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茅灣涌防洪排澇整治工程—茅灣涌拓寬整治(含鴉崗運河整治)項目(三鄉段)建設需要,根據項目主管部門提供的征收紅線圖,現需對項目用地范圍內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非住宅)實施補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等法律法規,以及《關于<中山市公益性項目用地征收補償的實施意見>補償標準使用問題的通知》(中山自然資征管〔2022〕431號)及《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山市公益性項目用地征收補償的實施意見》(中府〔2019〕107號,以下簡稱“107號文”)中有關補償標準的內容等政策文件的規定,并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補償方案。
一、補償范圍
補償范圍具體詳見項目征收紅線圖(以項目主管部門確定的征收紅線為準)。
二、征收補償對象及補償方式
(一)凡被納入項目征收紅線范圍內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為征收補償對象。
(二)本方案采用貨幣補償方式。
三、征收補償標準
(一)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非住宅)
采用市場評估方式確定,評估標準參考《中山市征收農用地區片價綜合地價表》《中山市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成果》及出讓合同約定文件進行確定。
(二)集體建設用地的地上其他建筑物、附著物。
補償按照107號文相關規定執行。
四、其它事項
(一)本方案僅適用于茅灣涌防洪排澇整治工程-茅灣涌拓寬整治(含鴉崗運河整治)項目(三鄉段)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非住宅)征收補償。
(二)本方案由中山市三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附件:茅灣涌拓寬整治(含鴉崗運河整治)項目(三鄉段)征收紅線范圍圖
中山市三鄉鎮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