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西區舉辦了2020年度調解業務學習暨“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培訓班。區司法所所長吳春暉、區綜治維穩辦副主任胡建儀及部門、社區調解工作人員等60多人參加。
吳春暉作開班動員講話,傳達了西區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黃惠洪同志對西區培育“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調解工作的要求。
本期培訓班緊貼當前熱門的法律話題,邀請了區法學會理事、區常年法律顧問、廣東盈進律師事務所律師衛冬云分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重要內容。
培訓強調,人民調解工作是化解矛盾糾紛的重要途徑之一,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預防為主、依法進行調解。調解人員要主動對標區黨工委、辦事處的中心工作,充分運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最新法律知識,踐行“楓橋經驗”,依法就地化解矛盾。
培訓班上,區司法所為轄區18名新選聘的調解助理員頒發證書。據悉,從2018年開始,司法所已著重對各部門、社區兩委,專職調解員、調解助理員作為“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進行重點培育。今年繼續通過推薦的方式,把在各社區中善于調解、熱心法治社會建設、在群眾中具有良好聲望并具備一定法律素養的人,選聘為社區調解助理員,讓他們以“法律明白人”“法治帶頭人”的身份協助社區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及調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