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殘聯,各鎮街殘聯:
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殘疾人保障辦法〉的通知》(中府〔2022〕13 號),現將《中山市殘疾人創業扶持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殘聯教育就業部反映。
中山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2年2月15日
中山市殘疾人創業扶持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幫助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根據《廣東省殘疾人就業辦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殘疾人保障辦法〉的通知》(中府〔2022〕13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殘疾人,是指具有本市戶籍,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或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殘疾軍人。
第三條 殘疾人創業扶持經費,是指對符合自主創業條件的殘疾人進行創業扶持補貼、創業吸納殘疾人就業補貼、創業貸款貼息及創業經營場地租金補貼的扶持經費。殘疾人申請創業扶持經費,不能重復享受本級政府的同類優惠政策。
第四條 扶持經費的使用管理應堅持專款專用、及時發放、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二章 扶持對象
第五條 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為殘疾人,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并且在本市范圍內自主創業的殘疾人。
第三章 扶持條件
第六條 創業扶持補貼、創業吸納殘疾人就業補貼、創業貸款貼息、創業經營場地租金補貼不得同時申請,享受每項扶持后的次年方可申請其他扶持(創業吸納殘疾人就業補貼除外)。申請扶持的殘疾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創業扶持補貼
1.申請首次創業扶持補貼,必須在領取營業執照后連續經營3個月以上,并依法納稅,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屬于租賃場地的,還需提供1年(含)以上的場地租賃合同(服務協議)。
2.申請第二次扶持補貼,必須在第一次申領扶持金后,連續經營1年(含)以上,且屬于擴大經營規模、提升經濟效益的項目。
3.盲人按摩創業者必須自主經營,聘用本市戶籍視力殘疾人為按摩從業人員的比例占50%(含)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為其購買社會保險。
4.從事種養業的殘疾人,土地屬于本人的,須提供土地使用證或土地承包證等有效證明材料;土地屬于租賃的,須提供土地租賃合同。
5.殘疾人在創辦的企業出資比例或合伙份額占60%(含)以上。
6.符合《中山市殘疾人創業扶持具體標準》(附件1)的其中一項創業規模即可申請扶持。
(二)創業吸納殘疾人就業補貼
殘疾人自主創業,錄用3名(含經營者本人)及以上本市戶籍殘疾人就業,并與其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購買社會保險。
(三)創業貸款貼息
殘疾人自主創業,申請人有具體經營項目并通過本市金融機構審批貸款,按金融機構規定還清本金及利息,還貸終止時,未出現逾期還貸情況。
(四)創業經營場地租金補貼
殘疾人通過租賃場地進行自主創業并屬于正常經營滿1年(含)以上,且按時支付場地租金的項目。
第四章 扶持標準
第七條 屬于本實施細則規定扶持對象且符合扶持條件的殘疾人創業者,按以下標準給予扶持:
(一)創業扶持補貼
1.種養業扶持最高給予20萬元;
2.其它項目扶持最高給予30萬元;
具體標準詳見《中山市殘疾人創業扶持具體標準》(附件1)。
(二)創業吸納殘疾人就業補貼
殘疾人創業者每錄用1名殘疾人就業,每年將得到一次性6000元的就業補貼,就業時間不足一年的,按500元/人·月補貼標準計補。
(三)創業貸款貼息
創業后首次申請扶持,最高給予30萬元貸款額度的貼息;創業后第二次申請扶持,最高給予50萬元貸款額度的貼息。按合同簽訂之日同期限貸款利率LPR-150BP以上部分給予貼息。每項貸款貼息期限最長為3年。
(四)創業經營場地租金補貼
1.殘疾人個體戶補貼。自主創業人員領取營業執照并持續正常經營的,按700元/戶·月標準給予最高限額場地租金補貼,月實際租金低于月場地租金補貼限額的,按實際租金給予補貼。
2.殘疾人企業補貼。按5元/平方米·月(方米按四舍五入計算)標準給予場地租金補貼,月實際租金低于月場地租金補貼限額的,按實際租金給予補貼。
3.殘疾人種養業補貼。按50元/畝·月(畝按四舍五入計算)標準給予場地租金補貼,月實際租金低于月場地租金補貼限額的,按實際租金給予補貼。
創業經營場地租金補貼期限為1年。
第五章 申請及審批
第八條 申請審批流程
(一)申請。
1.創業扶持補貼申請程序。向戶籍地鎮(街道)殘聯提出申請,申請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中山市殘疾人創業扶持補貼申請表》(附件2)一式三份;
(2)企業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明材料及公司章程、企業財務報表等相關材料;個體戶提供營業執照;種養殖戶提供承包合同或土地租賃合同,屬于轉租的,同時要提供土地產權的村(社區)居民委員會證明材料;
(3)從業人員與創業項目名稱相符的參保證明、勞動合同及上年度向稅務機關繳稅稅單(含按規定享受免稅的有關證明);
(4)申請人身份證、殘疾人證或殘疾軍人證復印件;
(5)盲人按摩機構還需提供《中山市創業錄用殘疾人就業人員名冊》(附件4)及其就業人員的殘疾人證和就業人員工資發放憑證;
(6)創業項目近期有效照片和申請人開戶銀行賬戶。
2.創業吸納殘疾人就業補貼申請程序。創業吸納殘疾人就業實行年度補貼,每年1-3月申請上一年補貼,向戶籍地鎮(街道)殘聯提出申請,申請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中山市錄用殘疾人就業補貼申請表》(附件3) 一式三份;
(2)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明材料;種養殖戶提供承包合同或土地租賃合同;
(3)申請人身份證、殘疾人證或殘疾軍人證復印件;
(4)《中山市創業錄用殘疾人就業人員名冊》(附件4)及其就業人員的殘疾人證、勞動合同、參保證明和就業人員工資發放憑證;
(5)創業項目近期有效照片和申請人開戶銀行賬戶。
3.創業貸款貼息申請程序。申請人在貸款前首先向市殘聯提出申請,填寫《中山市殘疾人貸款申請書》(附件7),同時填寫《中山市殘疾人申請創業扶持承諾書》(附件8),經同意后方可在本市金融機構貸款,并確保專款專用。申請人履行貸款合同,依時結清金融機構本金和利息后,向戶籍地鎮(街道)殘聯提交申請,申請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中山市殘疾人創業貸款貼息申請表》(附件5)一式三份;
(2)創業項目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明材料、創業項目場地產權證或租賃合同(協議);
(3)貸款人身份證、殘疾人證或殘疾軍人證復印件;
(4)貸(借)款合同和擔保材料等;
(5)貸款計收利息清單及本金、利息結清證明材料;
(6)貸款用途符合創業項目經營范圍的有效票據;
(7)申請人開戶銀行賬戶。
4.創業經營場地租金補貼申請程序。創業經營場地租金實行年度補貼,經營滿一年并且按時支付場地租金后,在戶籍地鎮(街道)殘聯提出申請,申請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中山市殘疾人創業場地租金補貼申請表》(附件6)一式三份;
(2)企業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明材料及公司章程;個體戶提供營業執照;種養殖戶提供承包合同或土地租賃合同,屬于轉租的,同時要提供土地產權的村(社區)居民委員會證明材料;
(3)申請人身份證、殘疾人證或殘疾軍人證復印件;
(4)經營場地租賃合同或土地租賃合同以及支付場地租金的票據憑證;
(5)申請人開戶銀行賬戶。
(二)初審。鎮(街道)殘聯受理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殘疾人創業場地察看和申請資料的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項目進行7天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出具審核意見和公示結果,申請人簽署承諾書,保證扶持金專款專用后,鎮(街道)殘聯匯總申請資料、現場察看創業殘疾人場地照片一并上報市殘聯。
(三)審批。市殘聯對鎮(街道)殘聯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批。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對創業情況進行現場檢查,按程序審批;對不符合條件的,將申請資料退回鎮(街道)殘聯。
第九條 市殘聯審批后,落實相關創業扶持資金,通過銀行劃撥,及時足額發放到創業扶持對象個人賬戶。
第六章 經費來源
第十條 本實施細則規定的創業扶持所需經費由市財政負擔,納入市殘聯年度部門預算。
第七章 經費管理和監督
第十一條 申請人要確保申請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性,確保扶持金和貸款用途的真實性,如發現申請人弄虛作假、違法經營等,立即停止扶持并追回已經撥付的扶持經費,停止貸款貼息的申請審批;相關責任人違規、違法情況納入誠信體系,5年內不得享受創業扶持優惠政策;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市殘聯對創業扶持經費和貸款申請審批后,委托鎮(街道)殘聯對扶持經費或貸款的用途進行監督,以確保扶持經費或貸款資金專款專用。
(一)創業貸款申請要建立專門賬戶,銀行審批后劃撥至專門賬戶,申請人獲得的貸款金額必須在專門賬戶上列支,專門用于貸款創業項目,不得擅自改變貸款用途。
(二)創業扶持經費發放后,申請人要單獨建立創業扶持經費賬戶,做到專戶專用,所發放的扶持經費必須用于申請創業項目,不得擅自改變扶持經費用途。
第十三條 殘疾人創業扶持經費管理使用情況,自覺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自《中山市殘疾人創業扶持暫行辦法》頒布后,已享受2次扶持(創業吸納殘疾人就業補貼除外)的不再享受扶持。享受本實施細則扶持的,不再享受本市其它同類型扶持。
第十五條 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由市殘聯負責解釋,有效期5年。2017年7月1日實施的《中山市殘疾人創業扶持辦法》(中山殘聯〔2017〕25號)同時廢止,過去本市殘疾人創業扶持有關規定與本實施細則不一致的,以本實施細則為準。
第十六條 功能性鎮(街道)參照本實施細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