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因為耕地租賃價格上漲等原因,西區街道糧食種植成本上升,導致轄區內的農業生產主體種糧積極性下降。為了貫徹中央、省和市提出的要高度重視和抓好糧食生產的精神,增加糧農收入,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扶持西區街道糧食生產發展,西區街道2020年制定了《中山市西區糧食種植補助專項資金管理實施方案(修訂)》(西辦規字〔2020〕6號),此方案將于2025年6月有效期屆滿。
在上述方案的執行過程中,由于方案沒有明確“當年種、次年補助”原則,每年底依據方案編制相關專項資金預算時只能根據預測的第二年糧食種植面積確定第二年專項資金規模,不利于預算編制。因此,為了規范方案相關專項資金的預算編制管理,切實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考慮西區街道財政狀況,參考《中山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中山市糧食直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中農農〔2024〕121號),擬對西區街道上述方案進行修訂,修訂內容如下。
1.考慮街道財政狀況,第二章第五條,水稻種植補助1000元/畝·造(一年最多兩造)調整為:補助600元/畝·造;另外,對應市相關文件,刪除對種植玉米進行補助的內容。
2.為了完成上級關于“糧食單產和糧食產量”的糧食安全考核,參考市相關文件,第二章第六條中增加第(四)款內容如下:“(四)在水稻、馬鈴薯等糧食作物生產過程中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全部損失或水稻畝產低于250公斤、馬鈴薯畝產低于500公斤的糧田,如插后失管、征地填土、中途改種等。”
3.為了規范預算編制,參考市相關文件,明確“當年種、次年補助”原則,把第二章第七條“專項補助資金的分配優先獲市級認定示范性現代農業經營主體、企業。項目補助分配以綜合因素法為主,根據當年項目申報情況確定。如按上述標準當年資金規模不足,采取標準系數分配法,按比例分配資金。”修訂為“街道農業農村局匯總審核專項補助資金申報資料,根據當年項目申報情況,按當年種、次年補助的原則,編制專項補助資金預算,制定專項補助資金分配方案。”
4.為了便于種糧主體申報,第二章第八條中的水稻種植補助申報時間適當延長5至10天。
5.修訂后方案名稱為《中山市西區街道糧食種植補助專項資金管理實施方案》。
根據相關規定,現對上述修訂內容進行公示并征求公眾意見,反饋意見時間為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7日,逾期不回復視為無意見。聯系人:黃先生,電話:88665128。
特此公示。
附件:1.《中山市西區糧食種植補助專項資金管理實施方案(修訂)》(西辦規字〔2020〕6號)
2.《中山市西區街道糧食種植補助專項資金管理實施方案》
中山市西區街道農業農村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