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坦府規字〔2024〕3號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坦洲鎮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一、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2019年第1號)、《關于印發〈中山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商務建字〔2023〕1號)等有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什么是再生資源?
再生資源,是指在社會生產和生活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已經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價值,經過回收、加工處理,能夠使其重新獲得使用價值的各種廢棄物。包括廢舊金屬、廢棄電器及電子產品、報廢機電設備及其零部件、廢造紙原料(如廢紙、廢棉等)、廢輕化工原料(如橡膠、塑料、農藥包裝物、動物雜骨、毛發等)、廢玻璃等。
三、再生資源管理應該怎么做?
再生資源回收管理應當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鼓勵守法經營、公平競爭,建立規范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體系,提高再生資源回收率,防止環境污染,改善城市市容,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鼓勵各行業和城鄉居民積攢交售再生資源。鼓勵將仍具有部分價值的物品以舊貨交易的方式繼續流通使用。
四、什么是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
根據我鎮經濟發展水平、人口密度、環境和資源等具體情況,建設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設置再生資源回收網點、中轉站、集散分揀中心三級網絡體系。
第一級再生資源回收網點收集鄰近居民在生活過程中產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再生資源或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再生資源,經簡單打包、壓縮等處理流程,轉運至第二級再生資源中轉站。
第二級再生資源中轉站經過分類包裝,再轉運至第三級再生資源集散分揀中心,或直接外運至鎮外的再生資源回收綜合處理中心進行綜合利用。
第三級再生資源集散分揀中心通過分揀生活垃圾中轉站的再生資源以及第二級再生資源中轉站收集的再生資源,經過分類包裝,外運至鎮外的再生資源回收綜合處理中心進行綜合利用。
其他的生活垃圾、醫療廢物、工業固體廢物等按有關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五、坦洲鎮可以設置多少個再生資源回收網點?
按照“服務居民、便于管理”的原則,參照《再生資源回收站點建設管理規范(SB/T10719-2012)》5.1條“城區每2000戶居民設置1個回收站(點);鄉鎮每2500戶居民設置1個回收站(點)”的標準,根據我鎮經濟發展水平、人口密度、環境和資源等具體情況,全鎮原則上共設立不超過66個再生資源回收網點。
當我鎮再生資源回收網點數量達到或超過標準設置數量時,原則上不再新增再生資源回收網點。
六、再生資源回收網點有什么位置要求?
再生資源回收網點、中轉站、集散分揀中心不得設置在市政道路兩側等影響市容市貌的區域和居民集中居住區域。原已合法合規領取營業執照且不在市政道路兩側的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可保留。
新增的再生資源回收網點需將營業執照登記在劃定的再生資源中轉站和再生資源集散分揀中心。相關部門應積極引導現有的再生資源回收網點逐步搬遷至劃定的再生資源中轉站和再生資源集散分揀中心。
鼓勵現有的再生資源行業主體以合并、注銷、搬遷、轉讓等方式進行行業內更新。
七、設立再生資源回收網點有什么審批手續?
在我鎮設立的再生資源回收網點、中轉站、集散分揀中心的選址、規模、場地建設和設施配備等應當符合再生資源回收體系設置規劃、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規范(詳見附件)。再生資源回收體系設置規劃將以鎮政府通告的形式另行發布。
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申請營業執照設立登記時必須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府〔2021〕172號)要求,提交經營場所相關文件辦理營業執照。其中,從事回收廢舊金屬的市場主體,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在核發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予以注明。市場監管部門應在經營主體完成商事登記后,7個工作日內將相關信息推送至工信、環保、城建、綜合執法、消防等部門;工信、環保、城建、綜合執法、市場監管、消防等部門應在30個自然日內,根據部門職責到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申請登記的經營場所進行核實,符合規劃、建設規范、消防、環保要求的,方可從事經營活動。同時,經營主體完成商事登記后需主動聯系環保部門,在獲得相關環保手續后,方可開展建設及投產。
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必須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注明“再生資源回收”字樣。嚴禁在經營范圍登記時使用有歧義的表述,從而開展再生資源的回收、存放、簡單加工等經營活動。
經營范圍內從事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等非再生資源回收、屬工業范疇的經營活動,應根據相關部門的規定進行項目審核。
本細則實施前已設立的再生資源回收網點,不符合生態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生產以及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規范(詳見附件)要求的,應當按照要求依法予以處理。
八、實施時間
本細則由坦洲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坦洲鎮工業信息和科技商務局承擔。本細則從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