?。ǘ┦袊Y委。負責督促市融資專項扶持資金受托管理機構完善內部審批流程和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的日常管理細則,規范運作,在確保資金安全前提下最大限度發揮資金的效用;對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總體監控,對資金運營管理進行監管。
(三)市財政局。匯總編制專項資金預算,審核專項資金績效目標;辦理專項資金下達和撥付;對專項資金執行和績效運行開展監控,組織開展績效評價。
(四)市自然資源局。加快抵押登記查詢,理順專項扶持資金支持企業融資涉及的抵押登記流程,確保在承諾時限內完成抵押物的抵押注銷和抵押登記手續。專項扶持資金支持企業融資辦理抵押登記業務,在確保依法辦理的前提下,可依相關部門出具的書面材料享受“綠色通道”服務。
(五)人民銀行中山市中心支行。進一步推進廣東(中山)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和融資對接平臺建設,抓好金融風險防控,維護金融穩定,營造良好金融生態環境。
第四條 市融資專項扶持資金受托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受托管理機構”)負責融資專項扶持資金日常管理和運營。
受托管理機構負責建立融資專項扶持資金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制度,制定融資專項扶持資金日常管理細則,完善內部審批流程及合同文本、申請表格等;與相關銀行簽訂合作協議;開立融資專項扶持資金專用賬戶;資金使用的審核、審批、撥付、跟蹤、回收等;設立專項資金使用臺賬,每月書面向管委會報送資金使用情況;做好政策宣傳工作;配合開展專項資金驗收、監督檢查及績效評價等工作。
第三章 資金安排
第五條 經市政府批準,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設立融資專項扶持資金,專項用于對經銀行審核符合續貸條件的企業或個人經營性貸款提供轉貸周轉資金。融資專項扶持資金項目運營結束后,受托管理機構應將資金足額繳回市財政局。
第六條 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高效運轉、封閉運作、專款專用”的原則。
(一)融資專項扶持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作,獨立核算,保證資金安全。
?。ǘ┦芡泄芾頇C構做好月度資金使用計劃,合理控制規模,報市國資委批準后使用,提高資金周轉效率。
(三)申請人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7個自然日,由合作銀行承諾按時回撥,保證資金的及時回籠,做到高效循環使用。
(四)融資專項扶持資金同等情況下優先保障政府扶持產業資金需求,助力產業轉型升級。
?。ㄎ澹┤谫Y專項扶持資金實行總量控制,如無法同時滿足申請人需求時,應按照申請時間的先后順序選定扶持申請人;若出現同時申請的情況,則為享受過本專項資金扶持次數較少的申請人優先辦理。
第四章 扶持對象
第七條 本辦法的扶持對象是指同時符合如下基本條件的企業或個人經營性貸款:
?。ㄒ唬┰谥猩绞行姓^域內,已依法進行商事登記,并取得經營范圍相關的行政許可,誠信經營,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在業實體經濟企業,取得用于企業流動資金周轉、購置或更新經營設備等合法生產經營活動的貸款,或以個人名義取得的用于本人所經營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所需流動資金周轉、購置或更新經營設備等合法生產經營活動的貸款。
(二)符合合作銀行續貸條件,合作銀行同意續貸,且銀行同意為申請人出具相關書面材料和承諾保證融資專項扶持資金安全。
第五章 合作銀行條件及義務
第八條 按照“貸款余額和企業覆蓋面兼顧”原則,公平、公開、公正選擇和確定合作銀行,優先選擇信貸審批權限較大、貸款余額較多的銀行機構。
第九條 合作銀行應當同時符合如下條件:
?。ㄒ唬┰谥猩阶猿闪⒒蛟O有分支機構且有一定信貸審批權并處于在業狀態。
?。ǘ┳栽概c受托管理機構簽訂合作協議,認真履行協議義務,并無條件承擔足額及時歸還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的責任。
?。ㄈ┚哂薪∪男刨J管理制度,貸款風險防控能力較強。
?。ㄋ模┯凶銐虻男刨J額度,確保為申請人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務。
?。ㄎ澹├m貸放款速度快,最長不超過7個自然日。
第十條 合作銀行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ㄒ唬┩晟苾炔靠刂坪惋L險管理制度,制定詳細的“專項資金支持企業融資”業務操作規程,確保融資專項扶持資金安全;
?。ǘ┩晟苾炔繕I務流程,切實提升資金周轉效率;
?。ㄈ﹥灮瘍炔靠己藱C制,加大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的推廣力度;
?。ㄋ模┲付▽H素撠熑谫Y專項扶持資金管理工作,每月向受托管理機構報送專項資金扶持企業融資業務開展情況;
(五)配合開展專項資金驗收、監督檢查及績效評價等工作。
第六章 資金使用額度和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單筆融資專項扶持資金使用額度應控制在合作銀行承諾續貸額度以內,優先保障續貸金額1000萬元以下的貸款。
第十二條 單筆資金使用時間最長不得超過7個自然日。
第十三條 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的使用采用差別化收費方式,資金使用前二日的日綜合費率為0.1‰;超過前二日部分的日綜合費率為0.4‰。
專項資金使用時間最短為1天,專項資金的使用、續貸、還款流程在1天內完成的,按1天收取資金使用費。
第十四條 費用收取方式。資金使用費的收取方式分為如下三種:
(一)在融資專項扶持資金劃撥前,申請人向融資專項扶持資金專用賬戶按1天預繳資金使用費的,由申請人直接預繳至受托管理機構的指定賬戶。如實際資金使用天數多于1天的,合作銀行負責按照申請人實際使用天數進行核算,并負責向申請人追繳資金使用費。
?。ǘ┤谫Y專項扶持資金劃撥前,申請人向融資專項扶持資金專用賬戶按5天預繳資金使用費的,由申請人直接預繳至受托管理機構的指定賬戶。如實際資金使用天數多于5天的,合作銀行負責按照申請人實際使用天數進行核算,并負責向申請人追繳資金使用費。
申請人預繳的資金使用費有剩余的,合作銀行需在每個月10日前(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將上個月已完成資金使用申請人的退費申請提交至受托管理機構,受托管理機構需在收到合作銀行退費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確認,并在完成審核確認后10個工作日內將費用退還申請人。
?。ㄈ┰谌谫Y專項扶持資金劃撥前,申請人在合作銀行開立的結算賬戶內預存5天資金使用費,同時自愿與合作銀行簽訂《委托凍結和扣劃授權書》,授權合作銀行在其使用融資專項扶持資金期間對其預存的資金使用費進行凍結,在融資專項扶持資金使用完畢后3個工作日內,合作銀行按照申請人使用扶持資金的實際天數計算資金使用費,并劃轉至受托管理機構的指定賬戶。如實際資金使用天數多于5天的,超出部分由合作銀行負責墊付并追繳。
合作銀行可在以上三種費用收取方式中選取一種,并與受托管理機構在簽訂的合作協議及授權委托書中明確。費用收取方式一經書面確認,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五條 資金使用費及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產生的利息屬政府非稅收入,應按相關程序及要求上繳市級財政,受托管理機構在每季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將收入相關情況報市金融局(收入應按規定扣除開具發票繳納稅費、檔案管理費、合作銀行賬戶管理費等),市金融局通過非稅收入系統向受托管理機構開具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受托管理機構在收到繳款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上繳利息收入。受托管理機構運營費用通過市金融局部門預算解決,由市金融局與受托管理機構每半年核算一次。
第七章 資金監控和調撥流程
第十六條 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由市國資委負責總體監控,受托管理機構設立專項資金主賬戶。受托管理機構專項資金主賬戶與開設在各合作銀行的專項資金分賬戶之間的資金歸集、分配、調撥,由受托管理機構根據市國資委《關于精簡第一批國資監管事項的通知》進行審批。
第十七條 融資專項扶持資金必須專項用于為符合銀行續貸條件的企業或個人經營性貸款提供轉貸周轉資金。
第十八條 合作銀行按月向受托管理機構提交擬使用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的申請人名錄及用款計劃,受托管理機構根據業務實際需要做好月度資金使用計劃,并按計劃從專項資金主賬戶中撥付項目資金。項目結余或閑置資金及時返納專項資金主賬戶。
第八章 資金使用流程
第十九條 申請人按照銀行續貸相關要求,應于貸款到期前30天內向合作銀行提出申請,填寫《中山市支持企業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申請表》并提交相關資料,具體材料包括:
(一)《中山市支持企業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申請表》;
?。ǘ┘由w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ㄈ┢髽I法定代表人或借款人(適用于以個人名義申請貸款)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ㄋ模┰J款合同復印件;
(五)最近一個年度的財務報表或財務簡表復印件;
(六)申請人融資及對外擔保清單;
?。ㄆ撸吨猩绞兄С制髽I融資專項扶持資金委托劃款授權書》;
?。ò耍对鲋刀惿娑愋畔⑿略黾白兏怼?。
第二十條 合作銀行負責審核申請的貸款是否符合續貸條件,是否予以續貸,是否符合融資專項扶持資金使用條件。對于同意續貸的企業或個人經營性貸款,合作銀行出具承諾書,并在《中山市支持企業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申請表》上簽字蓋章,連同借款人提交的相關材料報受托管理機構。
第二十一條 受托管理機構收到銀行遞交的材料,經審批同意后,可委托合作銀行通知申請借款人預繳或預存資金使用費。
第二十二條 受托管理機構完成審批后,通知合作銀行將資金劃入合作銀行指定賬戶,完成貸款還貸程序。
第二十三條 合作銀行收到還貸資金后,原則上應在2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7個自然日)內將該還貸資金轉回融資專項扶持資金專用賬戶,完成資金使用過程。
第二十四條 每筆業務完成后,受托管理機構應將資金使用、收回全過程中形成的資料立卷成冊,留檔備查,并按月向管委會辦公室、市國資委報送資金使用及收回情況明細表。
第二十五條 通過融資專項扶持資金完成續貸的企業或個人,應按要求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專項資金驗收、監督檢查及績效評價等工作。
第九章 監督和風險管理
第二十六條 建立信息報送機制。受托管理機構于每月、每季定期統計業務數據,匯總專項資金運營情況及合作銀行貸款數據,向管委會辦公室、市國資委匯報。融資專項扶持資金出現風險時,應及時向管委會、市國資委報告。
第二十七條 建立項目審計機制。市國資委每三年委托中介機構對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的運行情況和合作銀行開展貸款業務合規性進行審計,對政策執行效果進行評價。
第二十八條 建立風險控制機制。管委會各成員單位、受托管理機構、各合作銀行對可能使融資專項扶持資金面臨風險的情形應及時預警,如合作銀行收到還貸資金后,7個自然日內未將該還貸資金轉回融資專項扶持資金賬戶的,合作銀行應根據與受托管理機構簽訂的承諾書和《中山市支持企業融資專項扶持資金合作協議》內容履行承諾事項。
第二十九條 建立責任追究機制:
(一)申請人必須對申請、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如發現申請人采取虛報、瞞報、騙取應急資金等情況,按照《中山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ǘ献縻y行出現如下情形的,視情節嚴重程度采取通報、取消合作資格、追究法律責任等措施:
1. 合作銀行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自身信息優勢,私自向申請使用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的申請人收取額外費用,或倒賣融資專項扶持資金使用指標的;
2. 合作銀行及其工作人員弄虛作假、審查把關不嚴、違反規定程序操作致使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發生損失的;
3. 合作銀行單方面原因導致融資專項扶持資金不能按期收回,或合作銀行未能足額歸還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的;
4. 合作銀行不按本辦法履行相關義務或不按本辦法規定使用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的。
?。ㄈ┦芡泄芾頇C構不按本辦法執行或受托管理機構相關人員在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管理使用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而導致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發生損失的行為,依法依規追究其相關責任。
第十章 其 他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原《中山市支持企業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府辦函〔2020〕10號)同時廢止?!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