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2022年7月7日,我局印發了《中山市自然人名下用地規劃管理的實施意見》(中山自然資函〔2022〕648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第二條規定:“本實施意見適用于自然人名下國有出讓的住宅類、商業類用地的規劃管理。自然人名下的征收與拆遷安置用地另有相關規定的按其規定。無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企業法人或其它組織名下的國有出讓住宅類、商業類用地的規劃管理可參照本意見執行。”為進一步明晰內容,現對第二條解釋如下:
對于村集體名下的國有出讓住宅類、商業類用地,用地面積大于5畝,項目不分割轉讓的,用地可在村集體名下開發建設;配套公建按我市相關政策規定配建及移交管理;地塊及上蓋建筑按整體登記辦理不動產權證(配套公建按政策分割),不動產權證應備注“村集體名下物業,不得分割”字樣。村集體成員應對“不得分割”開發方案充分了解,并按相關規定表決同意后,方可報建。
對于村集體名下的國有出讓住宅類、商業類用地,項目需分割轉讓的,須按《實施意見》第五條規定,成立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全資公司(股權份額與土地使用權份額一致),將土地作價入股到該公司名下,以該公司為主體進行土地開發。
中山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10月14日
相關鏈接:中山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中山市自然人名下用地規劃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