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規定》制定背景
為適應市級產業扶持專項資金業務主管部門各自扶持領域的行業特性,規范和優化市級專項資金的項目驗收管理,中山市財政局印發《關于產業扶持專項資金項目驗收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中財工[2020]1號),提出“財政扶持資金主管部門需自行制定出臺與自身需求相適應的項目驗收管理規定”。為促進我市文化產業扶持資金項目驗收管理工作,根據《關于產業扶持專項資金項目驗收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要求,結合文化產業扶持資金管理工作實際,我局制定了《中山市文化產業扶持專項資金項目驗收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二、《規定》主要內容
規定(送審稿)共分六章二十一條,對我市文化產業扶持資金項目驗收的內容、組織程序、審查、處理、職責等進行全面規定。其中,第一章為總則,闡述了本規定文化產業制定的必要性、適用對象以及工作原則;第二章詳細闡述了驗收工作主要檢查的內容,是否按照項目評審通過的內容開展項目建設、完成相應任務,是否達到相應的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預期目標,專項資金使用是否合法規范,確認扶持金額等;第三章闡述了驗收專家的產生及驗收工作的具體實施程序;第四章闡述了項目驗收通過與不通過的具體情況以及驗收不通過的處理;第五章規定了項目單位、驗收專家及有關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第六章為附則內容,解釋了本規定中關于事前、事中、事后項目的含義,闡明本規定的實施主體、實施時間及有效期。
政策原文:http://www.szmaolu.com/wglj/zcgw/gfxwj/content/post_187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