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和健全我市醫療保險制度,根據《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19〕30 號)提出“實行個人(家庭)賬戶的,應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等文件要求,經研究,現就取消以城鄉居民身份參加本市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的醫保個人賬戶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以城鄉居民身份參加本市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的費率
2020年12月起,以城鄉居民身份(以家庭戶或學校為參保單位)參加本市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的補充醫療保險費率由6%下調至3%。補充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維持我省第二類片區上年度全口徑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基數取整至十位數,十位奇數下調到順位偶數,個位數下調為零)不變。
二、調整以城鄉居民身份參加本市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的待遇
2021年1月起,取消以城鄉居民身份參加本市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的醫保個人賬戶劃撥待遇,補充醫療保險相關的特殊病種門診統籌待遇和住院補充醫療待遇等其他待遇維持不變。城鄉居民原醫保個人賬戶余額可繼續使用,其支付范圍和管理等按本市現行規定執行。
三、本市戶籍居民參加醫療保險的其他情形
(一)本市戶籍以靈活就業身份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和本市戶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并按月領取我市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允許其以個人身份按2.5%繳費費率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若參加本市補充醫療保險的,不再允許以家庭戶為參保單位參加,僅可以個人身份按6%繳費費率參加本市補充醫療保險,按規定享受醫保個人賬戶劃撥等補充醫療保險待遇。
?。ǘ┍尽锻ㄖ穼嵤┣耙艳k理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含原住院基本醫療保險)一次性繳費手續的本市戶籍退休人員,允許其以個人身份按6%繳費費率參加本市補充醫療保險,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和醫保個人賬戶劃撥等補充醫療保險待遇。
(三)本《通知》實施前已辦理了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含原綜合基本醫療保險)一次性繳費手續的退休人員,無需再繳納醫療保險費,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和醫保個人賬戶劃撥等補充醫療保險待遇。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實施,本市其他政策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規定為準。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