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自然資源局第四分局:
《關于審批《中山市神灣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中山市神灣鎮彩虹路西段改建工程項目)》的請示》(中山自然資四分局請〔2022〕3號)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粵府辦〔2013〕3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神灣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并請你局嚴格按照該方案進行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和交通水利用地規模的置換。
二、本方案擬將《神灣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劃定的交通水利用地規模3.0419公頃置換為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入地塊原劃定為交通水利用地規模,位于神灣鎮海港村,現狀為農用地0.0025公頃、建設用地3.0394公頃。為實現建設用地規模平衡,相應調出3.0419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出地塊位于神灣鎮神溪村,現狀為農用地3.0419公頃。
三、請分局在本批復下發30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備案工作,并同步更新規劃數據庫。
中山市自然資源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