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接:【音頻、圖片、文字解讀】《三鄉鎮殘疾津貼發放實施方案》解讀
各村(社區),各部門、單位:
現將《三鄉鎮殘疾津貼發放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三鄉鎮殘疾人聯合會反映。
聯系人:麥海濤,聯系電話:86381011。
中山市三鄉鎮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
三鄉鎮殘疾津貼發放實施方案
根據《中山市殘疾人保障辦法》(中府〔2022〕13號)第五十條:“建立殘疾津貼制度,對本市戶籍殘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標準發放殘疾津貼。所需經費由鎮(街)負責”。為切實保障殘疾人兜底性民生政策文件的可持續性,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標,現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補助標準
1.在冊持殘疾人證村(居)民按100元/月/人發放補貼;
2.在冊持殘疾軍人證村(居)民按100元/月/人發放補貼。
二、申請條件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三鄉鎮戶籍;
2.持有中山市殘聯核發的《第三代殘疾人證》,并在有效使用期內;持有廣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核發的《殘疾軍人證》,并在有效使用期內。
三、申請方式
1.每年6月和12月接受申請;
2.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填寫《三鄉鎮殘疾津貼補助金申請及審批表》,所在村(居)委會加具意見,附殘疾人證(殘疾軍人證)、身份證、戶口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第三代社會保障卡復印件等材料一并上交三鄉鎮殘聯審批;
3.村(居)委會填寫《三鄉鎮殘疾津貼補助金申請人員匯總表》紙質版和電子版一并交由鎮殘聯存檔備案。
四、新增和終止
1.新申請的殘疾人通過村(社區)服務中心窗口申報,由村(社區)送鎮殘聯審批;
2.殘疾人戶口遷出或死亡的,村(社區)應及時報送相關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或死亡證明材料,鎮殘聯核實、注銷個案;
3.享受殘疾人津貼補助金按《三鄉鎮殘疾津貼補助金申請及審批表》內同意發放月份起計算(一般以市簽發殘疾人證日期核定應發放月份);
4.終止計算發放殘疾人津貼補助金月份按殘疾人戶口遷出、殘疾人證有效期屆滿、殘疾軍人證有效期屆滿、死亡日期等核定。
五、發放形式
鎮殘聯統計整理后經銀行轉賬形式發放,每半年發放一次。
六、資金來源
三鄉鎮殘疾津貼補助金發放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列支。
七、附則
1.本實施方案由中山市三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2.本實施方案補助金不計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收入的計算范圍;
3.本實施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2023年1月實施的《三鄉鎮殘疾津貼發放實施方案》(三鄉府〔2023〕1號、三鄉府規字〔2023〕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