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擬定了《中山市鄉村產業項目點狀供地實施細則》,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說明
貫徹中央和省、市關于鄉村振興戰略部署,立足自然資源部門職能,強化資源保護與節約利用,因地制宜發揮自然資源稟賦優勢,科學有序引導村莊規劃建設,持續優化農村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完善我市鄉村產業用地保障政策體系,助力鄉村產業振興,推進城鄉融合發展。
在此背景下,為支持、引導我市鄉村產業項目實施點狀供地,結合我市實際,我局研究制定了《中山市鄉村產業項目點狀供地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二、上級政策依據說明
本《實施細則》是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指導意見》、《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實施點狀供地助力鄉村產業振興的通知》相關要求制定的。
三、政策主要內容解讀
(一)點狀供地的概念。鄉村產業項目及其配套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確需在城鎮開發邊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設用地的,可實施點狀供地。全市每年可批準項目不超過10個;單個項目建設用地總面積不超過2公頃。
(二)點狀供地與傳統供地模式的區別。主要體現于點狀供地項目可安排生態保留地;建設用地點狀分布,占用面積較小;建設用地農轉用指標需求較小;項目投入資金較小等。
(三)點狀供地適用范圍。
1.點狀供地適用以下鄉村產業項目:現代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流通業、鄉村休閑旅游業、鄉土特色產業、鄉村信息產業及鄉村新型服務業等。
2.以下情況不適用點狀供地:(1)選址位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的禁止建設區。(2)建設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以及不屬于生態保護紅線允許的建設行為。(3)不符合《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的項目。(4)選址位于地質災害、洪澇災害危險區,以及處于地質災害易發區經評估不能建設的。(5)選址位于挖山填湖、削峰填谷位于25%坡度和等高線超過50米等破壞生態環境的。(6)商品住宅、別墅類住宅、私家莊園、私人別墅。(7)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四)點狀供地實施要點
1.規劃選址。點狀供地項目選址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對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情形按規定調整后辦理供地。
2.用地報批。按照“建多少、轉多少、征多少”的原則辦理用地報批手續;優先使用歷史遺留建設用地。
3.用地供應。(1)可單個建設地塊供地,也可按建設地塊搭配或組合為一宗地整體出具規劃條件并供地。(2)按規劃主導用途(計容建設面積占項目總計容建筑面積比例最大的用途)對應的用地性質確定供地方式(劃撥、協議出讓、公開出讓)。(3)可合理設定供地前置條件,帶項目實施方案供應土地。
4.土地登記。可分地塊登記或組合多個地塊劃一登記發證。
5.監督管理。依據土地劃撥決定書或出讓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租賃、使用非國有建設用地部分,土地使用合同中應當明確土地開發利用及續期條件,保障項目整體、長期開發運營。否則,將按規定或約定進行處置。
(五)點狀供地實施程序
1.鎮街政府按照項目規劃、用地需求、效益、落地實施等方面擬定點狀供地項目實施方案。
2.市自然資源局組織有關部門審核擬實施點狀供地的項目實施方案,并報市政府審定。
3.市政府批準后,按規定辦理規劃、用地等手續。
4.建設用地部分,實施點狀供地,簽發劃撥決定書或簽訂出讓合同。
5.非建設用地部分,開發主體與土地權利人簽訂土地使用合同。
6.辦理土地登記。
7.實施開發建設,建筑物部分辦理房產登記。
8.項目運營,有關職能部門實施供后聯合監管。
相關鏈接:中山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中山市鄉村產業項目點狀供地實施細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