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優化國土空間布局,同時保障中山市板芙鎮城鎮發展用地需求,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以下簡稱《通知》)等文件要求,中山市自然資源局第四分局組織編制了《中山市板芙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板芙鎮板芙村工業改造項目及板芙鎮污水處理廠項目)》(以下簡稱《方案》)。《方案》于2022年9月19日經中山市自然資源局批準?,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預留規模落實原因
板芙鎮板芙村工業改造項目及板芙鎮污水處理廠項目部分用地不符合《中山市板芙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以下簡稱“現行規劃”),該用地位于現行規劃的限制建設區。按照《通知》的要求,市自然資源局第四分局組織編制《方案》,對城鄉建設用地布局進行了局部調整。
二、落實規模情況
《方案》落實建設用地規模3.7090公頃。落實地塊位于中山市板芙鎮板芙村、金鐘村,土地利用現狀為農用地0.0487公頃,建設用地3.6603公頃。
三、土地調控指標變化情況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和高標準農田,落實后,中山市和板芙鎮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保持不變,建設用地總規模、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和城鎮工礦用地規模各增加3.7090公頃。
四、批準機關:中山市自然資源局
五、批準時間:2022年9月19日
六、批準編號:4420002022031
七、公告方式:在板芙鎮人民政府公告欄和涉及到的板芙鎮板芙村、金鐘村公告欄公告,并在中山市自然資源局網站公告。
附件:1.中山市板芙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局部圖(落實前)
2.中山市板芙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局部圖(落實后)
中山市自然資源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