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強化就業優先政策,推動就業擴容提質,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粵府辦〔2023〕13號)精神,現就我市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擴容提質穩定就業供需
(一)強化穩崗擴崗政策支持。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失業保險基準費率按1%實施。統籌制定2024年有關新春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提高惠企政策覆蓋面和可及性,將企業可享受的就業補貼政策,同等適用于符合條件的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鎮街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吸納就業能力。擴大有效投資力度,加強重大項目謀劃儲備,充分利用好專項債券、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等,全力推動重點項目建設。鼓勵各鎮街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低效工業園區改造和重點工程項目中推廣實施以工代賑,實施以工代賑的項目要將帶動農民工就業、促進技能提升等方面的成效,作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社會影響分析的重要內容。深入實施重點企業用工保障行動,梳理完善重點用工企業清單,配備就業服務專員,落實落細崗位收集、技能培訓、送工上崗、勞動關系指導等服務。(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各鎮街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匹配就業創業金融服務。實施“百企百萬”行動,運用信息化精準對接有融資需求的小微企業,對符合條件的100家小微企業給予最高500萬元額度的創業擔保貸款及財政貼息支持。鼓勵金融機構按規定向吸納就業人數多、穩崗效果好且用工規范的實體經濟、小微企業及發展前景較好的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發放貸款。全面落實10萬元及以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免除反擔保要求,健全風險分擔機制。對確有需要且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可按規定申請展期還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人民銀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各鎮街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支持重點群體自主創業。支持各鎮街結合特色主題活動舉辦創業集市,按規定享受創業集市補貼。鼓勵各鎮街開發推廣投資少、風險小的特色創業實訓項目,組織有創業意愿和培訓愿望的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各類群體參加培訓并按規定給予補貼。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入駐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孵化載體,可給予最長3年的免租期,免租期滿后上繳的租金收入,可按規定申請返還用于創業孵化載體的日常建設與運營管理。支持提升創業孵化服務,對年度復評優秀的市級創業孵化基地,每個獎勵5萬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及各鎮街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實施技能提升培訓。圍繞制造強省建設、“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等重大戰略,遴選優質培訓項目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充分用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等,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等支持。落實省“產教評”技能生態鏈建設要求,支持我市戰略性產業集群龍頭企業聯合產業內中小微企業、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等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學生學徒制培訓,推進“崗位+培養”學徒就業新模式。(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教育體育局、市財政局及各鎮街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新就業模式政策支持和保障。進一步推行“媽媽崗”就業模式,擴大政策惠及面,提升崗位層次,融入“信用+監管”模式,促進補貼對象和人崗精準匹配,延續實施“媽媽崗”就業培訓補貼。對靈活就業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的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自2023年8月11日起按每人每月300元標準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按照省統一規定,延續實施特定人員單項參加工傷保險政策,適當擴大參保人員范圍。按照省部署深入開展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婦聯及各鎮街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拓崗引育促進青年就業
(七)優化吸納青年就業政策服務。加大“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支持力度,對參加計劃的青年按每人每月2000元標準給予生活補助。在市內5所高校打造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E站”。建設“中山青年人才驛站”,為高校畢業生提供不超過7日的短期減免住宿,同時提供就業創業服務、政策信息推送、社會融入等綜合服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團市委及各鎮街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繼續實施“三支一扶”計劃、“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山區)計劃”和“廣東高校畢業生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行動”。鼓勵具備條件的行政村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到村擔任村務工作者。(市教育體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局、團市委及各鎮街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支持“港澳青年+中山創業”。推動粵港澳創業青年融合發展,制定對在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創業的港澳青年給予跨境交通補貼。提升服務港澳人員創業能力,引入港澳專業人才、專業服務機構和社會團體參與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管理和提供服務。實施“大灣區職場導師計劃”,招募一批有內地職場經驗和生活經歷的港澳籍人士作為職場導師,為有意向在我市就業創業的港澳青年提供實習、崗位推薦、職業發展指導等服務。組建港澳法律專家庫,為在中山發展的港澳企業和港澳籍人士提供優質、專業的法律服務。支持港澳臺青年參加實習見習。每年提供不少于500個實習崗位,提供食宿、交通、保險等保障服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統戰部、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司法局及各鎮街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統籌做好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崗位招錄。推動市屬國有企業進一步挖掘崗位潛力,把當前用人所需與超前儲備人才結合起來,創造更多就業崗位。統籌做好線上線下招聘工作,集中崗位資源、集中發布信息、集中線上招聘。通過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國有企業吸納、就業見習行動、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等政策性崗位促進畢業生就業,落實社保補貼、見習補貼、崗位補貼等政策補貼。(市國資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各鎮街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幫扶兜底筑牢民生保障
(十一)強化困難群體就業幫扶。將零就業家庭、低保家庭、脫貧戶、大齡、殘疾、長期失業等人員納入援助范圍。落實就業困難人員分級分類幫扶機制。通過建立就業困難人員定期聯系制度,指定專人負責進行跟蹤服務,提高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效率和質量。全市開發儲備50個以上公益性崗位,按規定兜底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等群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殘聯及各鎮街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落實困難群體兜底保障。對符合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和非本省戶籍失業農民工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等常規性保生活待遇發放工作。將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失業人員及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當相關價格指數達到啟動條件時,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按規定向困難群眾足額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市發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及各鎮街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基增效提升服務水平
(十三)加快推進零工市場建設。以線上線下一體化模式,在全市建設4個市鎮共建示范點,每個鎮街各建設一個零工市場一個就業驛站。進一步加強“15分鐘就業服務圈”的人力資源服務體系,有力促進零工等各類群體就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及各鎮街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強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深入創建“全國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示范城市”、積極申報國家、省公共就業服務能力提升示范項目,開展專項就業服務行動,為企業、勞動者解決勞動就業問題。分行業、分領域、高頻次、小而精做好線上線下招聘活動。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察,建立輿情應對機制,強化輿情應對能力,及時化解用工矛盾糾紛。加大檢查力度,重點檢查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哄抬或操縱人力資源市場價格等情況。嚴厲打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機構、用工單位“黑職介”、虛假招聘、就業歧視、非法勞務派遣等違法行為。(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及各鎮街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完善多部門業務協同數據共享。工信、統計、市場監管、人民銀行等部門要建立大中小型企業劃型名錄并做好數據共享,推動惠企政策精準實施。稅務、醫保部門要配合人社部門落實好國家關于社保補貼“直補快辦”的辦理要求,由數源部門依法依規做好相關數據共享。(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市醫保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稅務局、人民銀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及各鎮街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統籌做好政策銜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粵府辦〔2023〕13號)規定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期滿后不再實施。退出實施的項目,原則上自政策退出之日起不再受理新的補貼申請(已受理的補貼申請可繼續審核撥付),以往文件有專門規定補貼申請時限、或具有一定享受周期且已首次受理的項目除外)。人社、財政等部門要共同做好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有序銜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鎮街、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細化實化相關政策措施,同步梳理國家、省出臺的穩就業政策措施并結合實際進行優化調整。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推動穩就業政策進企業、進園區、進校園、進社區(村),切實擴大政策知曉面。要加強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及時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穩定就業預期,全力營造良好就業創業氛圍。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