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區社會工作人才扶持實施方案》于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根據相關規定,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文件修訂背景說明
(一)原文件實施情況及存在問題。我區于2017年2月出臺《西區社會工作人才扶持實施方案》(西辦〔2017〕10號,以下稱《2017年實施方案》),《2017年實施方案》中對社會工作人才規定比較籠統,存在范圍比較廣等問題。同時2019年國家啟動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鼓勵轄區更多社會工作人才考取更高職稱,提升服務能力。
(二)政策依據。國家《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2011—2020年)》、《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與人才激勵保障的意見》(民發〔2016〕186號)。
二、文件主要內容
(一)社會工作人才概念。社會工作人才分為兩類:第一類為在西區至少連續工作一年以上,提供全職社工服務的社工(以下稱專業社工,僅指在社會服務機構及慈善組織、社會團體單位中的工作人員),不含機構督導、總部工作人員。第二類為在西區至少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社區工作者,即在社區黨委(居委)、社區公共服務中心(黨群服務中心)工作,并納入區組織人事部門或社區主管部門管理的工作人員,包含“兩委”、掛職副書記、公共服務中心(黨群服務中心)正副主任、社區一般工作人員,同時包含經區主管部門同意社區聘請的負責殘障、養老、禁毒、優撫、社矯、救災等領域的專干,不含具有編制身份的工作人員。專業社工項目需在西區社會事務局備案。
(二)文件主要的內容。
1.社區工作者一次性獎勵。社區工作者獲取助理社會工作資格證一次性獎勵1000元,獲取社會工作師資格證一次性獎勵2000元,獲取高級社會工作師資格證一次性獎勵3000元。資格證書須于2020年及以后獲得。
2.專業社工工作補貼
專業社工在西區連續服務滿一年后每月可享受補助,初級300元/月、中級500元/月、高級700元/月。
三、文件修訂實施后帶來的社會效益
能夠進一步推動優秀社會工作人才、社區工作者扎根西區,提升社會工作人才、社區工作者服務積極性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