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山市流動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管理辦法》,我街道制定了規范性文件《中山市五桂山街道流動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一、文件制定背景
根據《中山市流動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管理辦法》(中府〔2024〕24號)第二章第八條規定,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中山市五桂山街道流動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二、制定依據
《中山市流動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管理辦法》(中府〔2024〕24號)。
三、《實施細則》什么時候開始實施?
《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四、積分入學申請條件是什么?
一是積分入學只接受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新生入學申請,不接受其他年級插班生積分申請;二是申請人須在中山市轄區辦理《廣東省居住證》(含電子居住證)、《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且積分入學網上報名時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
五、積分入學申請地如何選擇?
按照“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政策,申請人可以向有效居住證上的現居住地址所在鎮街申請積分入學,也可以向申請人或其配偶的房產證地址所在鎮街申請積分入學。每名申請積分入學兒童只能選擇一個鎮街作為申請地。
六、計分項目包括哪些?
本次積分入學滿分800分,其中市級共性項目200分,街道個性項目600分。
市級共性項目包含住房公積金、居住證。
街道個性項目包括:社會保險、退役軍人、房產情況、文化程度、表彰獎勵、社會貢獻、特殊崗位、納稅情況、企業加分。
七、沒有社保可以申請積分嗎?
可以,申請人在中山持有有效期內居住證即可申請積分入學。社保不作為申請必須條件,而是作為加分項目。
八、可以選擇父母雙方同時積分嗎?
不可以。適齡兒童隨父母一方來中山工作、居住,滿足條件即可申請積分,父母均滿足積分申請條件時,可選擇積分較高或根據需要選擇其中一方作為申請人。
九、積分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積分入學實行網上報名,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積分入學管理平臺進行報名,一次性提交所有相關證明材料。
街道積分入學管理部門在申請人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進行初步審核。初審通過的在管理平臺注明初審通過。初審不合格的,退回給申請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審核部門在網上報名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評分操作。街道積分入學管理部門在核查評分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積分匯總。
積分確認后,街道按積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排名結果在相關網站或媒體公示10個工作日。
十、積分入學入圍后學位怎樣安排?
街道教育部門根據積分指標數和積分排名確定積分入圍名單,統籌安排入讀學校。申請人憑積分入學通知辦理入學手續。不服從入學安排或未辦理入學手續的,視為放棄入讀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