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一體推進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與揭示問題“上半篇文章”、打好審計整改“組合拳”的重要要求,深刻領悟“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不斷完善審計整改長效機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持續推進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市委審計委員會要求強化政治引領,牢牢把握新時代新征程審計工作的正確方向,緊扣重點任務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印發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工作措施,推進審計查出問題全口徑、全周期規范化管理。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市審計局將報告反映的問題和建議全部納入整改范圍,分類提出整改要求。有關牽頭部門、主管部門認真落實監督管理責任。同時,市審計局將審計發現的重要問題線索及時移送有關部門查辦督辦,合力推進審計整改,取得扎實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審計整改部署推進情況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各鎮街、部門和單位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嚴格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緊緊圍繞市級預算執行、部門預算執行、經濟責任審計發現的問題,以鎮街財政管理、重大政策落實、重大項目建設、重點民生資金、國有資產管理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為重點,一體推進揭示問題、規范管理、促進改革,整改工作機制更加健全、成效更加明顯。
(一)高位推進專題部署。市委審計委員會第八次會議要求扎實做好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以審計監督推動落實“過緊日子”;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審計整改工作,印發整改方案推進落實;各分管副市長專項推進分管領域問題整改。
(二)重點跟蹤督辦整改。市政府辦公室將市政府主要領導關于審計發現問題的所有批示都納入跟蹤事項,安排專人督辦,定期跟蹤辦理進度、辦理結果,直至問題銷號。市人大財經工委及時聽取審計整改推進情況,聯合市審計機關對審計查出的突出問題進行監督。
(三)部門協同合力整改。市財政局會同市水務局研究制定相關工程運營方案,保障項目平衡有序運行;市財政局聯合市發展改革局開展2024年專項債券項目謀劃專項行動,組成工作組進行專題輔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加強部門聯動,深化市鎮協同,鞏固河涌治理成效。市交通運輸局聯合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成立反包概算技術小組,對工程概算進行審核。市金融局與市財政局召開專題工作會議,針對落實政府性融資擔保相關情況,研究分析工作難點堵點,達成推進整改共識。
(四)督促檢查推進整改。市審計局嚴格落實整改跟蹤督促檢查責任。一是加強協調監督。召開溝通協調會議,同被審計單位共同研究推進審計整改的方式、方法與方向;對整改推進難度大的問題,牽頭協調有關主管部門、監督部門,及時到被審計單位推進落實。二是按計劃督促檢查。以工程審計項目為重點,制定督促檢查計劃,邀請市特約審計員參加,同步落實“回頭看”工作,進一步壓實整改主體責任。三是以信息化提升整改質效。研發審計整改監督管理系統,創建在線電子數據報送平臺,推送給全市被審計單位使用,實現數據實時交互、全周期網上監管,審計整改管理更加規范高效。
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相關鎮街、部門和單位采取多種方式推進審計整改。截至2024年4月底,2022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的167個問題中,立行立改問題87個,分階段整改問題40個,持續整改問題40個,涉及整改單位51個,已落實整改金額共40.02億元,制定完善政策制度49項。其中,立行立改問題已完成整改84個,整改完成率96.55%;分階段整改問題已完成整改24個、持續整改問題已完成整改12個。
(一)財政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共涉及43個問題,完成整改38個,已落實整改金額28.73億元,出臺制度11項。
1.市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方面。對預算編制不夠準確細化的問題,相關職能部門聯合印發加強教育經費預算管理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教育經費支出、生均經費和教育費附加的預算編制要求。對財政資金、資源統籌管理不到位的問題,3個部門清算回收征地拆遷補償資金。對部分專項債券資金管理不規范、效益不高的問題,相關單位已回撥1.5億元、退回1.96億元。對決算草案編制不夠準確的問題,相關職能部門已規范鎮街股權投資、世界銀行貸款管理,將政府債務收支納入預算管理。
2.市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方面。對預算執行不嚴格的問題,相關部門提前撥付至第三方合作平臺的促消費活動資金282萬元已形成實際支出,收回提前撥付至第三方合作平臺的促消費活動資金454.16萬元并上繳財政。對政府采購不規范、管理不到位的問題,相關部門落實采購集體審議制度要求。對依法理財、依規決策意識有待提升的問題,相關部門已處置達處置條件的執法扣押物品并上繳非稅收入4781.59萬元。
3.鎮街財政管理審計方面。對財政收支不真實、不完整的問題,5個鎮街已清繳多年未上繳的征地拆遷補償專戶利息收入,5個鎮街已清繳資產處置和出租收入。對預算管理不到位的問題,10個鎮街撥付中央轉移支付資金5573.42萬元。對工程項目監管力度不足的問題,相關鎮街停止撥付相關工程尾款,聘請第三方結算審核單位復核,安排相關部門跟進應訴,出臺辦法規范工程項目監管。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共涉及25個問題,完成整改23個,已落實整改金額2.53億元,出臺制度5項。
1.政策落實和資金管理使用審計方面。對某專項實施跟進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相關部門單位完成結算確權等事項,分紅資金增加248.15萬元。對某專項資金使用不合規的問題,相關部門單位收回歷年項目結余資金381.33萬元,其中248萬元已安排到2個提升項目。
2.省級產業創新能力和平臺建設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及相關政策落實審計方面。對省級企業技術中心項目入庫審核不規范的問題,相關部門修訂完善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加強申報輔導、材料審核,落實會審機制。
3.科技人才政策落實及資金管理使用審計方面。對資助項目跟蹤監管不到位的問題,相關部門規范資金歸集與核算,追回與項目無關費用317.07萬元。
4.產業扶持政策落實及資金管理使用審計方面。對部分資金使用績效不佳的問題,相關職能部門督促將股權投資資金0.93億元上繳市財政;相關單位加強大型產業園集聚區建設,三個產業園項目均已開工建設,支付省級專項資金1.55億元。對部分政府投資基金市場化運作機制不完善、部分子基金返投中山的項目跟蹤管理不到位等問題,相關單位推動政府產業投資基金市場化運營,強化子基金返投中山項目跟蹤管理。
5.支持市場主體應對疫情紓困發展政策措施落實審計方面。對未落實租金減免政策的問題,相關鎮街已減免承租戶租金。對行業監督管理不到位的問題,相關職能部門指導鎮街強化行業監管,以動態監控數據作為辦理重型貨車《道路運輸證》的依據。
6.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審計方面。對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分配機制有待完善、環評審批效率有待提升、環評批后管理不到位等問題,相關職能部門印發市級統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分配規則,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印發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專項整改方案,壓縮審批時限;全面復核竣工驗收抽查項目,強化環評質量監管,加大考核力度,依法依規處理違法情形。
(三)重大項目和重點民生資金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共涉及58個問題,完成整改30個,已落實整改金額1.59億元,出臺制度21項。
1.市重點項目建設審計方面。對項目投資控制有待加強的問題,相關職能部門加強決策管理、落實績效評審,加強預算審核。對項目建設管理不到位的問題,相關部門制定旁站細則,細化現場簽證要求,依規扣罰監理違約金;相關鎮街核減工程預算,約談項目公司和監理單位,完成相關工程并投入使用。對項目征地拆遷問題多的問題,相關職能部門為鎮街歷史土地和房屋聯審認定提供指引,明確征地拆遷銜接的做法;相關鎮街規范征地拆遷制度,完善了歷史無證土地和房屋聯審認定機制。
2.社會保險金管理使用審計方面。對未全面落實困難群眾社保補貼政策的問題,相關部門制定《主動為困難人員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工作規則》,為困難人員登記并補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對社保待遇發放審核把關不嚴謹的問題,相關部門規范社保待遇發放審核,收回違規領取的失業金。對財務收支管理不規范的問題,相關部門已將相關利息收入退回擔保基金賬戶,并制定社會保險基金往來款項管理辦法。
3.就業和創業政策落實審計方面。對創業擔保基金未充分發揮應有效益的問題,相關部門已成立市創業擔保貸款工作協調小組,印發基金和貼息資金管理辦法,制定激勵機制。對個別穩增長政策未及時落地的問題,相關部門已向符合申報條件的獎補對象發放補貼300萬元。對個別創業就業服務項目實施不到位的問題,相關部門加強對委托服務項目的日常監管和績效評價,據實追收未提供實際服務項目的退款。
4.市級促進消費政策落實及資金管理使用審計方面。對購房消費券政策不完善的問題,相關部門調整完善了購房消費券審核機制。對違規核銷使用消費券的問題,相關部門調整完善消費券活動方案,通過加強審核力度、商戶自檢自查減少異常交易,向市財政上繳企業退回款。
(四)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共涉及42個問題,完成整改30個,已落實整改金額7.17億元,出臺制度12項。
1.企業國有資產審計方面。對部分經營決策和管控不當的問題,相關單位重新匯編黨委會議事規則,修訂了工程項目管理、資產租賃管理、訴訟等相關制度。對經營管理效益不佳的問題,相關單位多舉措盤活空置物業,取得租金795.81萬元、物業處置收入624.47萬元;積極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深中現代供應鏈基地項目落地相關工作,拓展保稅中心倉儲業務。對會計信息不真實的問題,相關單位全面清查土地及物業,加快工程修繕結算進度。
2.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審計方面。對查出的部分資產管理不規范的問題,相關鎮街、單位已規范相關資產管理。對部分資產出租出借管理不到位的問題,相關單位已開展對被違規占用資產的查處工作,并按實追繳違規占用費;相關鎮街清收占用土地并追繳租金,出臺公共資源有償使用辦法。
3.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方面。對土地管理利用效率不高的問題,相關鎮街已積極開展“三舊”改造、供應批而未供用地、認定處置非居住類閑置土地等工作。對耕地保護力度不足的問題,相關鎮街已按恢復整治、調整補劃方式進行分類處置,同時加強巡查、建后管護工作。對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的問題,相關鎮街完成水源保護區養殖池塘升級改造與尾水治理工程,并通過市級專家組驗收。
(五)移送問題線索辦理情況。對市審計部門移送的38起問題線索,有關部門和單位已立案查處或正組織調查。對“不法分子利用政府消費券套現牟利”問題,立案偵辦后判處3名被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涉嫌未按規定繳納稅金的問題,已追繳105.84萬元。對某公司涉嫌擅自分包的問題,主管部門組織專項整改,并對相關人員作出處理;某公司成立應收賬款專責小組,加快結算與追款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從總體整改情況看,要求立行立改的問題還有部分尚未整改到位,要求分階段整改、持續整改的問題需加大力度持續推進。結合審計整改督促檢查結果,聽取整改責任單位意見,綜合分析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個方面:一是部分整改責任單位主動擔當作為還不夠,專項整治力度還不夠,跨部門問題整改合力還不強,如履職與監管力度不夠、未及時清理保證金等。二是近年審計查出問題的綜合性、復雜性交織,數量及金額巨大,整改難度相應加大,如土地問題涉及規劃調整、報批、產權分割手續繁雜,建設工程因變更、核減需反復協調談判,賬外資產實物、權屬需核實評估。三是受疫情后經濟大環境影響,部分合同履約困難,如拖欠租金、長期未辦理工程竣工結算手續等。結合全市實際情況,計劃從以下幾方面推進審計整改:
(一)壓實整改責任。整改責任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自覺扛起“第一責任人”職責,層層傳導壓力,以有力有效措施扎實整改。各主管部門要落實監管責任,協調溝通、合力攻堅,加強行業管理,建立長效機制,推動標本兼治。
(二)加強系統治理。各鎮街、部門和單位要嚴格落實市委審計委員會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的工作措施要求,推動審計“揭示問題”與責任主體“解決問題”相統一,把“當下改”與“長久立”結合起來,更好發揮系統治理效能。對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的嚴肅問責,增強監督權威性嚴肅性。
(三)落實督促檢查。按照市委審計委員會的決策部署,一體推進審計揭示問題“上半篇文章”與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做實做細跟蹤督促指導工作,加強整改監督信息化建設,嚴格掛賬審核銷號,努力提升審計整改全口徑、全周期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