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反饋部門 | 反饋意見 | 采納情況 |
1 | 西區街道工信局 | 《西區街道產業平臺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實施細則(試行)》第三條條款中,專業園區、寫字樓宇和商業綜合載體等產業平臺的認定條件里,“當年度有效入駐企業的數量條件”與“當年度單位建筑面積營收”,建議改為同時滿足的條件。 | 采納,并對相關條款作出修改。 理由如下:一是如一家大的總部企業只要自身辦公樓的建筑面積符合,經營業務包含綜合管理業務,就可申請相關產業平臺獎勵;而總部企業在總部經濟發展細則中已有配套政策,容易造成重復獎勵。二是單個總部企業申請產業平臺獎勵不利于凸顯產業平臺的集聚外溢效益,與政策初衷相悖。三是設置入駐企業數量條件有利于促使產業平臺運營者的招商活動,減少對現有企業的依賴。 |
2 | 西區街道工信局 | 《西區街道產業平臺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實施細則(試行)》第五條(三)不能算作有效入駐企業的情形的條款中,建議“一址多照”限制刪去,改為有可能影響自身經營活動的情形。同時建議明確西區街道產品平臺的認定周期。 | 采納,并對相關條款作出修改。 理由如下:“一址多照”指同一地址作為兩個以上企業的住所登記注冊,形成一個地址核發多個營業執照;多存在于大型商場或寫字樓宇中。制定政策已確定獎勵符合條件的園區運營單位。因此將“一址多照”情形刪去,增加西區街道辦事處核查力度,對認為存在經營風險的不予認定。 |
3 | 中山金嘉創意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 | 《西區街道產業平臺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實施細則(試行)》第九條條款中,建議獎勵額度提高到400萬元。 | 不予采納。 理由如下:獎勵額度過高,不符合西區街道發展實際情況。 |
4 | 中山金嘉創意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 | 《西區街道科技創新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實施細則(試行)》建議參照國家和省市增加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的認定和評價補助政策,對獲得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培育單位(省級孵化器)、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企業加速器及國家、省、市眾創空間稱號的機構分別給予一次性認定補助,從而鼓勵更多市場主體加入科技孵化體系建設。 | 不予采納。 理由如下: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府【2019】100號,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一次性分別補助100萬元和5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眾創空間、省眾創空間試點單位,一次性分別補助50萬元和25萬元。對新認定的市級加速器,一次性資助300萬元,獲得省級加速器的,再給予200萬元資助。根據建設投入和建設績效,對海外孵化器最高給予100萬元補助。 對于孵化器的認定省、市已有認定、運營等獎勵,我街道將不再進行獎補。 |
5 | 中山金嘉創意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 | 《西區街道科技創新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實施細則(試行)》建議增加:孵化器內在孵企業成功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每新增1家給予所在孵化器運營單位一次性補助。鼓勵孵化器運營單位大力培育高新技術企業。 | 不予采納。 理由如下:對于孵化器在孵企業當年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并有一定的營業規模限定是對孵化器招商引資進行政策指導,也是企業孵化器篩選在孵企業的參考。 |
6 | 中山金嘉創意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 | 針對《西區街道服務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實施細則(試行)》,建議增加對西區街道內服務業企業為本地企業提供新業態、新模式幫助的活動或服務的,給予一定獎勵。比如,對企業或社會組織為當地傳統企業的數字化轉型提供的服務合同進行一定比例的獎補,對帶動當地企業提升線上批發零售的電商運營或服務合同進行一定比例的獎補,對舉辦提升“數字經濟”活力和影響力的論壇講座進行一定比例的獎補。 | 不予采納。 理由如下:下階段,我街道將制訂《中山市西區街道數字經濟三年行動方案》,相關配套扶持政策將依據方案另行出臺。 |
7 | 西區街道宣傳辦公室 | 建議增加舉辦活動的獎勵。 | 不予采納。 理由如下:服務業相關實施細則已有相關獎勵內容,不再重復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