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區財政分局 | 1、對方案中第四點“措施”中的第2點“工作補貼”中,“對專業社工、社區社工……高級900元/月”此條款對比2017年的專社工條款情況,中級社工補助金額對比原來300元提高到500元,提高了66.7%,高級社工補助金額對比原來400元提高到900元,提高了125%;“滿一年后每多服務一年…….高級1100元/月.”此條款對比2017年的專業社工條款情況,中級社工補助金額對比原來500元提高到700元,提高了40%,高級社工補助金額對比原來600元提高到110元,提高了83.33%;針對大幅度調整補助金額,貴局未有提供相關修訂條款的上級文件依據;另外,根據省市有關三保工作及相關規定,不能擅自提高或擴大補貼標準,考慮近年財政資金壓力較大,且財力需確保兜底“三保”底線以及剛性項目支出,不建議調增補貼標準和擴大補貼范圍。 2、貴局每年從第三方機構中購買社工服務,第三方機構應履行相關獎勵義務,鼓勵更多社工在西區從事專業工作。 | 部分采納 | 第一點采納 第二點不采納,第三方機構履行相關義務不涉及本方案主要內容。 根據以上意見修改完善后,已再次征求財政分局意見,并達成一致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