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坦府規字〔2021〕9號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坦洲鎮關于進一步幫扶小微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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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鎮關于進一步幫扶小微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實施方案解讀
我鎮制定印發了《坦洲鎮關于進一步幫扶小微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實施方案》,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中府〔2015〕14號)的相關規定,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進一步幫扶小微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中府辦〔2021〕22號)精神,進一步幫扶小微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促進我鎮服務業企業上規模、提質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中山市坦洲鎮進一步幫扶小微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實施方案。
二、工作措施
?。ㄒ唬U大培育企業名錄庫
各有關部門要超前謀劃、精準推進,在現有規模以下、限額以下小微服務業企業中,摸排掌握一批規模較大、成長性較好、經培育扶持有望成為上規上限企業的作為重點培育對象,積極推薦其納入“中山市上規上限培育企業名錄庫”,及時跟蹤掌握庫內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加大政策傾斜支持力度,同等條件下專項資金申報優先考慮庫內企業及上規上限企業。加強對重點培育企業和上規上限企業的專項培訓,提供扶持政策、財稅知識、依法統計等方面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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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入庫獎勵
自2021年起,對首次納入“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名錄庫”“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名錄庫”的企業給予一次性4萬元配套獎勵。企業退庫后再入庫的,不再予以獎勵。
2.新入庫效益提升獎勵
(1)對上規上限后第二年在庫且營業收入增長10%—20%(含20%)(以自然年度計數)的企業獎勵3萬元;營業收入增長20%以上的企業,獎勵5萬元。
(2)對上規上限后第三年在庫且營業收入連續兩年增長10%—20%(含20%)(以自然年度計數)的企業獎勵3萬元;營業收入連續兩年增長20%以上的企業,獎勵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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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坦洲鎮發展改革和統計局確認,對企業報表報送率、及時率、準確率達到要求的“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名錄庫”“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名錄庫”的企業,給予每年2000元的獎勵(對獲得市相應“規范管理獎勵”的企業不再重復獎勵)。
三、組織實施
?。ㄒ唬╉椖空骷?。坦洲鎮發展改革和統計局在中山市坦洲鎮政府網站上公布申報通知,申報時間及材料以申報通知為準。
(二)企業申報。企業按照要求編制申報材料并交至坦洲鎮發展改革和統計局,逾期不受理。
?。ǘ┏鯇彙L怪捩偘l展改革和統計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申報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受理。
(三)復審。坦洲鎮發展改革和統計局將對擬扶持名單組織復審。
?。ㄋ模┕尽蛯彑o異議后,在中山市坦洲鎮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并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坦洲鎮發展改革和統計局根據書面異議,啟動復審程序并向社會公示調查結果。
(五)撥付。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依程序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四、附則
(一)符合本實施方案規定的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我鎮其他鎮級扶持政策規定的,按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
?。ǘ┥陥笃髽I均需簽署專項資金信用承諾書。企業弄虛作假套取獎勵資金或發生過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的,經查證屬實,采取停止撥付扶持資金、追回資金等措施。
?。ㄈ┍緦嵤┓桨缸杂“l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3年,資金兌現期為2022—2024年。
?。ㄋ模┍緦嵤┓桨赣商怪捩側嗣裾撠熃忉專唧w解釋工作由坦洲鎮發展改革和統計局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