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社區居委會:
現將《加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工作方案(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區辦事處
2019年9月20日
加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工作方案
(試行)
為加快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切實拓展港澳青年就業創業空間,優化港澳青年來粵創新創業環境,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要論述精神為根本遵循,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積極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大戰略,以支持港澳深度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主線,以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為抓手,形成功能完善、特色明顯、成效突出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支撐體系,為港澳青年在南區學習、就業、創業和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吸引更多港澳青年到南區創新創業、安居樂業,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提供新動能。
(二)基本原則
1.政府推動,社會參與。切實發揮南區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的牽頭作用,統籌協調區有關部門形成共建合力。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參與,實現粵港澳創新創業資源全面對接。
2.深化改革,創新突破。將改革創新和擴大開放作為基地的核心特征和基本依托,在深化體制機制改革上著力謀求重大突破,在擴大經濟社會開放上主動對標國際一流。
3.健全鏈條,完善生態。準確把握港澳青年創新創業的痛點、堵點、難點,支持各類雙創載體平臺建設發展,健全創意培育、項目孵化、成果轉化的全過程服務鏈條,形成融人才、資源和服務于一體的創新創業生態。
4.深度合作,共建共享。強化粵港澳合作,共同謀劃、協同建設,形成長效對接交流機制,營造真正適合港澳青年創新創業的公共服務和人文環境,實現融合發展、合作共贏。
(三)主要目標
聚焦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分兩個階段將南區打造成為港澳青年創新創業活力區、融合發展示范區、安居樂業試驗田。到 2020年,將南區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打造為凸顯創新源頭集聚、成果孵化轉移、產業加速發展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到2025年,建成南區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帶,帶動全區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港澳青年創業項目,創新創業生態鏈進一步完善,港澳青年的國家認同感、文化歸屬感、生活幸福感得到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構建全方位多層次行政支撐體系
1.推進創新創業政策協同。在中山創新創業的港澳青年同等享受省市規定范圍內的一次性創業資助、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租金補貼、創業孵化補貼、中小微企業扶持、高新科技企業扶持等創新創業政策。進駐轄區內創新創業基地的港澳青年或團隊,成功申領《中山市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中人社發〔2018〕344號)規定的自主創業社會保險補貼、一次性創業資助、租金補貼、創業項目資助、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共5項補貼中任意一項的,按照資助金額1:1比例配套獎勵。支持進駐企業或團隊申報國家和省一級相關資格認定,成功獲得省級資格認定的一次性給予25萬元配套資助,獲國家級資格認定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配套資助,同一基地累計資助不超過100萬元(不包括孵化類專項資助)。(人社分局、經信局、財政分局負責)
2.提升公共服務便利化水平。在創新創業基地設立“港澳青年一站式服務窗口”,定期安排專人現場收集資料,一站式代辦補貼申請、商事登記、企業注冊等行政審批業務,為港澳青年人才提供個性化、定制化、精細化專業服務。在南區行政服務中心設立獨立服務窗口,開通港澳青年辦理創新創業相關手續的綠色通道。探索設立港澳青年服務中心,打造港澳青年業務辦理、就業創業、實習咨詢和權益維護的綜合性平臺。加快推進“一窗通辦、集成服務”改革工作,爭取到2020年,負面清單以外的外商投資備案辦理時限壓減為1個工作日以內,開辦企業時限控制在4個工作日以內。(政務辦、人社分局、市場監管分局負責)
(二)重點打造一個示范性創新創業孵化平臺
3.加快建設南區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與港澳優質企業開展戰略合作,以市場化運營的模式,充分利用和整合粵港澳三地產業、技術、人才、信息等高端資源,有效串聯港澳和珠三角城市資源,共建南區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圍繞工業設計、智能制造、文化創意、科技農業、大數據等科技產業進行孵化和加速創業。探索與港澳青年創業孵化基地開展合作,建立恒常互通機制,實現專業服務共享、互相輸送優秀團隊和優質項目進行孵化。(人社分局、經信局、資產公司、統僑辦負責)
4.加大孵化平臺載體建設資源投入。借助港澳青年組織機構的力量,發揮港澳和海外鄉親會的橋梁紐帶作用,引導青年才俊積極參與創新創業。與市工商聯共建企業與港澳高校生的就業對接平臺,鼓勵更多的海外留學生和港澳青年到南區創新創業。與國內優質企業和孵化機構進行深度合作,精準引進項目、人才、企業、資源。聯合港澳知名高校共建校外實習實踐教學基地,引導港澳學生到基地實習和就業。通過新安排土地、盤活閑置廠房物業、改造舊有辦公樓等方式,支持創新創業基地優質項目向基地外擴展。依托區內現有的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等優質企業,促進創新技術和成果實現技術轉化和商業化。(經信局、人社分局、統僑辦、團工委、資產公司負責)
5.構建孵化平臺全鏈條服務體系。配備專業運營管理團隊,發揮創業導師團隊、專業化服務機構、創業投(融)資機構等各類創業服務資源的作用,為入孵項目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財務、融資、市場推廣和創業培訓等方面服務,搭建“孵化-投資-加速-輔導上市”全過程服務體系,降低企業的創業風險和創業成本。推進高校、科研院所與基地創新創業資源共享,吸引港澳青年共同參與大灣區核心技術基礎研究攻關,開展重大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關鍵技術協同攻關。支持港澳團隊申報國家級科技成果,支持港澳本土創新創業項目在平臺載體內實現成果轉化。(經信局、人社分局、政務辦負責)
(三)營造宜居宜業的工作生活環境
1.滿足港澳青年多層次住房需求。打造港澳青年人才驛站,支持入駐轄區創新創業基地的港澳創業團隊帶頭人或教育部認定研究生以上學歷的港澳青年免租入住。進駐基地創業就業累計滿3個月或以上、經基地審核認定到轄區創業就業的港澳青年,按照100元/人/日的標準,給予最高6000元住房補貼。(統僑辦、住建局、資產公司、人社分局、經信局負責)
2.完善生活配套設施。以良都新城商務區為平臺,充分整合周邊教育、餐飲、購物、娛樂等配套資源,打造“5分鐘生活居住圈”。以中山積水潭骨科醫院開業和粵港澳大灣區病理研討會在南區召開為契機,探索引進港澳優質醫療服務機構。結合社區服務綜合體,引進社區優質服務機構,打造集生活居住、教育醫療、文化娛樂于一體的綜合性社區。加強港澳社工專業培訓交流,以良都社區服務綜合體為試點,行政服務中心為抓手,全面提升公共服務質量。引進港澳和國際優質教育資源,大力發展高端國際幼兒園和中小學,鼓勵港澳優質學府與南區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進行姊妹校(園)締結。(經信局、衛計局、文體教育局負責)
3.打造便捷的交通往來服務體系。在創新創業基地開通無縫快速接駁中山港口岸、香港市區、香港國際機場、深圳機場、珠澳口岸等地的直達班車。設置中山港客運碼頭船票指定代售點,便利港澳青年交通往來。與團市委、市公交集團合作,開設從中山各高校直通南區的“青年號”專線公交,并增設從創新創業基地直達香港、澳門的班車,為在南區創新創業的青年提供交通便利。(交通分局、統僑辦、經信局負責)
(四)建立中山港澳青年深度融合交流機制
1.開展粵港澳三地青年交流行動。積極對接港澳社會團體,組織實施“粵港暑期實習計劃”“粵澳暑期實習計劃”“澳門青年灣區實習計劃”“青年同心圓計劃”等粵港澳青少年交流合作項目。定期舉辦粵港澳青年交流周、粵港澳青年人才交流會、港澳青年職業體驗營、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交流營、粵港澳大灣區青年創新創業交流分享會等活動,促進粵港澳三地青年合作創業、互利共贏,融入灣區發展。(統僑辦、文體教育局、經信局、人社分局、團工委負責)
2.建設雙創資源對接平臺。每年舉辦粵港澳大灣區創業大賽不少于兩場。2020年底前舉辦首屆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青年創客節和2020年度廣東省青年創新創業大賽等優質創業大賽。鼓勵孵化平臺載體與港澳高校、科研院所、社會團體合作,形成長效機制遴選優質項目來中山培育孵化。大力支持創新創業基地舉辦創業路演、創業沙龍、創業大講堂和創業訓練營等活動,吸引更多港澳青年攜項目到南區發展。(人社分局、經信局、統僑辦、團工委、文體教育局負責)
3.加大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類宣傳平臺和港澳有關渠道,廣泛宣傳基地建設創新政策舉措和基地的新進展、新成效,吸引珠三角城市及港澳優秀青年集聚南區創新創業。加強與各類港澳青年團體的溝通聯系,促進港澳有關創業就業信息平臺與各基地對接,吸引港澳青年到中山創業就業。(宣傳辦、統僑辦、經信局、人社分局、團工委、文體教育局負責)
三、保障機制
(一)加強統籌協調。成立南區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專項小組,統籌推進方案實施,與港澳協同推進基地建設工作機制,定期會商研究重要事項。鼓勵引導社會資源投入,形成上下聯動、部門協同和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組織保障。制定工作臺賬,將目標、任務分解到相關單位和部門落實,明確具體措施和時間表,確保創新創業基地建設有序推進。人社分局牽頭推進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人社分局、經信局、統僑辦、團工委和財政分局要根據省、市各項扶持政策和《中山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實施方案》要求,制定出臺吸引優秀港澳青年來南區創新創業的配套政策;財政分局落實資金保障,為支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提供配套資金;資產公司主動對接和引進粵港澳優質孵化團隊,為創新創業基地提供管理和服務。各部門認真研究上級有關政策,積極爭取國家、省、市對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給予支持。
(三)強化政策解讀。加大宣傳力度,組織各部門、單位認真做好港澳青年創新創業政策舉措解讀,大力宣傳推廣我區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的新進展、新成效,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參與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吸引更多港澳優秀青年來南區創新創業。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有效期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