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解】中山市商務局家政服務業分級分類信用監管制度(試行)
【文字解讀】中山市商務局家政服務業分級分類信用監管制度(試行)
第一條 為加強家政服務領域信用建設,進一步發揮信用在創新監管機制、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礎性作用,更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9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推進重點領域信用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1〕326號)、《中山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充分應用公共信用評價結果完善市場主體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的工作方案〉的函》(中山信用辦〔2022〕11號),以及《廣東省社會信用條例》等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市商務局對我市區域內從事家政服務經營活動的市場主體實施分級分類監管,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市商務局每年第一季度根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推送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以及依法成立的第三方信用評級機構或行業協會或行業主管部門依據廣東省地方標準《家政服務企業信用評價》(DB44/T 2265-2021)對家政服務市場主體作出的行業信用等級評價結果,對我市區域內家政服務市場主體進行綜合評價,分別認定屬于A、B、C、D等4個信用監管類別。信用監管類別僅作為本年度對家政服務市場主體實施精準監管和差異化監管的依據,不作為對企業的信用評價,不對外發布。
第四條 信用監管類別認定標準:
A類(誠實守信):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為優、優-,或者行業信用等級評價結果為AAAAA、AAAA。
B類(信用較好):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為良+、良、良-,或者行業信用等級評價結果為AAA、AA。
C類(一般失信):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為中+、中、中-,或者行業信用等級評價結果為A。
D類(嚴重失信):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為差。
第五條 對各信用監管類別家政服務市場主體分別實施以下差異化監管措施。
(一)對于信用監管類別A類市場主體,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
(二)對于信用監管類別B類市場主體,按照常規比例和頻次抽查。
(三)對于信用監管類別C類市場主體,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
(四)對于信用監管類別D類市場主體,列入重點監管對象清單,依法依規加大抽查比例和頻次,在專項治理中列為重點整治對象。
第六條 本制度自2025年3月15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附件1:家政服務業信用監管類別及差異化監管措施一覽表
附件2:《中山市商務局家政服務業分級分類信用監管制度(試行)》解讀
附件1
附件2
根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安排,結合商務工作實際,我局制定印發了《中山市商務局家政服務業分級分類信用監管制度(試行)》(以下簡稱《制度》),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據《家庭服務業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家政服務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家政服務業的監督管理。重點監管家庭服務機構未按規定公開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和投訴監督電話;家庭服務機構未按規定建立家庭服務員工作檔案、服務質量跟蹤管理制度,未按要求接受并協調處理消費者和家庭服務員之間的投訴;家庭服務機構未按要求及時準確地提供經營檔案信息,未按要求通過商務部家政服務業信息報送系統及時報送經營情況信息;從事家庭服務活動,家庭服務機構或家庭服務員未與消費者書面簽訂家庭服務合同,或者簽訂的家庭服務合同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明確告知涉及家庭服務員利益的服務合同內容,不允許家庭服務員查閱、復印家庭服務合同;家庭服務機構存在《家庭服務業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有關違法行為。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推廣隨機抽查監管方式,即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事項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的監管方式。《廣東省市場監管條例》《廣東省行政檢查辦法》對隨機抽查方式作出具體規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規定,大力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綜合研判信用狀況的基礎上,以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行業信用評價結果等為依據,對監管對象進行分級分類,根據信用等級高低采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
我局已將家政服務業監管事項納入《中山市商務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2021年開始,我局積極探索推進包容審慎行政執法和分級分類信用監管,在全省商務系統以及全市行業監管領域率先推出“免予行政檢查和減少行政檢查頻次兩清單(試行)”,自當年12月1日起實施,期限為3年。今年11月底,“兩清單”實施期限已屆滿。
二、主要內容
《制度》共六條。
第一條主要交代制定依據。
第二條規定了適用范圍。即《制度》適用于我市區域內全部家政服務機構。
第三條規定了家政服務業信用監管分類、評定時間等。即每年第一季度我局將納入執法檢查對象庫的家政服務機構分為A、B、C、D等4個信用監管類別。同時規定信用監管類別僅作為本年度對家政服務市場主體實施精準監管和差異化監管的依據,不作為對企業的信用評價,不對外發布。
第四條規定了信用監管類別的認定標準。即A類(誠實守信)認定標準為: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為優、優-,或者行業信用等級評價結果為AAAAA、AAAA;B類(信用較好)認定標準為: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為良+、良、良-,或者行業信用等級評價結果為AAA、AA;C類(一般失信)認定標準為: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為中+、中、中-,或者行業信用等級評價結果為A;D類(嚴重失信)認定標準為: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為差。
特別說明:評定信用監管類別時堅持“就高原則”。即符合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行業信用等級評價結果中的任何1個條件,即就高認定屬于對應信用監管類別。比如,某市場主體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為“優”或優-,但行業信用等級評價結果為“AAA”以下,則就高認定其信用監管類別為A類。
第五條規定了差異化監管措施。即對于信用監管類別A類市場主體,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對于信用監管類別B類市場主體,按照常規比例和頻次抽查;對于信用監管類別C類市場主體,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對于信用監管類別D類市場主體,列入重點監管對象清單,依法依規加大抽查比例和頻次,在專項治理中列為重點整治對象。
第六條規定了施行時間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