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街道于2023年11月17日印發了《南區街道辦事處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公告》(中南辦〔2023〕50號),現就相關事宜作以下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切實做好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粵市監〔2023〕62號)文件要求,按照市政府相關工作安排,結合南區街道實際,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中府〔2021〕113號)相關要求,經研究,決定廢止《南區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南區街道推進節水型工業企業建設扶持資金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南辦〔2022〕7號)等2份文件,特印發《南區街道辦事處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公告》。
二、政策依據
《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中府〔2021〕113號)。
三、制定程序說明
2023年9月,南區街道對可能存在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標準要求的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梳理及根據南區街道實際情況,擬廢止文件2份。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9日,南區街道在政務網站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公眾無反對或修改意見。2023年10月20日,征求各部門意見。
四、主要內容說明
因可能存在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標準要求及市相關政策更新等情況,已不符合南區街道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南區街道實際,決定廢止《南區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南區街道推進節水型工業企業建設扶持資金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南辦〔2022〕7號)等2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