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街道于2023年5月16日印發了《南區街道辦事處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中南辦〔2023〕24號),現就相關事宜作以下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省、市高質量發展大會會議精神,進一步提振市場主體信心,服務市場主體發展,助推一流營商環境,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中府〔2021〕113號)相關要求,結合南區街道實際,經研究,決定廢止《南區辦事處印發南區困難居民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南辦〔2018〕128號)等2份文件,特印發《南區街道辦事處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二、政策依據
《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中府〔2021〕113號)。
三、制定程序說明
2023年2月,南區街道對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梳理,擬廢止文件2份。2023年3月21日至3月29日,南區街道在政務網站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公眾無反對或修改意見。
四、主要內容說明
因市相關政策更新或部分文件到期,已不符合南區街道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南區街道實際,決定廢止《南區辦事處印發南區困難居民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南辦〔2018〕128號)等2份文件。