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市場監管總局第73號令)、《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總局第74號令)、《工業產品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總局第75號令)、《工業產品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總局第76號令))已于2023年5月5日正式施行。
近日,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區分局聯合中山市首席質量官協會開展市場監管總局第73、74、75、76號令宣講會暨特種設備和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總監、安全員培訓會。南區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蔡先全出席會議,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工業產品生產和銷售單位代表近100人參加。
培訓會上,首席質量官協會講師方敬豐解讀了上述規定的具體內容,重點講述如何落實主體責任、配備相關人員、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等三方面內容。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工業產品生產和銷售單位要確保做到“三個落實”:落實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強化風險意識;落實主體責任,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安全員;落實隱患排查機制,建立并實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與風險管控清單等。
這次培訓讓集中“充電”的企業代表受益匪淺。一企業代表說,“這次培訓梳理清楚了特種設備和工業產品領域的質量安全總監和安全員的職責,這樣能讓我們更好地把好企業安全生產和質量關。”
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區分局將按照上級部署開展執法專項行動,對未按上述規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未配備安全總監、安全員的單位進行依法查處。
接下來,南區街道將繼續開展特種設備和工業產品普法宣傳活動,營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圍,及時化解安全風險,守護街道特種設備使用和工業產品質量安全。
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區分局
202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