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關于印發《中山市西區街道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臨時困難救助實施辦法》的通知
為及時幫助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解決突發性、緊急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區街道辦事處印發了規范性文件《中山市西區街道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臨時困難救助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現就《實施辦法》解讀如下:
一、印發背景說明
按照《中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關于印發中山市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臨時困難補助的通知》(中退役軍人發〔2023〕9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印發《中山市西區街道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臨時困難救助實施辦法》。
二、印發程序說明
《實施辦法》起草完成后,西區街道以征求意見稿的形式將《實施辦法》發送至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街道相關部門、各社區征求意見,并在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區街道辦事處政務網向社會公開征詢意見。最后根據反饋意見對《實施辦法》內容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現在的《實施辦法》。
三、《實施辦法》主要框架
《實施辦法》共有五個部分內容,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部分:總則。詳細地闡述了印發《實施辦法》的總則。
第二部分:救助標準。明確了符合申請臨時困難救助條件的對象和救助標準,分別為重大疾病救助、重大突發事件或重大家庭變故救助、其他客觀原因救助及不予救助情形。
第三部分:救助程序。明確了臨時困難救助實行一事一批,按照個人申請、社區審查、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核查、公共服務辦審批的程序辦理。
第四部分:法律責任。明確了經辦人和行政機關及申請人的法律責任。
第五部分:附則。明確了《辦法》的實施時間以及釋義部門。
四、其他情況說明
本《實施辦法》由西區街道公共服務辦公室負責解釋,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