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優秀社會工作人才、社區工作者扎根西區,提升社會工作人才、社區工作者服務積極性和工作能力,結合我區實際,我局對2017年2月9日印發的《西區社會工作人才扶持實施方案》(西辦〔2017〕10號)進行修訂。根據相關規定,現進行公示并征求公眾意見,反饋意見時間為2020年7月8日—2020年7月22日,如有意見請書面反饋,傳真(電話):23325853;或者提交書面意見至西區升華路8號西區辦事處111室,聯系人:劉先生。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區辦事處
2020年7月8日
西區社會工作人才扶持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為推動社會工作者、社區工作者運用專業手法更好服務于疫情防控、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等重大工作,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提升社會工作人才、社區工作者工作積極性和基本社會服務能力,現對《西區社會工作人才扶持實施方案》(西辦〔2017〕10號)進行修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推動優秀社會工作人才、社區工作者扎根西區,提升社會工作人才、社區工作者服務積極性和工作能力。
二、對象
本方案所稱社會工作人才,是指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包括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和高級社會工作師(以下簡稱社工)。
社會工作人才分為兩類:第一類為在西區至少連續工作一年以上,提供全職社工服務的社工(以下稱專業社工,僅指在社會服務機構及慈善組織、社會團體單位中的工作人員),不含機構督導、總部工作人員。第二類為在西區至少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在社區黨委(居委)、社區行政服務中心(公共服務中心、黨群服務中心)工作,并納入區組織人事部門或社區主管部門員額管理的工作人員(以下稱社區社工),包含“兩委”、掛職副書記、行政服務中心主任副主任、社區一般工作人員,也包含社區經主管部門同意聘請的負責殘障、養老、禁毒、優撫、社矯、救災等領域的專干,不含其中具有編制身份的工作人員。以上人員需要按照中山市民政局或社工行業主管單位要求注冊登記,并在西區社會事務局備案。專業社工項目或崗位需要在西區社會事務局備案。
三、時間
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施行有效期5年。
四、 措施
1.一次性獎勵。社區社工獲取助理社會工作資格證一次性獎勵1000元,獲取社會工作師資格證一次性獎勵2000元,獲取高級社會工作師資格證一次性獎勵3000元。
2.工作補貼
鼓勵社工機構派駐優秀社工人才到西區工作,鼓勵社區社工扎根西區、長期服務,對專業社工、社區社工在西區連續服務滿一年后每月給予補助,具體為初級200元/月、中級500元/月、高級900元/月;滿一年后每多服務一年,每月補助增多50元,最高補助為初級300元/月、中級700元/月、高級1100元/月。
五、組織實施
?。ㄒ唬┪鲄^社會事務局為社工業務主管單位,設立專項資金預算,用于發放人才補貼和獎勵,并對本方案負責解釋。
(二)西區組織人事辦協助做好社區“兩委”、掛職副書記、行政服務中心主任副主任等人員申請審核工作,審核范圍包括人員身份職務、工作時間、是否在職等。
(三)西區農社局協助審核納入區統一員額管理的社區工作人員申請審核工作,審核范圍包括人員身份、工作時間、是否在職等。
?。ㄋ模┪鲄^財政分局和審計部門負責對專項資金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審計。
?。ㄎ澹┪鲄^紀工委(監察室)負責對發放補助情況進行再監督。
?。└魃鐓^以及專業社工用人單位負責審核工作人員申請的真實性,包括人員身份、在西區工作時間、持社工證情況、是否在職等,發現享受補助人員因工作變動等不再符合條件,以及在申請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要及時報告西區社會事務局,同時協助西區社會事務局開展對騙取獎勵補助人員的追繳工作。
?。ㄆ撸┥鐓^社工申請人才獎勵補助經費,由本人提出申請,社區審核,報西區組織人事辦或農社局復核,經西區社會事務局審批后按相關規定和程序進行發放。專業社工申請人才補助經費,由本人申請,用人單位初審,報服務項目購買單位或者區屬主管部門復核,經社會事務局復核后按相關規定和程序進行發放。
?。ò耍┳员痉桨缸杂“l之日起施行,原《西區社會工作人才扶持實施方案》(西辦〔2017〕10號)廢止。如機構改革后相應部門按“三定”方案或者有關規定承接相應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